- 索 引 号:11370784004316467W/2021-03174
- 分 类:主要负责人解读;政策解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2021-06-30
- 标 题:【主要负责人解读】安丘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伟解读《安丘市促进畜禽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316467W/2021-03174 | 分 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政策解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30 | ||
标 题: | 【主要负责人解读】安丘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伟解读《安丘市促进畜禽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主要负责人解读】安丘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伟解读《安丘市促进畜禽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一、政策背景
畜牧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为城乡居民肉蛋奶供应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农民增收、保障就业做出了很大贡献。但畜禽养殖场户生产不规范,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低等问题,导致养殖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日显突出,严重制约了畜禽养殖业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依据
在梳理国家畜禽粪污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央和省、市各级对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市养殖业发展实际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安丘市促进畜禽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三、出台目的
贯彻发展新理念,进一步改革农业供给侧,倡导绿色高效养殖理念。确保畜牧业与环境相协调,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举措
1.严格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在法律规定的禁养区内不得新建养殖场。
2.严格养殖用地审批。村委、镇街区应严把养殖用地审批关,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审批用地。
3.严格把控养殖准入关口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各镇街区政府、生态环境、行政审批、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部门职责,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养殖用地审查、养殖监督服务等工作。环境保护部门、各镇街区政府要督促养殖场户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4.加快促进养殖场的环保改造建设,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各镇街区政府、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确保所有畜禽养殖场户按照农业农村部制定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健全完善相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农业农村部门要搞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服务,推广实用新技术,搞好技术培训。
5.长效监管畜禽养殖污染。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力度,强化养殖环境执法监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加大执法处罚、处理力度。
6.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发改、公安、行政执法、财政局、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切实提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水平。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顾问:郭伟
咨询电话:0536-422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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