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370784664412059E/2023-02195 分  类: 法规规章 ; 
发布机构: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23-11-21
标  题: 【转载】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70号(关于失信企业认定标准相关事项的公告)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转载】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70号(关于失信企业认定标准相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1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工作部署,支持企业纾困解难,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就非报关企业非主观故意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海关信用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非报关企业因非主观故意,造成的1年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列入海关认定失信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

本公告有效期自2023121日起至20251231

特此公告。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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