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352T/2025-00374
- 分 类:年度计划 ;
-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2025-03-15
- 标 题:安丘市民政局2025年工作计划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295352T/2025-00374 | 分 类: | 年度计划 ; |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15 | ||
标 题: | 安丘市民政局2025年工作计划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安丘市民政局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和“十五五”谋划的承上启下之年,是安丘“决战黄金五年、冲刺第一方阵”的攻坚突破之年,更是推动全市民政事业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潍坊市民政部门和安丘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稳”“进”“实”的工作总基调,激励全市民政系统恪守为民情怀,优化服务供给,推进各级民政会议精神和省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在安丘精准落地,立足我市实际,制定安丘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年)。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市委“一一五四一”工作思路和“751”工作目标,聚焦省、潍坊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潍坊民政2024年度“双十”工程和安丘市委“十大攻坚突破行动”,把牢“大项目建设年”的总基调,坚定信心抓落实、振奋精神求突破,大力推进省、潍坊市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落地落实,为省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安丘经验,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积极贡献民政力量。
二、思路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牢“攻坚突破年”的总基调,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锚定“增进民生福祉”总目标,抓实“老龄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慈善福彩、守牢底线”六项重点,健全完善“政策制度、服务保障、监督管理、社会参与”四大体系,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铁军,通过“一一六四一”的务实举措,在民政事业攻坚突破中提供更多安丘经验,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民政担当。
三、工作任务
(一)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1.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常态化开展对党忠诚教育和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实施“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工程”,突出“精准有效、务实管用”理念,开展专项培训、专题研修,提升民政干部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办公室)
2.全面深化民政改革。纵深推进民政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力争形成一批改革创新成果。积极向上争取重点攻坚“揭榜挂帅”项目,上下联动解新题、破难题。(责任单位:各科室单位)
3.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抓好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常态化长效化若干措施,推进全周期纪律教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等制度。持续推动巡察、审计等问题整改落实,深化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上下联动解决养老、殡葬等领域突出问题。抓实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实现6个党支部协同联建、理论联学、活动联办,积极争创五星级党支部和优秀党建服务品牌,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责任单位:办公室、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市殡葬管理所)
4.推动模范机关建设提质增效。深化模范机关省市县“三级联动”,推动党建和民政业务深度融合发展。按照模范机关建设第三协作区工作要求,同潍坊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及坊子、诸城、峡山紧密联动、高效协同、交流互鉴,大力挖掘和推广具有安丘特色的鲜活经验、特色品牌,持续擦亮安丘“阳光民政 情暖民生”党建品牌,积极争创省级精神文明单位。(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锚定“增进民生福祉”总目标,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的职责使命,在增进民生福祉、实现共同富裕中更好履行兜底保障职能,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全面履行牵头及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职责,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履行服务保障职责。聚焦“老龄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慈善福彩、守牢底线”六项重点,推动整体工作争先创优、特色工作扛旗夺牌、常规工作出新出彩。
1.统筹推进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健全老龄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职能,形成齐抓共管的老龄工作格局。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分领域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性强、有安丘特色、有引领作用的老年人志愿服务项目,构建“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社会有情、家庭有爱”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有”格局,积极做好“银龄行动”典型案例梳理总结及宣传推介活动,着力打造“老有所安·银龄行动”特色品牌。全面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优化高龄津贴发放方式和流程。建设“空间打造、健康支撑、为老服务、社会参与、氛围营造、信息支撑”老年友好型社区“六大体系”。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推进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实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提升行动,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聚焦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短板弱项,推动出台《安丘市城市社区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实施方案》。创新开展城市社区居家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培育1家省级智慧养老院,推进实施“养老机构固本强基、居家社区扩围增效、医养康养提质赋能、农村养老提档达标、养老人才提升培育、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养老产业提速发展”“七项行动”。(责任单位:老龄工作科、养老服务科)
2.着力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以健全完善、迭代升级社会救助体系为根本,以推进“两项政策”(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和防止返贫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发展服务类救助为重点,加快构建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精准高效的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体系。深入开展救助工作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大力实施社会救助事项“五合一”集成办改革,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贯彻落实社会救助“三主动”机制,做好社会救助备案管理,开展社会救助“主动申报日”活动,畅通24小时社会救助热线,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应、受助及时。探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实施精准分类“即救即走”工作机制,提升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救助水平。组织开展“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流浪乞讨专项行动,主动提供救助寻亲和护送返乡等服务。做好极端天气下救助帮扶,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发生。(责任单位:社会救助科、市社会福利院)
3.着力提升社会福利工作水平。健全困境儿童科学分类保障制度,精准落实儿童福利政策;加强困境、流动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实施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提升行动,促进流动儿童均等享有高质量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实施重点困境儿童助学项目,为符合条件的重点困境儿童按照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标准发放助学金;加强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服务能力建设,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资源,推进实体化运营。精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持续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科、市社会福利院)
4.着力提升社会事务工作水平。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全面提升殡仪服务保障能力,优化“逝殡葬祭”全流程服务管理,完善公墓规划、建设、验收、监管全链条管理,扎实开展散埋乱葬治理行动,提高殡葬行业监管水平。不断深化婚俗改革,联合强化文明婚俗宣传引导,遏制高价彩礼、恶俗婚闹,规范婚姻服务机构监管,丰富“幸福护航”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形式内容。组织开展婚姻登记业务培训和新任婚姻登记员资格考核,全面提升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扎实开展“乡村著名行动”,推进乡村地名命名、设标、采集上图等工作,有效提升乡村地名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积极推荐参与《地名里的潍坊》栏目拍摄。科学稳妥做好行政区划工作。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规范有序做好5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18颗界桩巡查工作。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深化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年”行动,巩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集中整治成果,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协助推动健全行业协会商会党建管理体制。(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科、市婚姻登记中心、市殡葬管理所)
5.着力提升慈善福彩工作水平。坚持规范管理和扶持发展并重,健全慈善领域政策制度,培育发展慈善力量,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严格加强慈善组织监管,推进慈善信息公开,积极培育发展慈善组织。拓宽慈善募集渠道,扎实开展“慈心一日捐”等慈善募捐活动,积极推动社区慈善基金、慈善信托发展,探索开展“互联网+慈善”新模式。积极推进“慈善+”融合发展,聚焦“一老一小”,实施“善行爱心”等公益项目,做好第十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等活动,打造“全民”“暖心”“阳光”慈善品牌。全力抓好福彩健康发展,加强福彩营销宣传和销售站点规范化管理,保障福彩销售安全健康运行。(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科、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市福彩管理站)
6.坚决守牢一排底线。严格落实《山东民政领域重点风险事项防范和处置措施》,扎实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编制《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化解养老服务机构、殡仪馆、福利院等民政服务机构存在的的隐患问题,抓好安全教育、应急演练等各项工作,确保全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从严从实抓好各级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高标准落实市纪委监委、审计部门反馈问题整改意见,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聚焦重点领域和重要岗位,常态化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和廉洁从政教育。扎实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行动。深入推进民政信访案件处理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诉求化解,切实解决民政领域信访、热线高位运行的问题。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责任制,强化舆情应对处置,坚决守住舆情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各科室单位)
(三)构建“四大体系”,持续推进新时代“六个民政”高质量发展
运用好“六个必须坚持”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完善“政策制度、服务保障、监督管理、社会参与”四大体系为抓手,持续推进为民、品牌、活力、实干、整体、忠诚“六个民政”高质量发展。
1.完善政策制度体系。
(1)强化统筹规划。开展“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终期评估。编制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养老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启动编制“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办公室、社会事务科、老龄工作科、养老服务科、市殡葬管理所)
(2)健全政策制度。制定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加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加强和改进殡葬管理、构建老龄“四有”格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慈善组织综合监管等政策文件。推进落实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管理、认知障碍老年人友好社区建设,印发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管理、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等文件。配套出台“N+1”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全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实事清单等文件。出台加强殡仪馆管理、加强殡葬领域行风建设等文件。(责任单位: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老龄工作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市殡葬管理所)
(3)规范服务标准。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推广应用山东省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智慧养老院建设标准、特困人员供养管理机构运营管理服务规范、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设置和服务指引、智慧消防建设与运行规范、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床位建设规范。(责任单位: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
2.完善服务保障体系。
(1)优化为民服务。制定全市老龄工作要点,发布安丘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5年),年内全市新增认知障碍床位140张,打造康复辅助器具租售服务站点2个,扎实做好认知障碍老年人友好社区建设。积极发展服务类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完成精康融合三年行动计划任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60%以上。发展社区慈善,运用全市已设立的29支社区慈善(微)基金,指导镇街区实施一批社区慈善基金项目,积极推荐参加潍坊市“金种子”社区慈善基金项目评选。(责任单位: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老龄工作科、养老服务科、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2)突出试点先行。实施潍坊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深化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建立需求评估指标体系,编制服务类救助清单。配合潍坊市持续推进山东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揭榜挂帅”项目建设,打造“物质+服务”精准化救助安丘模式,探索“物业+养老”新模式打造居家养护新样板。深化“礼安齐鲁”丧俗改革试点,推行绿色节地生态安葬。(责任单位:办公室、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市殡葬管理所)
(3)强化拓围增效。规范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推进“两项政策”衔接并轨,推动建立民政部门统一认定、分类救助、结果反馈的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闭环管理机制。落实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政策,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探索“老年父母+残障子女”家庭共同入住养老机构照护模式。开展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行动。(责任单位:社会救助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
(4)推动智慧赋能。用好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加强同潍坊市智慧养老平台有效衔接,加强殡葬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化管理。推进“居民身后服务一件事”集成办,推动相关事项一表申请、一次联办。实施数据治理专项行动,提升民政业务数据质量和应用效率。(责任单位:各科室单位)
3.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1)超常规整治。深入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优化管理服务,强化行业监管,促进殡葬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以改促治推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展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慈善组织全面排查整治。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纠治漏保漏救、救助金延迟发放等问题(责任单位: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老龄工作科、养老服务科、市殡葬管理所)
(2)常态化监管。加强民政行业监管,规范行政执法,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扎实开展养老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社会组织联合抽查检查。健全社会组织年度报告、抽查检查、财务审计等制度,完善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加强养老机构信用监管,探索建立统一规范、协同高效、信息共享、结果应用的信用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养老诈骗、非法集资、非法宗教治理,健全问题排查、发现移交和处置机制。(责任单位:办公室、社会事务科、老龄工作科、养老服务科、市殡葬管理所)
(3)规范化提升。开展社会组织理论学习、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情况抽查检查,规范市民政局主管社会组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日常监管制度。加强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开展基层儿童工作人员培训;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山东省收养评估办法》,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深入推进“阳光慈善”工程,提升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质量。健全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制度,推进销售网点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培育健康购彩行为,积极开展福彩公益活动。(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市福彩管理站)
4.完善社会参与体系。
(1)拓展参与力度。引导社会组织、慈善资源等广泛参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打造“护佑成长”“情暖夕阳·幸福餐桌”等服务品牌。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动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作用发挥。持续推进“慈善救急难双百行动”,完善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抓住六一、元旦等关键节点,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大宣传发动,持续开展困境儿童温暖守护、“微心愿”爱心助力等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地名文化宣传保护,积极参与《地名里的潍坊》节目,讲好安丘地名故事。持续做好国家地名信息库管理维护工作。(责任单位: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科、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2)加强扶持引导。推动发展银发经济,加快“养老+”多业态融合发展,开展金融支持养老服务发展“五个一”提升行动。按要求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扎实开展“敬老月”活动,深化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做好全国“敬老文明号”“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推荐。聚焦“一老一小”等领域,积极组织社会组织参加潍坊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扶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项目。(责任单位:老龄工作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
(3)强化示范引领。加强老年友好社会建设,积极争创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探索老年人意定监护实施机制。引导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支持发展一批智慧养老院、老年助餐可持续服务示范标杆。积极参与养老服务政校企对接交流会、康养产业博览会。(责任单位:老龄工作科、养老服务科)
(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铁军,营造高质量发展民政生态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干部队伍建设选用提质、培育提标、激励提效的“三提”专项行动,树牢“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选人用人导向,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和执行力。加强民政干部队伍统筹谋划,实施“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年轻干部选拔、交流轮岗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和关心关爱,培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年轻干部。继续举办民政干部登台述职等活动,努力营造比着学、赛着干、争着上的浓厚氛围。加强民政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分层次、分领域开展民政行业职业技能人才培训,积极参加上级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责任单位:办公室、养老服务科、市殡葬管理所)
2.夯实民政基层基础。按照部门职能指导镇街区编制民政领域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坚持减负与赋能相结合,严格按照《潍坊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民政领域规范性文件,以基层接得住、接得好为依据,根据基层点题确定培训内容,及时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扎实做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创新案例评选推荐,加强重点创新案例总结推广,推动更多政策理论研究和创新案例成果转化为政策制度。(责任单位:各科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