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352T/2025-11329
  • 分  类:通知公告公示;意见征集 ; 
  •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2025-03-12
  • 标  题:关于对《安丘市城市社区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352T/2025-11329 分  类: 通知公告公示;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3-12
标  题: 关于对《安丘市城市社区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对《安丘市城市社区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2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部署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市社区智慧化养老工作,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安丘市城市社区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5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1日期间通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安丘市建设路57号5楼608房间。 

  电子邮箱:aqmzshflk@wf.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6-6035011 

  附件:《安丘市城市社区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安丘市民政局     

      2025312 

  附件: 

  安丘市城市社区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智慧监管等方式,全力推进我市城市社区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扩大全市城市社区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放开,有效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2025年8月中旬前,面向全市城市社区符合条件老年人,提供一键式紧急智能呼叫保障,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防护、权益维护等服务送到老人家中,提高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一)建设主体。市民政局负责全市城市社区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二)服务范围。兴安街道、新安街道、经济开发区、大汶河旅游发展中心的32个城市社区。 

  (三)服务主体。城市社区为服务主体,组织辖区内的社会组织、物业、志愿群体、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网格员、公益岗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四)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三方面条件:具有安丘市户籍,居住在安丘市32个城市社区范围内的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的城市低保人员、70周岁及以上的独居和空巢老年人;本人或其子女自愿申请,且与城市社区居委会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权利。 

  (五)服务内容。综合考虑服务对象的身体健康状况、居家环境条件等因素,在自愿前提下,以满足其安全便利生活条件、及时响应紧急异常情况为基本要求,按需安装紧急呼叫等智能化设备。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防护、权益维护等服务,对服务对象服务需求和异常情况及时响应,妥善处置。 

  三、工作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向所在社区提出智慧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填写安丘市城市社区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申请表(见附件1)经城市社区审核通过后报街区复审,经复审通过后统一报市民政局备案。 

  (二)签约。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为智慧居家养老硬件建设进行评估设计,各城市社区与服务对象确定智能化设备配置类型,共同填写安丘市城市社区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智能设备配备表(见附件2)。社区按照“一人一案”原则,根据老年人家庭情况,就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与服务对象及其子女代表,签订服务协议。协议经街区审查后报市民政局备案。 

  (三)验收。中标机构完成建设任务后,向市民政局提交验收申请、项目实施前后对比电子档案等资料,市民政局将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入户验收,填写安丘市城市社区智慧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验收表(附件3)。验收合格后由相关街区接收管理。 

  四、资金安排 

  市民政局根据建设内容,据实结算,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保障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3月1日至3月31日)。制定安丘市城市社区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召开城市社区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积极组织街道、社区开展宣传,增强项目的社会知晓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7月30日)。市民政局按程序进行招标,确定项目承接机构,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指导相关街区开展城市社区智慧居家养老服务等工作,及时将服务对象工作台账信息录入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 

  (三)评估评价阶段(2025年8月1日至8月15日)。收集整理项目台账资料,总结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移交相关街区管理。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将城市社区智慧化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纳入重点工作,加强考核调度。各街区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全域统筹推进,明确职责分工,定期落实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二)强化资金监管。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项目经费,强化事前和事中管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确保中央专项资金用于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街区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建立督导机制,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管理施工过程,组织竣工验收,指导社区建立“一户一策”档案,协助社区做好数据统计及进度报送等工作。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街区要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城市社区智慧居家养老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建设标准、扶持政策,积极引导老年人以及家属广泛参与。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根据工作实施的不同阶段,突出重点安排相应宣传内容,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优质的居家养老服务。 

  (五)加强公开公示。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按照《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等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要求,公告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以适当方式体现“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标识。 

  附件:1.城市社区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申请表 

  2.城市社区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智能设备配备表 

  3.城市社区智慧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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