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352T/2024-11144
  • 分  类:审批程序 ; 
  •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2024-10-28
  • 标  题: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格认定“全省通办”服务指南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352T/2024-11144 分  类: 审批程序 ;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4-10-28
标  题: 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格认定“全省通办”服务指南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格认定“全省通办”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4-10-28
 一、事项名称

  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格认定

  二、办理依据

  1.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鲁民201456号)

  2.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格认定“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

  三、办理条件

  在出生、发育和成长过程中遇到特殊困难境遇或失去父母照顾的未满18周岁的儿童。主要包括:

  1.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

  2.经诊断身体重残、患有大病或罕见病需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或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2.父母属身体重度残疾的,提交有关部门或单位发放的残

  疾(军)人证件复印件;

  3.父母服刑、被强制戒毒的,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司法文书复印件;

  4.父母死亡或失踪的,提交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宣告)

  死亡或(宣告)失踪证明及复印件;

  5.因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提供贫困家庭证明;

  6.重残、患大病或罕见病的贫困家庭儿童,提交有关部门或单位发放的残疾人证件复印件或医院诊断证明、住院病例等复印件以及贫困家庭证明。其中,患罕见病的儿童还需提供三级甲等(含)以上医院的医学诊断证明。

  五、办理流程

  异地申请异地受理资格初审资格认定结果反馈。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及地点

  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冬季下午13:3017:30;夏季下午14:0018: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丘市建设路57号6楼儿童福利科

  、咨询电话

  0536-603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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