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352T/2024-05529
- 分 类:市直部门;政策法规文件 ; 社会保障
-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2024-08-27
- 标 题:安丘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低保家庭大学生助学工作的通知
- 文 号:安民字〔2024〕28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295352T/2024-05529 | 分 类: | 市直部门;政策法规文件 ; 社会保障 |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27 | ||
标 题: | 安丘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低保家庭大学生助学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 安民字〔2024〕28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安丘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低保家庭大学生助学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低保家庭大学生助学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为切实做好低保家庭大学生助学工作,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办法的通知》(鲁民〔2009〕113号)、潍坊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一)A类:全市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新生。
(二)B类:①全市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专科教育大学新生;②全市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往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往届本科在校大学生。
(三)不享受救助的情形:①考取师范、军校、农林等免交学费专业或享受其他免交学费情形的学生不享受A类和B类救助。②A类、B类两项救助不重复享受。③申请人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骗取教育救助金的。
二、救助标准
符合A类救助条件的,每人一次性救助4000元。
符合B类救助条件的,每人一次性救助2000元。
三、救助程序
1.申请。8月20日前,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大学生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提出书面救助申请,填写《2024年安丘市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申请表》(附件一)和承诺书(附件二),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2)新生提交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网上录取信息截图)复印件。在校生提交有效的学生证或在校证明;
(3)学生本人山东省农村商业银行的银行卡(存折)的复印件。
2.审批。各镇街区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签署审批意见,8月25日前填写《2024年安丘市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市民政局,并依托山东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平台系统临时救助模块下“大学生救助”子模块进行录入、审核、审批等业务办理。省民政厅将提取系统数据与教育部门进行对比,比对结果通过系统进行反馈,并作为结算省级补助资金的依据。
3.发放。市民政局对镇街区上报符合条件人员信息进行复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于9月10日前发放救助款,确保受助大学生顺利入学。
4.反馈。享受教育救助的学生在领取救助金后,应及时报到入学,履行学费缴纳手续,并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将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发回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区)民政办公室。领取救助金后无故不按时入学的,镇(街、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应当追回其领取的救助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要通过公众号等途径广泛宣传大学生救助政策,通过在村(居)宣传栏及公示栏张贴明白纸和入户宣传、发放政策宣传单等方式将入学救助的申请条件、救助标准、所需材料、办理程序等告知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认真做好资格审核工作。各镇街区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杜绝虚报冒报。各镇(街、区)要依照救助条件、程序严格审核。申请人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骗取教育救助金的,由镇街区取消其救助资格,追回救助金,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录取高校。
(三)严肃工作纪律。工作人员违反标准、程序审核审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由各镇街区负责追回救助金。
联系人:刘海涛,联系电话:6035012,邮箱:aqmzshjzk@wf.shandong.cn
附件:1.2024年安丘市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申请表
2.2024年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承诺书
3.2024年安丘市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汇总表
4.在校证明(模板)
安丘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6日
附件1
2024年安丘市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申请表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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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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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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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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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考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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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总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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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类型 |
本科新生¨ 专科新生¨ 往届本科在读¨ 专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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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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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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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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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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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通知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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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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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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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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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主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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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与低保户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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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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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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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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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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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取师范、军校、农林等免交学费专业或享受其他免交学费情形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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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社区)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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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区) 审批意见 |
镇(街、区)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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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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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4年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
承诺书
XX镇人民政府:
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本人符合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现郑重承诺:
1.考取专业为非师范、军校、农林等免交学费专业且未享受其他免交学费情形。
2.未享受“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
3.领取救助金后,及时报到入学,履行学费缴纳手续。
若违反以上事项,本人自愿将救助金退回发放单位。
承诺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
附件3
2024年安丘市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汇总表
单位: 填报时间:
姓 名 |
家庭住址 |
毕业高中 |
录取院校 |
身份证号 |
救助金额 |
学生类别 |
考生考号 |
高校录取 通知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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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家庭住址具体到镇和村;2、学生类别填写本科新生、本科在读、专科新生、专升本。
附件4
在校证明(模板)
学生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自 年 月至今在我校 专业学习,学号: ,学制 年,拟于 年 月毕业。
特此证明。
联系人: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并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