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352T/2017-00116
  • 分  类: ; 综合政务;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2017-04-05
  • 标  题:安丘市民政局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接收安置和指导服务指南
  • 文  号:
  • 公开方式: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352T/2017-00116 分  类:  ; 综合政务;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7-04-05
标  题: 安丘市民政局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接收安置和指导服务指南 文  号:
公开方式: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安丘市民政局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接收安置和指导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7-04-05

安丘市民政局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接收安置和指导服务指南

 

办理事项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接收安置和指导服务指南

办理依据

政联〔2006〕11号

服务对象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流程

对列入移交安置计划的军休干部的部队提供相关的材料进行审核,部队、接收单位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本人或监护人签订移交协议;协助办理医疗、落户等手续,提供服务管理,落实政治、生活待遇。

申办条件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已完成安置去向审定,符合到山东省安置的条件;列入民政部下达的军休干部移交安置计划。

所需材料

(一)入伍登记表(入伍批准书);

(二)入党志愿书;

(三)干部履历书;

(四)《军队干部离休退休审批报告表》;

(五)《军队干部离休退休待遇审批报告表》;

(六)历次任职、晋衔、调薪审批表;(

七)凡更改入伍或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者须有军以上政治机关的正式批准;(八)凡伤残者须有评残等级审批表;

(九)立功受奖登记表,凡立功者(立三等功以上者)须有评功材料卡片;

(十)凡在特别艰苦地区工作10年以上者须有原所在单位证明材料;

(十一)学历相关证明;

(十二)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

(十三)家属随军审批表;

(十四)经组织认定的自传;

(十五)未作结论的政治、历史遗留问题(材料)须作出结论或予以销毁

受理机关

安丘市军休所

办公地址

安丘市人民路157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服务电话

4221985

承诺时限

即办件

乘车路线

从汽车站乘9路公交车到安丘市第一中学下车

其他说明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