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377/2026-02630
  • 分  类:市直部门 ; 教育
  • 发布机构:市教育和体育局
  • 发文日期:2026-09-02
  • 标  题: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202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则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0377/2026-02630 分  类: 市直部门 ; 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6-09-02
标  题: 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202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则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202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则

发布时间:2026-09-02
 
         政务公开是现代行政管理基本要求和建设法治、服务型政府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决策部署,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水平,保障群众知情权等权益,结合安丘市教育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细则。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公开常态化原则,围绕安丘教育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问题,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与实效,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安丘教育。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基本建成覆盖教育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的政务公开体系。到2026年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教育共同体建设进展、办学条件改善、师资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率达100%,公众对教育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提升至9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决策公开

重大教育决策预公开:涉及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配套政策等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通过安丘市政府门户网站教育专栏、安丘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开决策草案及依据。采取线上征集+线下座谈结合方式,邀请家长代表、校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参与听证,对征集到的意见分类梳理,采纳情况在决策出台后15个工作日内公开。

会议公开:定期公开市教体局重要会议信息,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议题及议定事项。对涉及学校撤并、招生政策调整等公众切身利益的会议,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相关信息在会议召开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推进执行公开

教育政策执行情况公开:及时公开上级教育政策及我市落实措施,重点公开“县管校聘”改革、中考改革等政策的执行步骤、责任分工、监督电话。主动向社会公开执行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后续举措等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教育政策执行的透明度。

教育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公开:围绕2026年教育民生实事,按季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重要民生举措专栏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三)推进管理公开

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依据我局项主要职能,梳理更新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权力事项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及监督方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权责清单专栏公开。因机构职能调整或法律法规修订需变更的,自调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

教育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 “谁执法、谁公示” 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检查、处罚、强制等执法结果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进服务公开

教育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开:梳理教育领域公共服务事项(含学籍办理、教师资格认定、学生资助等),明确办理依据、条件、流程、时限及收费标准,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教育窗口公开。编制《安丘市教育公共服务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并对外发布。

教育服务办事指南公开:针对各类服务事项编制详细办事指南,包含所需材料、办理地点、联系方式及常见问题解答。推进“一网通办”,实现80%以上教育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办理进度及结果实时可查。

(五)推进结果公开

教育政策法规落实结果公开:年度末公开教育政策实施总结,重点说明“双减”、课后服务等政策的落实成效,如作业总量控制达标率、课后服务参与率等核心数据。对未达预期的政策,公开整改措施及时间表。

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结果公开:定期公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包含各级各类学校数量变化、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改善等指标完成情况。2026年底公开十四五教育规划终期评估报告,为编制“十五五”规划提供参考。

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结果公开:按照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公开专项资金(含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资金、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分配依据及拨付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教育专项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六)加强政策解读

明确政策解读主体: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政策起草科室(单位)同步撰写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解读材料由科室负责人审核把关,重大政策解读需经局主要领导审定。

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文字解读、图表图解、短视频等形式,对教育政策进行可视化解读。针对招生政策、资助政策等热点。

增强政策解读实效:解读材料聚焦政策背景、核心内容、新旧差异及落实举措,避免简单重复文件内容。加强对政策解读效果的跟踪评估,及时了解公众对政策解读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

(七)积极回应关切

做好舆情监测与回应:建立专人值守+每日巡查舆情监测机制,重点关注学校安全、招生录取等热点领域舆情。对重大突发事件或敏感问题,在1小时内启动回应程序,24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防止不实信息扩散。

加强互动交流:畅通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留言板及微信公众号留言渠道,公众诉求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   

(八)强化平台建设

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教育专栏:完善专栏栏目设置,设置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等子栏目,实现信息分类清晰、查询便捷。加强与潍坊市教育局网站信息共享,确保重大信息同步发布。

拓展政务公开新媒体渠道:运营好安丘教育微信公众号,政策解读材料优先通过新媒体推送。建立新媒体信息审核机制,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权威。

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在政务服务大厅教育窗口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教育服务事项办理指南、办事流程、办理结果等信息,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教育服务咨询和办理服务。同时,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方便公众查询教育政务信息、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服务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各科室(单位)明确1名政务公开联络员,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

(二)完善制度机制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每半年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将政务公开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确保依法依规开展。

(三)加强培训考核

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职工年度培训计划,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业务培训。建立政务公开考核机制,将其纳入各科室(单位)绩效考核,权重不低于10%。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到位的通报批评并追责。

(四)强化监督检查

每季度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重点检查内容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对公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整改结果及时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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