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377/2025-11535
- 分 类:惠民政策汇编 ; 教育
- 发布机构:市教育和体育局
- 发文日期:2025-03-11
- 标 题:安丘市2025年教育类民生政策汇编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2950377/2025-11535 | 分 类: | 惠民政策汇编 ; 教育 |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和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11 | ||
标 题: | 安丘市2025年教育类民生政策汇编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安丘市2025年教育类民生政策汇编
1、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
立项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潍财教[2012]10号);资助范围: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助对象: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平均资助面: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幼儿的10%;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元,具体分为3档,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
2、学前教育免保教费政策:
立项依据:《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潍政办字[2018]114号);资助范围: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助对象:建档立卡儿童(含即时帮扶)、孤儿、低保家庭儿童、特困供养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免除标准:公办幼儿园全额免除;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免除标准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标准免除,保教费标准高出公办幼儿园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收取。
3、政策受理县级主管部门: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
4、联系电话:18853626077
(二)义务教育阶段政策
1、义务教育生活补助:
立项依据:关于印发《潍坊市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16〕27号)、《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教育发展资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潍财教[2019]49号)
①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对象: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比例:义务教育在校寄宿生的30%;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
②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对象: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资助比例:义务教育在校非寄宿生的8%;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小学500元,初中625元。建档立卡(含即时帮扶)学生非寄宿生资助标准同寄宿生标准。
2、政策受理县级主管部门: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
3、联系电话:18853626077
(三)高中教育阶段政策
1、高中国家助学金:
立项依据:《关于修订<山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15〕38号);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包括民办学校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平均资助面: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500元,2档2000元,三档2500元。
2、普通高中免学费
立项依据:《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财教[2016]292号);资助对象:建档立卡学生(含即时帮扶)、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1600元;公办学校全额免除;民办学校按照公办学校学杂费标准免除,收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收取。
3、政策受理县级主管部门: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
4、联系电话:18853626077
(四)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
1、中职国家助学金:
立项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13〕64号);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不低于在校生的10%;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2000元。
2、中职免学费:
立项依据:《关于全部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的通知》(鲁财教〔2013〕50号);资助对象: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全额免除;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收取。
3、政策受理县级主管部门: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
4、联系电话:18853626077
(五)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免除外省、部属高校建档立卡大学生学费
1、立项依据:《关于对<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补充修订的通知》(鲁财教〔2016〕61号);资助对象:在外省、部属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大学生(含即时帮扶);免学费标准:按实际缴纳学费标准给予免学费补助,免学费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8000元。
2、政策受理县级主管部门: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
3、联系电话:18853626077
(六)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立项依据:《省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66号)、《关于调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鲁教财字〔2009〕66号)、《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15〕5号)。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申贷金额: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12000元的,按照12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贷款用途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相同。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2、政策受理县级主管部门: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
3、联系电话:18853626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