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377/2023-02160
  • 分  类:财务信息 ; 教育
  • 发布机构:市教育和体育局
  • 发文日期:2023-02-25
  • 标  题:【学校财务管理及监督】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的意见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0377/2023-02160 分  类: 财务信息 ; 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3-02-25
标  题: 【学校财务管理及监督】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的意见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学校财务管理及监督】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02-25
 
    为切实解决财务管理和资产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财务管理风险,杜绝各类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加快形成规范适用的财务运行体系,建立起适应于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财务监督长效机制,制定如下意见。

一、突出关键领域治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1.确保原始凭证真实合法有效。

原始凭证是会计记账的重要凭据,各单位所填列的经济业务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制度的要求,能准确反映有关经济业务活动,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伪造凭证。坚决杜绝通过伪造原始凭证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巧立名目、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违反财经制度纪律的情况发生。

要进一步完善原始凭证签字手续,必须有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经办人、物资保管员、报账会计、分管校长、主要负责人其中三人以上的签字。原始凭证要附有必要的附件,批量购置物品的原始凭证,要附商品销售明细,并做好出、入库记录。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设备购置、大型修缮类原始凭证要附合同、验收单、明细等必要附件。

2.健全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单位签订的所有合同实行统一管理,要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实行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学校财务在依据合同付款前严格进行审核,超期合同、随意变更合同、超合同付款等事项一律不予办理报账手续。对合同履行情况还要实施有效监管,学校财务科要与合同管理机构间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

二是建立合同会商制度。充分发挥学校民主理财小组职能,群策群力共同把好合同关口,防止学校财产、名誉等受到损失。学校签订合同前,均要召开民主理财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并留有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表、图片等必要材料,必要时经相关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合理、合法性论证。

三是建立前置审核制度。合同签订前,各单位要填报《安丘市教体系统合同签订审批表》,根据所签订的合同类别,分别报送教体局各业务科室进行前置审核。各业务科室根据各自业务科室职能,对口审核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对合同的法律、经济、技术和社会稳定等风险以及自身履约能力进行分析、论证;涉及重大、疑难问题或者风险较大的,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参加论证或委托专业机构调查。学校建设类合同由学校建设科负责;电教仪器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类由信息技术教育科负责;仪器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类由创新教育研究中心负责;安全设施设备购置及安保人员聘任类由安全科负责;食堂承包经营类由体卫艺科负责;中小学人员聘用类合同由组织人事科负责;体育设施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由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图书购置、物业管理及购买服务类由学生资助研究评价中心负责;幼儿园玩教具及设施购置、幼儿教师聘任合同由学前科负责;房屋出租、设备租赁及其他类合同由教育服务保障中心负责。

3.有效管控学校债务。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校长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全面落实“权责一致”“一岗双责”等管理要求,对学校现有债务要制定偿还计划,视学校财力逐步偿还。要科学安排学校资金,确保将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如学校产生新的债务,按照“谁签字、谁负责,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是杜绝产生新的债务。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是管控债务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按照“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的原则,切实维护单位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不得随意调整预算。任何单位不得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支出,超出本校财务偿还能力的大型修缮、设备购置、基建建设、美化绿化、物业保洁等方面的支出一律不予审批。对超预算、超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提前实施的项目,一律不予报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杜绝产生新的债务,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禁私自违规举债。

4.规范立项审批程序。

各单位投资立项前,综合考虑本单位财务状况,严格执行年初预算,认真分析可支配财力,杜绝盲目投资、重复投资、负债投资、突击投资等违规现象发生。项目报批前,要按认真履行民主理财程序。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立项审批和招投标制度,学校10000元以下的购置或建设项目由学校按程序自行研究确定。10000(含)元以上的购置或建设项目必须报教体局审批,采取招投标方式购置,确保公平公正,质优价廉。不得出现相同批次设备购置或相同建设项目私自拆分进行,降低项目金额以逃避监管的现象,不得出现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现象。立项批复下达后,项目完工需要验收的,项目单位要及时联系教育服务保障中心校产科查验现场并签字,方可报销,未经验收人员签字不得办理报销手续。

5.加强学校食堂管理。

落实教育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安丘市教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教体便字202215号)文件要求,教体系统全部食堂原则上应由学校自主经营,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大宗物品统一采购制度,规范食堂财务管理。要健全食堂账簿,规范记账。支出票据要用纳税发票,杜绝大批量使用收款收据,甚至用白条入账,每张票据均要有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自营食堂的出纳、物资采购员、物资保管员等重要岗位要建立定期轮换制度。学校食堂要按月开展收支核算,月末进行结转,确保历年累计结余控制在年度收入的3%以内。食堂的结余应专项用于平抑原材料价格,改善伙食质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伙食补助和食堂设施设备更新及维修等,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不得用于学校招待费支出或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6.严格经费支出范围。

所拨付的公用经费首先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严禁各镇街区教管办统筹、截留、挪用。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具体支出范围教学业务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图书资料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日常维修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其中,教师培训经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支出,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严禁将公用经费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支出。

财政部门所拨付的中央、省及潍坊市级各类专款、两项教育附加费以及其他限定专项用途的资金,各学校要建立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认真做好资金使用效益评价工作。严禁坐收坐支,坚决杜绝统筹、截留、挪用等现象的发生,出现上述问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要严格执行决策程序,规范整理档案资料,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定,对因未经集体讨论而个人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2.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进一步学习国家关于教育经费、财经纪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政治敏锐性,遵守八项规定,做到廉洁从教,自觉防范和规避财务管理风险。财务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财务制度,积极参加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培训,进一步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熟悉财务制度及法律法规,努力提升自身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3.全面建立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安丘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精细化管理办法》(安政发[2014]25号)文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规范开支行为。实行集体领导下“一支笔”审批制度,合同管理、重大开支、立项审批、预算编制等重要财务活动均要通过学校办公会集体研究,必要时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审议通过后方可报批执行。各单位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公开,定期做好财务收支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镇街区教管办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拨付办公经费,严禁统筹、截留、挪用所属学校、幼儿园办公经费,严禁以集中购置采购、代为采购名义挤占所属学校、幼儿园办公经费。

4.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各单位要注重事前防范与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使用,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做到违纪必究,对典型案件,进行认真总结和深入剖析,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起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督查措施。

1.健全内控组织机构。各单位要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核心,以防范风险为目标,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实现内部控制对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控。教体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教育服务保障中心、审计科、纪委办、信访室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认真开展工作,保障本单位内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建立联动督查机制。教体局将抽调教育服务保障中心、审计科、纪委办、信访室等科室精通业务人员,成立专项督查小组,不定期对合同管理、学校债务、项目立项审批和竣工验收、原始凭证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在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对认识不到位、整改不及时、出现不良后果的单位进行全市通报,并与干部考核、督导评估等工作挂钩。

3.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对照财务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对重点领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所有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进行全面自查,逐条研究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必要时聘请专家和法律顾问参与审查,违规、无效合同立即终止,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各单位要根据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结果,对学校的现有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登记造册,认真分析债务成因,落实债务责任人,制定偿还计划,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4.加大财务管理力度。教体局将加大对原始凭证、债务、合同等财务管理重点领域的审核督查力度,不符合规定票据的一律不予办理报销手续,除急难险重任务外,对造成学校负债的大型修缮、购置、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认真审核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清理无效合同、超期合同,杜绝超合同付款现象发生。

全面落实公务卡制度和报销事项直付制度。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内的资金,一律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不予办理报销手续。教体系统所有单位的报账资金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直付到票据出具单位或个人,无特殊理由不予办理委托支付手续。

学校(幼儿园)所有收入(包括作业本费、书费、幼儿园床品费、保险费、校服费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均要纳入学校大帐管理,及时缴存财政专户,资金申请回来之后再使用。严禁坐收坐支和统筹截留,严禁形成账外账和小金库,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5.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教体局党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审计法规要求,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尤其是任中审计,强化对教育干部任中、离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审计结果将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干部在任期内违规举债且数额较大、影响学校正常运转的将暂缓提拔任用或延长试用期,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的将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予以严肃查处。

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是建设安丘教育生态的重要步骤,是推进安丘教育现代化治理的主要举措。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财务监督检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有效化解财务风险,创新财务管理方法,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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