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377/2022-13713
  • 分  类: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教育
  • 发布机构:市教育和体育局
  • 发文日期:2022-06-10
  • 标  题: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98号《关于把升学率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的主要条件、唯一标准的提案》的答复
  • 文  号:安教体函字[2022]11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0377/2022-13713 分  类: 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2-06-10
标  题: 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98号《关于把升学率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的主要条件、唯一标准的提案》的答复 文  号: 安教体函字[2022]1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98号《关于把升学率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的主要条件、唯一标准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10

吴光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把升学率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的主要条件、唯一标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职称竞聘工作中,教体局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要求,组织各级各类学校自主制定教师职称竞聘推荐方案,经全体教师85%及以上满意度通过后自主实施,竞争推荐,竞聘上岗。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局不制定具体量化、有针对性、供学校照搬照抄的实施意见或指导意见。经了解,各学校竞聘推荐方案一般包括教职工评价考核学识水平业绩等,其中学识水平业绩包括任职年限年度职称考核工作业绩(含荣誉称号业务称号教育科研创新)等项目,每项考核评价内容中教学成绩都占一定比重。

  对您提出的“把升学率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的主要条件、唯一标准”,中央和山东省、潍坊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台明确规定,“严禁在中小学职称评聘、年度考核、评先树优和专业技能竞赛等评比考核中,以考试成绩、升学率等作为唯一性评价指标”“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教体局将在下步的职称评定工作中统筹考虑各方面的意见,指导学校积极稳妥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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