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377/2020-69383
- 分 类:教师职称评审 ; 教育;体育
- 发布机构:市教育和体育局
- 发文日期:2020-11-10
- 标 题:【教师职称评审】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失效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2950377/2020-69383 | 分 类: | 教师职称评审 ; 教育;体育 |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和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0-11-10 | ||
标 题: | 【教师职称评审】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失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教师职称评审】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区)教管办、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潍坊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的通知》和安丘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决定组织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2.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
3.先设岗、后聘任,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按岗竞聘。
二、拟推荐评审系列
拟进行全市公办中小学教师(含中职、公办幼儿园,下同)全省统一职称及基层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一)全省统一职称系列
参与竞聘人员范围为全市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
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鼓励人才在基层长期从教而建立的职称制度。
1.人员范围:全市9处乡镇在编在岗且符合晋升高级职称条件的中小学教师。
2.主要条件: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现在乡镇学校一线工作,且任现职近5年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等次以上。
3.说明事项:
(1)基层职称与全省统一职称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具有同等聘用资格,同等对待。
(2)基层职称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仅限在基层单位聘用。取得基层职称的教师交流到非基层学校,不得按照基层职称聘任,不再享受相应的职称和工资待遇。取得基层职称连续聘满5年,考核合格且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通过后,可换发同级别全省统一的职称证书。
(3)基层高级职称专属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条件自主选择参加全省统一职称或基层职称评审。同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种类型的职称,取得一类职称5年内不得申报另一类同级别的职称。取得全省统一职称的,可申报高一级全省统一职称或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取得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只可申报高一级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
(4)实施基层职称制度后,在全省统一的职称评审时不再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单独倾斜。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推荐程序
1.严格执行学校自主组织竞聘的规定要求。专业技术岗位竞争推荐继续实行由学校自主制定职称岗位竞聘推荐方案,经全体教师85%及以上满意度通过后自主实施的办法。满意度表决要采取无记名投票或委托第三方组织等方式进行,不得简单采取举手表决、签字同意等方式。通过方案前充分征求教职工意见。
2.坚持专家委员会推荐评议制度。单位要成立专家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价。委员会由单位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推荐产生,或由单位指定表决通过的方式产生。委员会总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主任一般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中专任教师一般不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骨干教师代表不低于三分之一。委员会实行回避制度,本人及有直系亲属参加竞聘推荐的应予回避。建立评委会评审会议记录制度。
3.认真落实“六公开”监督卡制度。单位在评议推荐参评人员时,要公开以下事项:专业技术岗位数、申报人述职(评审表)、任职条件、申报人的评审材料、推荐办法、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
4.坚持推荐申报公示制度。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对申报人员符合条件情况、打分情况、最终推荐人选予以公示,便于广大教师了解监督,确保竞聘推荐公开、公平、公正。公示和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要将公示时间、地点、公示方式通知到单位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确保校内教职工知晓率达到 100%。
(二)严格执行标准条件要求。一是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和《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二是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申报职称评审材料时,须近五年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今年晋升人员提供2016-2020年5年公需科目(30学时/年)和2020年1年的专业科目(60学时/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三是按照人社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职称方面的相关规定执行。晋升高级职称,必需在上学期师德考核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各单位要进行师德考核的前置审查。学校管理人员参评教师职称的,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中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推荐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51号)规定,须担任列入《教学大纲》的1门及以上课程,并且教学工作量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潍人社办〔2017〕8号)要求,申报人员评前要对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作出公开承诺。
(三)建立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根据《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规定,取消其申报晋升的资格;已骗取了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审核部门予以取消;自查实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不准其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并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4号)规定,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参加竞争推荐人员必须在报名竞争时作出书面诚信承诺,保证不提供假学历、假论文、假证书证明等材料。
(四)强化责任追究。申报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负责,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是申报推荐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推荐审核责任,把好资格审查关,对照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等原始材料,对申报材料和相关信息逐一审查。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有关组织和个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规定,给予负有责任的组织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责任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五年内不准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今年各级职称评委会要对网上上传的佐证材料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本系列总申报人数的15%。
四、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成立专门小组,具体处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认真受理教职工意见,加强舆情研判,找准风险点,制定防控预案。要扎实开展思想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五、其他要求
1.系统填报。自2020年起,我市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评委会全部依托“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开展评审工作,全面推行电子证书制度。申报人员需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可从山东省人社厅网站置顶窗口进入,也可以直接登录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进行填报。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做好平台信息的注册、维护、应用。
2.材料上报。各单位要做好职称材料的填报指导和审核工作,及时上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 ; (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在报送材料时,要由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统一报送。
3.时间安排。12月2日报送全省统一职称系列副高职称竞聘申报材料;12月6日前完成中级、基层高级、职专高、中级竞聘系统填报工作。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工作另行通知。
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