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377/2020-67146
  • 分  类:市直部门;校园安全 ; 教育;体育
  • 发布机构:市教育和体育局
  • 发文日期:2020-01-03
  • 标  题:【校园安全管理】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丘市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文  号:安教体办字〔2020〕1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有效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0377/2020-67146 分  类: 市直部门;校园安全 ; 教育;体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0-01-03
标  题: 【校园安全管理】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丘市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  号: 安教体办字〔2020〕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校园安全管理】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丘市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3


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提升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市教育和体育局制定了《安丘市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修订本单位应急工作预案,认真抓好各项安全工作落实。 

    

  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丘市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学校应对和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能力,在发生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重大突发性事件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突发性事件造成的损害程度,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促进学校的稳定,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学习、生活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有关规定和教育系统安全预警机制有关要求制订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市教育和体育局成立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全面负责全市教体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成立各类工作处理小组,各工作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小组职责范围内工作的指挥、协调等任务,各小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分工协作,做到群防群控,力争把事件解决在初始状态。 

  2.预防为主,及时控制。要认真贯彻“高度重视,积极疏导,防止失控,维护稳定”的工作方针,立足于防范,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3.临危不乱,安全有序。在现场处理中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要依照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时拨打110、120、119等报警求救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查找伤亡人员,同时依据一般性医学救助原则实施紧急救护;做好舆情应对准备。 

  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5.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无论发生何种突发公共事件,在处置过程中,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当抢救生命和抢救财产问题发生冲突时,要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在布置和指挥救援工作时,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故;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抢险等活动。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与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支持,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工安全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生活秩序遭受破坏和严重危害,危及学校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等因素,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涉及师生员工参与的校内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及集体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群殴等群体性事件;冲击学校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事件;盗抢公共财物,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秩序的事件;师生员工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影响学校稳定的事件;因招生政策、学区调整、学校撤并、不规范办学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 

  2.突发事故灾难性公共事件:学校校舍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事故;外出或校内大型活动公共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溺水事故;触电事故;学校周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波及学校,严重影响师生身体健康事件等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发性灾难事件。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等;社会发生的可能影响学校的公共卫生事件。 

  4.突发自然灾害公共事件:因气象和地质等条件变化而引起的地震、地陷、狂风、暴雨、洪水、炎热等自然灾害,以及由此诱发的其他灾害。 

  5.网络信息、安全类事件: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等。 

  6.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 

  总指挥:于利民 

  副总指挥:孙献良、刘金平、曹瑞丰、肖慧清、赵武文、王继光、刘永山、李国良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单位)及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的主要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1.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总指挥部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3.及时向上级报告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4.必要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5.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在调查取证基础上形成有关书面材料。 

  (二)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办公室 

  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校安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局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主要职责:1.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2.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3.督导、检查各镇街区教管办和市直学校应急管理工作;4.督促各镇街区教管办和各级各类学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市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其中,现场指挥长由总指挥根据事故类别指派副总指挥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市教体局相关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部职责:1.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态势及救援情况,提出处置意见,执行总指挥的决策、指令和命令,指挥现场处置;2.采取措施控制事件或险情的进一步蔓延、扩大;3.调配现场处置力量和救护装备物资,协调各级专业抢险和救援力量,组织抢救伤员,实施现场救护;4.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警戒维护组、紧急抢救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等应急处置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市教体局办公室、宣传督查科、信息技术教育科及事故发生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保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正确地向上级汇报事态发展的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紧急呼救求援,协调各级救援力量;接待各类咨询、采访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警戒维护组:由市教体局校安中心、基础教育科、危改办以及事故发生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校安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保护、警戒,疏散事故现场周围人群,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秩序;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应急抢救组:由市教体局体卫艺科、校安中心、职成教科、创新教育研究中心及事故发生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体卫艺科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援工作,组织抢救遇险人员和财产;组织人员快速护送伤员入院就医,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救治,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及时报告现场救援情况;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4.后勤保障组:由市教体局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办公室、勤工俭学服务站及事故发生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教育会计核算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救护人员、物资及器材的调配,为施救单位提供快捷的帮助;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5.善后处理组:由市教体局组织人事科、校安中心、纪委、信访室及事故发生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组织人事科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进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办法;安抚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情绪,接待听取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意见,依法研究提出事故解决办法等。 

  6.预备机动组:由市教体局审计科、教师教育科、学前科、教育工会、教育惠民中心、招生考试中心、教研室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随时听候总指挥的调配。 

  各镇街区教管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参照市教体局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设定。 

  三、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教体系统突发事件的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等将突发事件划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特大突发事件。  

  (一) 一般突发事件 

  指在个别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以学校为主可以处置,按规定必须向市教体局报告的突发事件。 

  (二)重大突发事件 

  指在个别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危害,或出现人员伤亡,需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处理,甚至需当地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处理,按规定必须向市教体局报告的突发事件。 

  (三)特大突发事件 

  指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并产生恶劣影响,出现跨学校甚至向社会蔓延扩散的态势,需由当地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处理,甚至需由市委、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处置,按规定必须向市教体局报告的突发事件,或按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 

  四、应急处置 

  (一)突发事件的报告 

  1.报告原则 

  1)迅速。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市教体局和当地政府报告事故信息。市教体局视情况向市政府和潍坊市教育局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延报。 

  3)直报。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原则。发生重大或特大事件,学校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4)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续报。 

  2.报告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或知情者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单位(学校)主要领导报告,并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报市教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4231108),教体局办公室立即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并视情况报市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和潍坊市教育局。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突发事件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发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5)网上舆论监控及舆情应对情况。 

  如事件紧急,为做到处置及时,可先报第1项内容,同时指定专人及时将事态发展情况续报市教体局办公室(传真4231108)。并可根据情况需要自行决定学校停课或调课,事后向教体局做好汇报。 

  3.报告方式 

  1)电话报告。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可以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进行信息初步报告。 

  2)紧急文件报告。在完成电话初步报告后,学校或当地教管办要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教体局汇报。由于灾难事故原因无条件上报书面材料可先口头报告,事后补办书面材料。 

  (二)校园内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1.市教体局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总指挥,并通知指挥部相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组成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部; 

  2.指挥部迅速调集力量按照分工组织施救和疏散,根据突发事件等级,适时向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请求救援; 

  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加强网上舆情监控及舆情应对; 

  5.做好情况和信息的报告; 

  6.事件稳定后随即做好师生宣传教育及思想稳定工作; 

  7.开展事故调查; 

  8.完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 

  (三)校园外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程序 

  1.市教体局接到有关部门通报后,立即报告总指挥,并通知指挥部相关成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同时通知相关学校主要负责人,并由其通知学校有关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学校接到有关部门通报后,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由其通知学校有关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同时向市教体局报告; 

  2.现场由总指挥或其指派的副总指挥统一调度和处置; 

  3.各学校领导、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应做好本校、本班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及时疏散; 

  4.其它参照校园内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 

  (一)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教体系统安全稳定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麻痹大意,玩忽职守造成突发事件发生或扩散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及具体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二)机制建设 

  各单位应当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处理机制,及时修订本单位的预防处置预案,形成联系畅通,指挥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业务培训和演练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培训,提高处置校园突发安全事件的水平,增强驾驭复杂局势的能力。定期进行应急处置模拟演练,不断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四)物资与经费 

  各单位要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储备足够应急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确保物资存放合理、运输便利安全。设置安全专项经费,并视情况及时追加。 

    

  附件:安丘市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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