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377/2020-19116
  • 分  类:办理情况 ; 教育
  • 发布机构:市教育和体育局
  • 发文日期:2020-07-03
  • 标  题: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0377/2020-19116 分  类: 办理情况 ; 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0-07-03
标  题: 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发布时间:2020-07-03
  

  市教体局共承办关于加强学校卫生室监督管理建议、关于加强校园超市食品安全问题、关于认真落实好潍坊市教育局《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关于市职业中专职业教育专业师资招考、关于严肃把控校外学生辅导班标准要求,认真落实学生减负,清理校内各种APP网络课外课堂、关于加快推进东埠中学新校区建设步伐,尽快改善师生学习工作条件、关于多措并举,助推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关于重建安丘市体育运动学校建议等8件政协委员提案。5月份,已高质量完成书面答复,并组织专人与人大代表进行了见面答复,见面率和满意率均为100%。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加强学校卫生室监督管理的提案 

  1.关于校医配备问题。根据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425日)第20条规定:“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目前我市校医数量严重不足,达不到上级要求。根据国家医疗卫生管理规定,学校医务人员必须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开展看病、打针、发药等相应诊疗活动。而要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学校医务室必须配置有专业资质的医生和护士各一名,要有专门的行医场地及设备,对我市学校来说还有很大困难和较大差距。 

  2.关于校医编制问题。目前尚无政策依据,能够使校医成为学校正式在编员工。 

  3.关于药品进货问题。我市已经建立完备的公共卫生体系,对学校卫生室的日常管理纳入监督范围,学校卫生室严格按照药品管理规定进货、退货,药品进货记录齐全,无过期药品和不合格药品。 

  4.关于资金投入问题。组织各学校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改善卫生室的环境和硬件设施,营造良好的卫生工作环境。 

  5.关于校医的培训问题。教体局和各学校均制定了学校卫生专业人员和兼职保健人员培训方案,实行分类培训,提升人员业务水平。强化学校卫生管理行政人员、卫生工作人员的管理,日常工作必须持证上岗。联合卫健部门,每年定期对校医(保健教师)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二、关于加强校园超市食品安全问题的提案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坚持把学生健康放在首位,不断强化升级学校食堂安全监督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集中检查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市禽肉监管的通知》、《关于防疫期间加强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食品销售安全消费提示》等文件,确保校园超市食品安全工作有序规范进行。二是按照食品销售风险等级评定要求,直接把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定为风险最高等级(D级),从制度上增加监管人员的检查频次。 

  二是抓好采购,保证源头食品安全。落实推进潍坊市食堂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工作,从食材源头抓好食品安全,有效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科学化监管。同时,进一步加强校园超市日常监管工作,定期对我市4所学校超市进行监督检查和暗访。 

  三是抓好监管,实现管理信息化、智慧化。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实现从进货到销售的全程监控,全力推进打造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立智慧、透明、联动的监管模式。目前我市学校食堂已全部落实“阳光厨房”工作。3月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力量对校园内的食品店进行了一次彻底排查,共检查食品店4家,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较好。目前,由于未开学,超市基本处于停业状态。 

  下步,一是抓好日常巡查。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对校园周边经营业户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三无”等食品,以及无证经营、经营场所卫生条件不合格等问题进行严厉打击,违法案件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店抽检力度,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置,及时公开信息。 

  二是严惩违法行为。对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制度,销售超保质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以及拒不整改违法行为或整改不到位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等规定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对严重违法者,深挖产业链,加强上游追溯。对未依法备案的校园周边食品摊点,及时通报镇街人民政府或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取缔。 

  三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制定规划,对校园及其周边等重点区域,建立长期专项检查机制,打通监管毛细血管,建立全方位覆盖和一体化监管体系。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真正构建起全链条闭环式数据平台,提高监管协同化水平。 

  四是推动社会共治。利用家长监督、学校吹哨、信用联合惩戒等手段,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继续倡议“远离五毛食品 守护身体健康”,推动部门联动、社会共治,形成齐抓共管和共防共治的社会氛围,切实保障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三、关于认真落实好潍坊市教体局<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的提案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不断加大社会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保障市民和学生有足够的体育运动场地。同时,利用节假日期间成功举办了全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篮球比赛、足球比赛、乒乓球比赛、排球比赛,ABA安丘市篮球比赛,并邀请上级专家举办了多期足球教练员、队员培训班,提高了全市师生、群众的身体素质,得到了学生、家长与市民的广泛认可。 

  前段时间,我市积极按照上级要求,将兴华学校、青云学府等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但在场地开放过程中出现了较多问题,主要有:入校锻炼人员损坏校内设施、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有不文明行为;长时间聚集,发生入校锻炼人员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事情。这些问题的出现,给学校场地维护、入校人员管理等方面带来很大压力,不符合上级对学校安全的要求。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上级明确要求所有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严禁入校。因此,我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条件还不够成熟,暂不对外开放。待条件成熟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关于市职业中专关于职业教育专业师资招考的提案 

  一是关于专业教师招考问题。根据《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文件精神,在市人社局、编办、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学校要提前考虑所需专业人才,根据实际提报专业需求计划,教体局将根据计划招考相关专业教师。 

  二是关于灵活编制教师问题。参照上级有关文件和安丘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定中等职业学校编制的通知》规定,对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技能大赛优秀成绩的应聘者,根据人社部门相关要求实行灵活编制,目前灵活编制已经落实了11名。  

  五、关于严肃把控校外学生辅导班标准要求,认真落实学生减负,清理校内各种APP网络课外课堂的提案 

  近年来,安丘市严格按照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潍坊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潍教字[2011]46号)要求,审批校外培训机构。201811月,潍坊市教育局印发了《潍坊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潍教办字[2018]27号),对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进行了修订完善。我市严格按照潍坊市教育局修订的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进行审批,目前已审批校外培训机构180处。20197月,校外培训机构有关审批事项已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我市在严把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同时,还注重加强对非法校外培训机构的查处力度,面向社会公布了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进一步规范了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秩序。 

  市教体局高度重视学生减负工作,组织开展了学习类APP排查,建立了学习类APP进校园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学习类APP日常监管,切实保障校园APP的安全健康、科学适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通知》,将每周三定为学生无作业日,严格控制日常学生作业数量、时间及内容,并建立作业申免制度,对完成基础性作业有难度或身体、家庭等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可由家长签字免除作业。同时,积极探索“轻负担高质量”课堂教学模式,坚决摒弃题海战术、疲劳学习、忽视学生身心发展要求的教育教学方式,切实提升课堂教学效益。 

  下步,我们将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通知》(潍政办字[2019]136号)要求,按照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培训机构审批监管,促进其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强力推进教育减负增效,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六、关于加快推进东埠中学新校区建设步伐,尽快改善师生学习工作条件的提案 

  安丘市东埠中学新校区自20195月开工建设。目前,一期项目已完成,二期项目正在准备招标。 

  关于代表提出的“项目协调有难度、遗留房产搬迁有难度、企业资金紧张”等问题,教体局组建了由分管副局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学校校长、后勤主任及施工方经理组成的安丘市东埠中学新校区建设指挥部,统筹协调东埠中学新校区的建设工作。从市职业中专抽调了一名素质高、熟悉业务的同志,协助指导学校建设有关工作。同时,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向市财政申请拨款,将相关费用及时拨付到企业手中。 

  下步,教体局将针对人大代表和群众关心关注的学校建设、课程设置、教师身心健康等问题,从制度建设入手,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加快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七、关于多措并举,助推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的提案 

  (一)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 

  2011年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普惠性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工作,将普惠性标准化幼儿园建设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好的实事之一,同时纳入对各镇街区社会事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镇街区根据地域特点,科学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制定各年度幼儿园建设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全市共完成公办幼儿园建设90处,其中新建公办幼儿园70处,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0处,共投入资金25490万元。公办幼儿园的数量不断增加,办园条件和办园质量不断提高,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加强配套建设,增加城区幼儿园数量 

  山东省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标准规定:住宅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人口规模3000人以上的建设项目应配备幼儿园一处,我市达到配建标准的小区均已经规划配建幼儿园。目前,已投入使用城镇居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18处,其中公办园5处,普惠性民办园13处。浮来春花园、青云紫御澜山、碧桂园等小区配套幼儿园已建设完成,云湖未来城、清荷园小区配套幼儿园今年秋季将投入使用,城区幼儿园学位不断增加,城区适龄幼儿入园难的问题将得以解决。 

  (三)加强规范管理,完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了“以县为主,县、镇街区两级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各镇街区将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和办园水平作为要事来抓,积极推行“镇村一体化”农村学前教育管理模式并取得很大成效。我市组织实施的《推行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荣获“潍坊市教育创新项目一等奖”。 

  二是探索集团化办园模式。鼓励支持现有优质幼儿园通过举办分园、联合办园、集团化办园等方式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目前,机关幼儿园已开办领秀城分园、向阳分园,秋季将开设清荷园分园。实验小学开设了潍安路幼儿园和和平路幼儿园。教育幼儿园开设了青云花园分园。 

  三是组建幼儿园结对联盟。充分发挥机关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学府街幼儿园办园优良、特色鲜明的核心作用,组织他们分别与14处镇街区的22处幼儿园建立发展联盟,着力实现“五个同步”,带动全市学前教育健康均衡发展。一是发展计划同步。核心园根据联盟园发展特点、优势和不足,与其“会诊式”共同制定发展计划,共同落实推进,共进行“会诊式”活动40次。二是教师成长同步。组织200多名联盟园教师到核心园跟岗学习,与核心园教师同吃同住同生活,联盟园教师在潜移默化中成长,在日积月累中进步;三是活动同步。核心幼儿园在组织教师专业比武、儿童节、毕业典礼、新生入园、家长开放日、家长会等重大活动时,组织联盟园骨干教师到核心幼儿园观摩学习,参与观摩活动1000余人次。四是教研同步。核心幼儿园根据聪盟园的培训需求,派出骨干教师到联盟园进行“订单式”送课,共同进行现场点评及主题教研,共同开展教研活动48次。五是理念同步。核心幼儿园园长定期到各联盟幼儿园进行专题讲座,对教育教学、生活活动、区域活动、户外活动等对农村教师进行相关专业培训,提升业务理论和技能水平。 

  四是加强督导和规范管理。分类制定《城区幼儿园重点工作督导评估方案》、《镇街区教管办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评估方案》等,加强对全市公办幼儿园的督导。同时,根据《山东省幼儿园分类验收标准》,对全市幼儿园进行分类验收,不断提升办园水平和办园质量。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幼儿教师整体水平 

  一是核定幼儿教师编制。对14处镇街区中心幼儿园及机关、实验幼儿园进行了核编,共核定公办幼儿教师678名。下步,争取将公办学校附属幼儿园纳入机构编制。 

  二是建立幼儿教师动态补充机制。2010年以来,我市每年幼儿教师的招考比例占招考教师总数的15%,共招考公办幼儿教师235名,2020年计划招考幼儿教师20名。招考的幼儿教师全部分配至城区幼儿园及各镇街区中心幼儿园和农村社区幼儿园任教。 

  三是加大园长和教师的培训力度。分期分批组织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学前教育管理干部等2533人到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进行集中培训。组织136名园长参加潍坊市幼儿园园长培训班,并取得园长任职资格证。组织开展园长论坛、教学能手比赛、说教材比赛等活动,有效促进幼儿教师队伍的专业成长和素质提升。 

  八、关于重建安丘市体育运动学校的提案 

  安丘市体育中学因老校区拆迁改造,现位于职业中专院内,借用职业中专的校舍和体育场地,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第15号)规定,体校可从实际出发依附普通中小学形式办学。下步,将根据我市教育发展情况,结合《安丘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2018-2035年)》,统筹考虑体育运动学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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