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377/2019-93622
- 分 类:办理情况 ; 教育
- 发布机构:市教育和体育局
- 发文日期:2019-07-04
- 标 题: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2950377/2019-93622 | 分 类: | 办理情况 ; 教育 |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和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07-04 | ||
标 题: | 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市教体局非常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今年,共承办委员提案11件,涉及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建设、幼儿园管理等多个方面。根据市政府要求,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格落实“四审、一会商、再回访”办理制度,于6月15日前高质量的完成了书面答复,6月27日前完成了见面答复,见面率和满意率均为100%。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针对委员提出的第51号《关于“2016年考入安丘市聘任教师续聘”的建议》的提案,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经与市人社局沟通不能为聘用制教师设置指定性事业编岗位进行考录。根据《安丘市聘用制教师聘用合同》规定:聘用制教师聘期为3年,期间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合同双方不再存在任何关系,作为聘用单位和聘用制教师都应遵守合同规定。聘任制教师工资按同等条件事业在编人员工资标准(不含教师基本工资提高10%部分)80%核发;社会保险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缴纳企业社会保险。考虑聘用制教师实际情况,在今年聘任制教师招聘时给予最大限度照顾,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允许聘用制教师继续报考,符合事业编教师报考条件的可同时报考事业编教师招聘,也可参加其他县市区的教师招聘。
2.针对委员提出的第52号《关于扩大高中艺体生招生数量》的提案,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艺体特长生培养工作,每年都招收50名艺体特长生进行重点培养。四处普通高中在日常教学中均注重艺体特长生培养,2019年高考,我市共有392名考生参加全国艺体特长生考试。下步,我们将根据潍坊市教育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做好艺体特长生培养工作。
3.针对委员提出的第53号《打造健康、安全、有序、美丽的校园形象,统一订制学生校服,实现“学生走进校园,必须穿校服”》提案,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技术监督局转发的《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等省市文件要求,我市征订校服在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基础上,逐步实行新的校服款式和着装范围,小学校服征订范围是一、三、五年级,初中一年级,高中一年级。各单位在组织征订过程中,统一下发了《致全市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家长签字同意并将回执单上报学校后方能征订;如学生及家长同意,可以定制两套校服;学校其他年级因破损、丢失等原因需补订的可一并上报征订。
我市校服收费标准是按照《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公办中小学学生装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潍发改物价[2018]283)规定,我市收费标准:夏装小学75元、初中85元、高中95元;春秋装小学80元、初中97元、高中105元;冬装小学198元、初中218元、高中228元。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未超出限价。关于到市场购买大品牌,做团购,价格上上级主管部门有限制指导价,大品牌显然价格太高,不适合部分家庭经济要求,更何况校服统一就是为了消除学生穿名牌、搞攀比等现象。
我市校服定做企业有两家,分别是在山东省教育技术装备服务中心及潍坊市校园安全研究指导中心备案的潍坊市雨田制衣有限公司和安丘市育苗服饰有限公司。企业在生产校服时,为确保校服的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校服的用料一直以来都是“山东省教育技术装备服务中心”考核合格的用料定点企业,统一提供,保证了从“源头”抓起,确保每一套校服用料是合格的。校服款式由生产企业提供多种校服款式到学校,学校统一组织老师、学生及家长征求意见,款式由学校、学生及家长统一组织投票,确定款式后,由学校留样封存以备查。并由学生试穿后、投票,最终确定款式。做到学生“学校的服装学生自己选、愿意穿,愿意订”并鼓励学生自己动手,自主设计有学校特色的校服款式,现有款式40款,做到了校服款式多样化、自主化。为便于学校对本校学生的管理,每套校服胸前印有本校的标识(校徽),便于学校识别自己的学生,也防止不法商人恶意仿制。
在质量要求上我市严格落实“双送检、一平台”的校服质量监管模式。“双送检”制度是指校服送货前,校服生产企业把成品校服送到“潍坊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按国家标准进行检验检测,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再由安丘市勤工俭学服务站随机抽取成批校服样品,委托“潍坊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对校服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做到“双送检”合格后,再把校服分发到学生手中。并每季校服留存2套放在勤工俭学服务站备查。2019年3月份“潍坊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在不通知的情况下突击抽查了潍坊雨田制衣有限公司和安丘是育苗服饰有限公司所生产的校服,到安丘二中和景芝镇学校现场抽查校服的质量,检验校服的质检报告,因为我站对两家生产企业要求严格,坚决执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检验报告齐全,“潍坊市产品质量检验所”给予了较好的评价。我市也连续多年在省市校服质量专项抽查中合格率100%。
为减轻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结合省市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凡符合贫困条件的学生由学校调查摸底上报勤工俭学服务站,由站核实后协调校服厂家按照校服总数不低于2%的标准对贫困生减免校服费用。
4.针对委员提出的第54号《关于教师按工作年限自然晋升中级职务》的提案,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意见》,潍坊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除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竞聘的岗位外,都要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实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自2013年以来,根据潍坊市教育局“一校一方案”要求,由学校自主制定教师职称竞聘推荐方案,报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再经全体教师85%及以上满意度通过后自主实施的办法。各学校在制定方案时,都进行了广泛征求意见,在鼓励中青年教师的同时,兼顾了老教师的诉求。目前,还没有收到上级“教师按工作年限自然晋升中级职务”的政策,无法按工作年限自然晋升中级职务,下步如果接到上级这方面的政策,一定及时进行落实。
5.针对委员提出的第55号《关于解决中考招生问题》提案,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潍坊市教育局核发,潍坊市教育局坚持有计划、按比例、协调发展的原则,按照各县市初三毕业生总数的55%,核发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直接下达到学校,并要求各普通高中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招生,严禁突破计划招生。下步,我们将根据潍坊市教育局要求,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中专管理,积极培养优秀技术人才。
6.针对委员提出的第56号《关于建议教育部门在安排中小学放假和入学时间时要错时进行》提案,近年来,我市认真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节假日安排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潍坊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假期安排的有关要求,安排我市中小学假期有关事宜。目前,我市中小学校已经实行错时放学,小学一般间隔5-10分钟错时放学,初中一般间隔10分钟错时放学。如东埠中学(原一中校区),北校区一般提前10分钟放学,南校区按规定时间放学,两个校区间隔10分钟错时放学。实验小学低年级与高年级间隔10分钟错时放学。四处普通高中及青云双语等寄宿制学校放假,实行分年级错时放学,一般间隔15分钟左右。中小学入学一般有1个小时左右的进校时间。寄宿制学校节假日返校时间,一般要求下午晚饭前返校。根据潍坊市教育局要求,今年正月十六前学生不得到校,正月十六正常开课,我市非寄宿制学校按正常入学时间入学,寄宿制学校要求学生上午10:00前到校。因学生特别是高中等寄宿制学校学生家校距离较远,且春节新学期开学携带行李较多,多数家长自驾车辆送学生到校,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交通负担。下步,教体局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假期管理,实行错时上下学,并号召学生及家长尽量通过拼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校。同时,积极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学生上下学时段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的分流疏导,最大程度的避免道路出现拥挤。
7.针对委员提出的第57号《关于稳定和强化农村师资力量》的提案,近年来,为使乡村教师下得去、留的住、教得好,我们采取一系列乡村教师关爱措施,稳定了乡村教师队伍,强化了乡村师资力量。一是对教师分配上给予倾斜。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尤其是对乡村教师队伍给予了很大倾斜,近五年来,通过考录、三支一扶等途径,共增加年轻教师1285名,其中安排在乡村任教791名,占总数的61.6%。二是全面提高农村教师待遇。从2014年开始,全面落实乡村教师乡镇工作津贴补贴政策,目前为全市3544名乡村教师发放了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人均每月发放补贴418元。为138名到乡村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落实了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共发放资金200余万元。完善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机制,每个班级每月按700元核发。同时,建立了教师健康查体制度,每年对全市教师进行一次体检。设立了安丘市“金星奖教奖学基金”,每年奖励50名教学成绩突出、家庭经济困难的一线教师,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三是提高乡村学校岗位设置比例。将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设岗比例分别提高了5个和7个百分点,全市共增设高级岗位456个,中级岗位403个。在此基础上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比例上浮2个百分点,各增加了68个岗位。2018年我市核准使用中级教师岗位212个,高级教师岗位169个,比去年均增长了116%。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在全市14个镇街区设立特级教师岗位,面向全市中小学教师公开竞聘,目前所有特级教师岗位已全部落实农村特级教师津贴待遇。四是大力实施乡村教师安居工程。投资2137万元,在14处镇街区建成了以镇区、社区为单位相对集中居住的教师周转宿舍500套,共18000多平方米,并全部配建了伙房餐厅,配备了洗衣、洗澡、降温、取暖、上网、电视等设施设备,基本解决了乡村青年教师、交流教师和实习支教教师的吃饭住宿、生活娱乐等问题,使其能够扎根基层,安心从教。五是创新编制管理。每年,我们都联合编制、财政部门对全市中小学校编制进行重新核定分配。设立了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核定了110名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解决了农村学校教师老龄化严重和个别学校超编缺人不能进人的结构性缺编问题。六是深入实施城乡交流。为提高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从2007年开始,我市就组织开展了城乡教师交流工作,截止目前,共组织624名教师参加了城乡交流,其中2018年有71名教师参加。为保证交流教师能够“下得去、住得下、教得好”,我们定期对交流教师出勤、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师德表现和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进一步提高了交流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七是严格控制进城人员。为稳定乡村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市教体局近年来一直严格控制青年教师进城任教,设置了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除因工作需要,每年从在农村学校任教满五年的大龄青年、两地分居人员等情况教师中遴选部分进城任教外,其他乡村青年教师一律不予调整,保持乡村青年教师队伍的稳定。
8.针对委员提出的第58号《关于新二中建设》的提案,安丘二中校区分散,校舍抗震设防不达标,需进行改造。新二中选址方案暂时尚未确定。目前,市政府正在对选址方案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待论证结束和各方面条件具备后进行建设。
9.针对委员提出的第59号《安丘市职业中专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力量的建议》的提案,近年来,安丘市职业中专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突出特色优势,对接产业发展,努力打造一流职业教育品牌,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技能人才,学校多次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机械行业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丰硕成果。
针对提出的建议:1.每年由市委编办牵头,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考虑整个教体系统超缺编和自然减员情况,合理申报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市教体局根据市委编办下达的年度用编进人计划,结合各学校紧缺学科教师需求,统筹兼顾全市各个学段、不同类型学校,合理设置教师招聘岗位计划,最大限度满足学校师资需求。2014年以来,我市职业中专共分配新教师21名,尤其是今年,初中在校生数量达到最高峰,城区初中学校普遍严重缺编,在全市师资紧缺,教师补充数量明显不足(事业编教师115名)的情况下,为职业中专补充文化课教师3名,着力改善学校师资状况。2.目前,整个教师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进行,由市人社局、教体局联合组织,制定统一招聘方案,明确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命题、阅卷、分数统计等均委托外地考试机构承办,面试考官全部从潍坊市以外聘请,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一直未单独面向职业中专组织招聘。经沟通人社部门,直接到高校考选毕业生补充教师队伍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但可以根据批设的岗位计划,组织专门人员到高校进行宣传,鼓励优秀毕业生到我市参加公开招聘。3.对参加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学生和指导教师,上级已出台奖励政策落实相关待遇,我市在获奖教师评先树优、职称晋升、名师打造等方面给予倾斜。2017年底,市职业中专4名指导教师入选第二批齐鲁名师(中职教育)建设工程人员,居潍坊首位,极大提高了教师个人的知名度和学校办学的美誉度。
10.针对委员提出的第61号《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在城镇居住区持续抓好政府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的提案,1.将幼儿园的配建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日程。从2011年开始启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普惠性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工作,历年将普惠性标准化幼儿园建设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好的实事之一,并将普惠性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工作纳入对各镇街区社会事业考核的重要项目。各镇街区根据地域特点,科学合理的规划了幼儿园布局,制定了各年度幼儿园建设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全市共完成公办幼儿园建设95处,其中新建公办幼儿园65处,共投入资金22899万元。2019年计划建设公办幼儿园10处,其中新建6处,改扩建4处,目前已完成7处。但由于学前教育历史欠账太多,公办幼儿园的建设仍然是下步工作重点。2.加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山东省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配建标准规定,住宅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人口规模3000人以上的建设项目应配备规模6—9个班幼儿园一处,我市达到配建标准的小区均已经规划配建幼儿园。根据《山东省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于使用不到位,没有依规办成普惠性幼儿园的小区配套园要进行整治。潍坊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幼儿园管理工作的意见》(潍教字【2018】17号)指出:对于高收费的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要进行整治,确保2019年底前完成普惠性改造工作,规定普惠性幼儿园月保教费标准上限为800元。目前我市投入使用14处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2处办成了公办幼儿园,9处办成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3处配套幼儿园月收费高于800元,分别是:青云国际城的红黄蓝幼儿园、天源新都的唯艺幼儿园、青云瑞景园的瑞景幼儿园,下步将继续要求整改成普惠性幼儿园。
2018年11月10日,市政府召开了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明确,今后市城投公司建设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无偿交由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幼儿园。目前,清荷园小区幼儿园的移交工作正在对接中。随着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持续发力,相信由教育部门管理的幼儿园比例会逐步增高。
11.针对委员提出的第62号《关于优化全市学前教育发展》的提案,1.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公办园数量。从2011年开始启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普惠性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工作,历年将普惠性标准化幼儿园建设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好的实事之一,并将普惠性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工作纳入对各镇街区社会事业考核的重要项目。各镇街区根据地域特点,科学合理的规划了幼儿园布局,制定了各年度幼儿园建设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全市共完成公办幼儿园建设95处,其中新建公办幼儿园65处,共投入资金22899万元。2019年计划建设公办幼儿园10处,其中新建6处,改扩建4处,目前已完成7处。但由于学前教育历史欠账太多,公办幼儿园的建设仍然是下步工作重点。2.加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合理规划幼儿园配建项目。山东省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配建标准规定,住宅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人口规模3000人以上的建设项目应配备规模6—9个班幼儿园一处,我市达到配建标准的小区均已经规划配建幼儿园。2018年11月10日,市政府召开了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明确,今后市城投公司建设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无偿交由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幼儿园。目前,清荷园小区幼儿园的移交工作正在对接中。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幼儿教师整体素质。一是核定幼儿教师编制。我市对14处镇街区中心幼儿园及机关、实验幼儿园进行了核编,共核定公办幼儿教师678名。下步,争取将公办学校附属幼儿园纳入机构编制。二是建立幼儿教师动态补充机制。自2010年以来,我市每年幼儿教师的招考比例占招考教师总数的15%,共招考公办幼儿教师225人,2019年计划招考幼儿教师10名。招考的幼儿教师全部分配至城区幼儿园及各镇街区中心幼儿园和农村社区幼儿园任教。三是加大园长和教师的培训力度。我市2013-2015年分批次轮训幼儿教师1140人,2016-2017年利用周末时间培训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300余人,联合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集中培训学前教育管理干部103人。2019年暑期,将联合南京师范大学集中培训园长和教师50人。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多种培训有机结合,有效促进幼儿教师队伍的专业成长,提升园长和教师的整体素质,同时,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激发工作活力,从而带动全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4.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一是继续对幼儿园建设进行奖补。市财政将继续对新建幼儿园按照每平方 米500元的标准予以奖补,支持各镇街区搞好公办幼儿园建设。对已经建成的公办幼儿园,根据《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规定的各类幼儿园设施设备配备标准,搞好配套建设并逐步升级达标,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和质量。二是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市财政今年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每生每年300元,将于近期拨付到位。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到2020年完成上级目标要求达到每生每年7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