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377/2019-64771
- 分 类:市直部门;文化教育 ; 教育
- 发布机构:市教育体育局
- 发文日期:2019-06-05
- 标 题: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管理质量量化考核意见
- 文 号:安教体办字〔2019〕6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失效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2950377/2019-64771 | 分 类: | 市直部门;文化教育 ; 教育 |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06-05 | ||
标 题: | 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管理质量量化考核意见 | 文 号: | 安教体办字〔2019〕6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失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管理质量量化考核意见
各考点:
为进一步提高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质量,实现考试过程中的试卷管理规范化,经研究,决定对各考点的试卷管理质量进行量化考核。具体意见如下:
一、试卷管理质量扣分标准
1.启封试题时割断答题卡袋“内舌头”或从答题卡袋的底部开封,每场次扣5分。
2.答题卡袋面应由监考人员负责填写的内容,出现漏填、错填,每场次扣5分。
3.装答题卡的塑料袋袋口放置不当,导致答题卡被污染,每场次扣10分。
4.答题卡袋袋口未贴封条,每场次扣10分;封条贴错或少贴,每场次扣5分。
5.监考人员未填涂缺考考生答题卡上的相关信息(含缺考标记)或填涂错误,每出现一次扣10分;考点工作人员统计缺考、空考考生信息时出现漏填、错填,每出现一次扣10分。
6.《考场记录》不按要求放置,每场次扣2分;缺少《考场记录》,每场次扣5分。
7.违反试卷管理规定的其他情况,按事件严重程度分别扣5—15分。
二、计分办法
每考点基础分为200分,采取减分办法计算最后得分,得分为200分者为优秀考点,达不到150分者为不合格考点。
三、奖惩措施
1.根据《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管理质量量化考核意见》考核成绩,确定优秀单位,进行全市表彰。
2.分数在150—199分之间,对出现问题的监考员、试卷检查人员,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3.分数在100—149分之间,对出现问题的监考人员取消全年评优树先资格,监考单位写出书面检查。
4.分数在100分以下者,出现问题的监考人员待岗培训一年,考点主考和副主考取消全年评优树先资格,监考单位写出书面检查。
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