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377/2018-00128
  • 分  类:通知公告公示;市直部门 ; 教育
  •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2018-05-07
  • 标  题:安丘市第三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 文  号:安教便字〔2018〕38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失效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0377/2018-00128 分  类: 通知公告公示;市直部门 ; 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8-05-07
标  题: 安丘市第三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文  号: 安教便字〔2018〕38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失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安丘市第三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07

  安丘市第三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安教便字〔2018〕38号

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结合省市各级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有关要求,决定举办安丘市第三届中小学校园艺术节展演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育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推进美育工作机制内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健康的审美情趣、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切实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务实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

  二、活动主题

  以“阳光下成长”为活动主题,体现“积极、阳光、向真、向美”的时代特征和校园特色。

  展演活动的各个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学生尊敬师长,爱党、爱国、爱人民,有远大志向、有美好心灵,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优秀文化方向。展演活动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和弘扬中国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深厚的民族情感,增强文化自信。

  (二)坚持校园文化特质。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展演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的现象,把握展演的正确导向。

  (三)坚持面向全体学生。项目开展要以群体性为主,提倡学校开展班级和年级间展示活动,形成“班班有活动,人人都参与”的良好氛围,努力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四)坚持鼓励原创作品。各市应围绕时代发展主旋律,突出地方特色,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现实题材、校园生活继承创新,创排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的有特色、高质量、影响深的节目。各单位如有原创节目要在上报节目单时注明。

  四、参加对象

  活动参加对象主要为全市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以及教师。其中,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籍学生;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中小学校长、教师,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教研科研单位研究及管理人员,以及从事中小学美育的相关人员。

  五、比赛项目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类、艺术作品、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一)艺术表演类作品的要求

  艺术表演类作品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二)艺术作品类要求: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艺术作品均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电子版发送体卫艺科邮箱。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三)创新优秀案例要求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等。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是学校基于美育改革实践,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

  1.内容选项

  (1)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2)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3)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

  (4)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5)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

  (6)美育保障机制构建

  (7)协同育人机制构建

  (8)校园文化环境育人

  (9)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

  (10)区域学校美育考核评价机制构建

  2.编写原则

  (1)真实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2)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3)实效性。对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4)典型性。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单位部门、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3.内容要求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500字左右(附件3),正文不超过3000字。

  4.格式要求

  (1)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

  (2)正文主标题居中排,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距设为0.5行。副标题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4)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六、各类节目数量报送要求

  (一) 艺术表演类

  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五种表演形式

  报送要求:

  以教管办、市直学校为单位,每单位任选3种表演形式参赛(也可全选),其中声乐、舞蹈是必选项目。各教管办辖区内初中学校必须选择1种表演形式参赛。

  (二)学生艺术作品类

  报送要求:艺术作品不需装裱,须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并附创作说明。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所报送的所有参赛美术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创作完成,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参赛单位自负。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严格按照格式要求进行撰写,报送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严禁抄袭,一经发现作假行为,取消参评资格,报送纸质档的同时上报电子档。

  艺术作品类由市直学校、教管办为单位进行初选,报送数量为每单位10幅:绘画3幅,书法或篆刻3幅,摄影2幅。

  (三)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类

  报送要求:以市直学校、教管办为单位,每单位报送2篇。

  七、活动时间要求

  本届艺术节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各校开展活动阶段

  2018年5月,以学校、教管办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展演活动;活动过程性文字、图片、视频材料等要留存档案报市教育局。

  (二)比赛阶段

  1. 6月上旬各单位自己组织初赛,选拔出优秀节目上报体卫艺科。

  2.6月下旬教育局将统一组织复赛,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3.复赛阶段评选出的优秀节目和作品,教育局将择优推荐到潍坊参加全省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八、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等奖项。

  (二)评选办法

  1.优秀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由市教育局按照各单位获奖情况设置,原则上按照参加展演活动单位总数30%的比例评选。

  2.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优秀创作奖

  教育局将按比例评选出艺术展演类、艺术作品类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创作奖(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一等奖节目即获优秀创作奖)。

  3.指导教师奖

  艺术展演类节目获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以及艺术作品获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获指导教师奖。

  4.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

  展演比赛活动评委将按报送数量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九、组织管理

  (一)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展演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活动经费,展演承办单位做好各项组织及展演保障工作,按照展演活动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

  (二)各单位要抓住艺术展演活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

  (三)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宣传,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提高学校美育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社会影响力。

  各单位请认真填报《艺术表演类作品报表》、《美术作品报表》、《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表》,并于6月15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稿发送体卫艺科邮箱,联系人:杜春霞 联系电话:4211707。

  附件:1.安丘市第三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展演活动参赛作品报表

  2.安丘市第三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展演活动参赛作品报表

  3.安丘市第三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展演活动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4.安丘市第三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展演活动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代码说明

  安丘市教育局

  2018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安丘市第三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展演活动参赛作品报表

  (艺术表演类)

                   单位:               填表人:                电话:

组 别

类 别

节目名称

表演者

指导教师

备 注

 

 

 

 

 

 

 

 

 

 

 

 

 

 

 

 

 

 

 

 

 

 

 

 

 

 

 

 

 

 

 

 

 

 

 

 

 

 

 

 

 

 

 

 

 

 

 

 

 

 

 

 

 

 

 

 

 

 

 

 

 

 

 

 

 

 

 

 

 

 

 

 

 

 

 

 

 

 

 

 

 

 

 

 

  注:组别填写中学组、小学组。类别填写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附件2:

  安丘市第三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展演活动参赛作品报表

  (艺术作品类)

                  单位:                       填表人:                       电话:

组 别

类 别

作品名称

作 者

指导教师

备注

 

 

 

 

 

 

 

 

 

 

 

 

 

 

 

 

 

 

 

 

 

 

 

 

 

 

 

 

 

 

 

 

 

 

 

 

 

 

 

 

 

 

 

 

 

 

 

 

 

 

 

 

 

 

 

 

 

 

 

 

  注:组别填写中学组、小学组。类别填写绘画、书法或篆刻、摄影。

  附件3:

  安丘市第三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展演活动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单位 (盖章)

案例代码

(见后附说明)

案例题目

 

 

 

报送单位

(请填写全称)

 

案例简介(限500字以内,可另附页)

 

 

 

 

 

 

  附件4:

  安丘市第三届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展演活动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代码说明

案例内容

代码

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01

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02

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

03

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04

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

05

美育保障机制构建

06

协同育人机制构建

07

校园文化环境育人

08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

09

区域学校美育考核评价机制构建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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