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4295037/2016-00055
- 分 类:舆情回应 ; 教育
-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2016-11-15
- 标 题:关于2016年聘用制教师工资待遇问题
- 文 号:
- 公开方式: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索 引 号: | 004295037/2016-00055 | 分 类: | 舆情回应 ; 教育 |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6-11-15 | ||
标 题: | 关于2016年聘用制教师工资待遇问题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关于2016年聘用制教师工资待遇问题
现就2016年聘用制教师工资待遇问题作如下说明:
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市教育局招考新教师补充教师队伍的意见》要求,2016年聘用制教师工资参照同等条件在编教师工资标准的80%核发,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纳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险为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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