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4295037/2016-00055
  • 分  类:舆情回应 ; 教育
  •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2016-11-15
  • 标  题:关于2016年聘用制教师工资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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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5037/2016-00055 分  类: 舆情回应 ; 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6-11-15
标  题: 关于2016年聘用制教师工资待遇问题 文  号:
公开方式: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关于2016年聘用制教师工资待遇问题

发布时间:2016-11-15

  现就2016年聘用制教师工资待遇问题作如下说明:

  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市教育局招考新教师补充教师队伍的意见》要求,2016年聘用制教师工资参照同等条件在编教师工资标准的80%核发,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纳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险为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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