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4295037/2015-00056
  • 分  类:通知公告公示 ; 教育
  •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2015-12-24
  • 标  题:关于2016年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
  • 文  号:安教便字〔2015〕139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004295037/2015-00056 分  类: 通知公告公示 ; 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5-12-24
标  题: 关于2016年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安教便字〔2015〕139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2016年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4

  为切实规范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保障师生的合法休息权益,保证中小学生度过健康、安全、文明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潍坊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就2016年我市中小学假期安排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寒暑假期安排

  义务教育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暑假时间为8周;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3周,暑假时间为7周。

  1.寒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6年寒假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至2月22日(农历为2015年腊月十七至2016年正月十五),2月23日开学;高中学校寒假时间为2016年2月2日至22日(农历为2015年腊月二十四至2016年正月十五),2月23日开学。

  2.暑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6年暑假时间(按照公历计)为2016年7月7日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高中学校暑假时间(按照公历计)为2016年7月14日至8月30日,8月31日报到,9月1日开学。

  二、中小学公共假期安排

  2016年中小学公共节假日安排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普通中小学因故需要调整节假日安排,须提前1周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调整方案要向社会公布。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三、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四、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五、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各学校要认真贯彻《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2010〕87号),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均要精心设计,做好安全预案和安全检查,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中小学校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慎重选择假期出行(游)地点、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务机构等。放假和开学时,学校应协助交通管理部门监督接送学生车辆,教育学生不要乘坐无证车辆或未经注册管理的车辆。

  2.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各中小学校要合理控制假期作业总量,切实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要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坚持知行合一,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要加强与社区和家长合作,建立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假期工作体系。中小学校在假期前要与家长委员会协同组织好家长会等家校沟通活动,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子女假期生活。

  3.规范中小学校假期工作。学校不得占用寒暑假期集体组织学生军训。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发生。

  安丘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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