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4295037/2011-00002
  • 分  类:文化教育 ; 教育
  •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2011-01-07
  • 标  题:关于印发《安丘市中小学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文  号:安教字[2011]4号
  • 公开方式:
  •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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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5037/2011-00002 分  类: 文化教育 ; 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1-01-07
标  题: 关于印发《安丘市中小学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  号: 安教字[2011]4号
公开方式: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关于印发《安丘市中小学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07

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普通中小学:

  现将《安丘市中小学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丘市中小学特色学校创建规划表》要于1月20日前上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小组进行考察论证和审议,提出修改建议,经市特色学校创建指导小组审定同意后,通知学校实施。

  安丘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安丘市中小学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指导意见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增强我市教育发展整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现就我市中小学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先进的办学理念为指导,以教育创新为核心,以挖掘和培植学校特色项目为抓手,以特色个性化学校创建为载体,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丰富办学内涵,提升学校品位,努力形成特色立校、特色强校的学校发展态势,全面构建“一校一特色”的发展格局,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实现基础教育全面、均衡、优质发展。

  二、基本内涵

  特色学校是指在办学过程中,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前提下,基于本校的特点逐步形成自己独特、稳定、优质的教育风格。特色学校具有明确的办学理念,灵活的课程设置,特色的教学方式,独特的校园文化。学校文化传统是特色学校建设的条件和基础,学校文化构建是特色学校建设成功的标志。

  特色学校要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1.独特性:学校在出色完成教育任务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创意的“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个性风貌,在学校的管理、教学、学生特长培养等某个方面的工作成为有别于其他学校的明显标志。

  2.校本性:学校特色应基于学校,生成于学校,发展于学校。要从学校的实际、传统底蕴、工作优势、地方资源等出发,选择特色创建的具体领域。

  3.稳定性:学校的办学特色和成果能长期地显示、保持和发展,形成了定型和成熟的教育个性,成为学校的传统。

  三、基本思路

  特色学校建设要按照“特色项目、学校特色、特色学校”三个阶段逐步分类分层推进、命名、表彰。

  1.特色项目:是指学校在某些项目上经过孕育、筹划、选择、努力并形成的显著特色。

  2.学校特色:是指学校经过项目特色的深化、拓展和完善,形成鲜明有序、保障有力、参与广泛并取得明显成效的整体性特色。

  3.特色学校:是指在学校形成鲜明整体特色,广大学生学有特长的基础上,将其拓展成学校的办学个性,成为全面深化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载体,并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在区内外成为特色建设的学习典型。

  我市中小学创建特色学校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薄弱学校发展优势项目,有项目特色的学校形成学校特色,学校特色明显的学校成为特色学校,并朝着个性化、优质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通过特色学校建设,建成一批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学校,造就一批具有个性办学理念且勇于探索实践的名校长,形成一批具有符合安丘实际和先进教育理念的学校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

  四、基本原则

  1.坚持高标准、高品质原则。高标准是指学校的办学特色要在现有特色的基础上,在规模、水平、质量上有一个新的飞跃。高品质是指要有丰富的内涵,要有历史渊源,培养“老字号”,要对原有的特色丰富完整,从理念到制度、做法、规则,包括相应的软、硬件设施加以完善加强。

  2.坚持重过程、重建设的原则。特色学校建设是一个逐步推进的系统工程,是提升学校办学品位、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是一个发展与提高的过程,也是创建学校自身文化的过程。各学校要立足实际,充分挖掘自身和外部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开发潜能,培养师资,校际联合,加强沟通,促进学校全面进步。要防止急于求成,做表面文章,避免不切合实际的、虚夸的建设项目。

  3.坚持分层次、分步骤的原则。学校之间办学时间有长短,历史积淀有深浅,办学条件有优劣,在特色学校建设中不可能同一模式,同步建设,必须分层次要求,分步骤推进。在特色建设上有一定基础的学校可直接瞄准特色学校的目标进行建设,而一般学校则应从建设单项特色起步,循序推进。

  五、创建重点

  各学校要在广泛调研、深入思考的基础上,结合素质教育重点项目推进实施,确定特色学校建设重点。

  1.办学特色。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发展方向,重点在办学模式上推陈出新。

  2.教育特色。着力创造具有完整体系的新教育模式,从理论依据、教育目标、必备条件、操作要点以及评价标准和方法上形成自己的教育特色,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发展。

  3.教学特色。提出系统的教学思想。根据本校的实际状况,对教学过程、内容、原则、方法等重大问题提出一系列主张,形成独特的指导思想。构建并形成自己有特色的科学的课程体系,创造具有学校印记、成为学校特色的先进教学方法,形成强有力的“拳头”学科。将特色创建列为全校教科研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各科教学中有效渗透特色教育内容,学校编有特色教育的校本教材,教师、学生参与率达95%以上,注意开展学校特色创建方面的教育教学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在市级以上有关报刊杂志进行宣传推介。

  4.管理特色。在管理观念上有特色,以当代管理科学为指导,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围绕特色创建目标,在学校环境氛围营造过程中突出特色建设的内容。建立起有特色的管理制度。在管理行为上能做到宽严结合,刚柔相济,取得良好的管理效果。

  5.课外活动特色。将特色教育活动列入计划,开设体现学校特色的、可供学生自主选择的活动课程,并围绕特色创建的内容,开设选修课(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专题讲座),学校各部门教育资源得到有效整合。

  六、创建步骤

  (一)制订规划阶段(2011年1月)。各学校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现有基础,根据本校实际,分“特色项目、学校特色、特色学校”三类制订好规划。规划大致应由如下三部分组成:

  1.背景。包括学校的传统,当地社会发展对学校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学校建设与人才培养要求存在的差距。

  2.目标。按照“特色项目、学校特色、特色学校”要求,按确定的类别制订具体的目标(主要有内容目标、时间目标)。

  3.可行性。包括学校的办学优势、组织领导、师资现状,以及为了实现创建目标能够采取的措施等。

  (二)全面建设阶段(2011年2月~2013年12月)。

  各学校在制订规划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特色学校的建设活动,在建设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建设的形式、途经、方法和机制,有效促进学校的快速发展。

  (三)评估验收阶段。从2011年开始,我市启动市级特色学校评估、认定工作,每年认定一次。评估遵循“不求速度,但求质量,成熟一所,评估一所”的原则进行,达到有关要求的学校将由教育局发文确认。对通过“特色项目”评估验收的学校,挂“安丘市特色学校(三类)”牌;对通过“学校特色”评估验收的学校,挂“安丘市特色学校(二类)”牌;对通过“特色学校”评估验收的学校,挂“安丘市特色学校(一类)”牌。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特色学校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也是提升学校办学品质的一个主要载体,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将此作为提升区域教育实力,提高学校办学质量的主要途径。教育局成立特色学校创建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中小学特色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特色学校申报、评估等工作。学校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集中精力,认真研究,全面调研,把学校特色创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力求起点高、定位准、特色明。

  2.充分尊重个性。特色学校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参照,特别是“特色”含义比较抽象,特色的项目比较宽泛。各学校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以创新的思路来思考特色学校的建设,以开放的态度确立特色学校的建设目标,不拘一格,务求实效。

  3.坚持全员参与。在特色学校的建设过程中要统一思想,将创特色工作内化为全体师生的共同意志,落实到具体实践中。特色学校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遵从学校的历史、现实和未来发展的趋势,需要不断地提炼、固化、传承、创新。要特别注重学校管理文化、教育文化、教师文化和学生文化的建设。

  4.注重对外交流。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使学校特色创建工作取得家长、社区的支持配合。要积极争取社会名流、学者专家、家长等各界人士对学校特色创建提供指导帮助,聘请他们作为顾问、指导教师,邀请他们举办讲座、报告会等。有条件的可以结合学校特色建立校外活动基地。

  5.强化考核评估。教育局将进一步细化评估细则,加大督查力度,定期组织开展特色项目研讨会、现场会和特色学校巡礼等活动,积极开展“创特”研究。同时在安丘教育信息网上开通学校特色展示平台,推广学校特色创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学校在特色学校建设过程中要根据学校特色建设的方向,建立必要的考核、评估制度,建立特长教师、特长生的评估和奖励制度,激发广大师生创特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创特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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