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运从1月28日起至3月8日结束,共40天。为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因各种突发性旅客滞留和群体性事件等情况,及时、有效地做出相应处理措施,确保旅客运输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结合我市道路运输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春运工作应急指挥机构
组 长:王嘉斌 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秀娟 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清照 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峰 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成 员:刘利升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张宗义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郑长春 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大队长、书记
徐国栋 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书记
王友田 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许荣昌 交通运输局安全科科长
孟 坤 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
宿廷进 安丘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李文鹏 安丘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
薛效森 安丘市交通发展集团董事长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局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张宗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许荣昌、孟坤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春运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联系电话:4396050 、4396051。各春运参与单位、安丘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市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交发集团要分别成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应急事件。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春运应急预案启动,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研究制定应急处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以及紧急运输保障的措施。
(三)研究制定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置对策和措施。
(四)接收上级应急指挥部指令,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送交通部门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五)应急处置因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或冰冻等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阻断,水上交通发生安全事故时,快速排除险情和障碍,并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六)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急需调用的大宗物资、旅客运输所需的车辆等。
三、工作任务
(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本辖区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
(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因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造成交通阻断或人为破坏造成道路中断,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保障公路畅通。
(三)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根据需要预留机动运力,将应急车辆的单位、驾驶员姓名、车号、座位数等情况登记造册。在运输高峰时段,按照应急客货运运输的要求,及时调配车辆,满足各类道路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需要。
(四)运输企业
1、发生重大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应急指挥办公室,随时报告事件动态。
2、全力维护运输秩序,保障救援工作有序开展。
3、发生旅客大量滞留时,为旅客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4、预留一定数量的客货车辆作为应急抢险运力。
四、应急处置
(一)公路发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公路应急预案,公路管理服务机构应迅速开展工作,成立临时指挥小组,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2、出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造成公路通行困难时,协调交警部门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对造成公路阻断的地段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和抢修。
(二)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在突发事件中,需要调集车辆等运输保障力量时,道路运输管理服务机构立即开展工作,启动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及行车安全应急预案。
2、组织应急预备车辆,进入紧急状态,随时听候调遣。
3、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运输力量,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抢运紧急物资。
4、确保运输安全有序,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不确定性事件的发生,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各单位应该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公布突发事件报告电话,保证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畅通。
各单位请于1月29日前将各单位应急工作预案、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联系电话和应急值班名单表报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4396050。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或措施,合理安排人员,确保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并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反映能力。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实行“谁值班,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制度,接到紧急任务指令时,要认真、负责、冷静、及时的开展工作。
(三)接到应急任务安排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任务,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的有关单位的领导、直接责任人将依法处理;对执行任务中散漫、贻误时机、未能及时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安丘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