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452/2019-69587
- 分 类:市直部门;通知公告公示;年度计划 ; 公路
-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2019-01-14
- 标 题:安丘市交通运输局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 文 号:安交字﹝2019﹞13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2950452/2019-69587 | 分 类: | 市直部门;通知公告公示;年度计划 ; 公路 |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19-01-14 | ||
标 题: | 安丘市交通运输局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 文 号: | 安交字﹝2019﹞13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安丘市交通运输局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完善道路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道路危化品运输、装卸、许可等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有效管控,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运管所、监察大队及局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道路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项检查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项检查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6号)等法规规章,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行管单位负责我市范围内道路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检查整治,交通运输管理所主要负责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危险货物运输站场的源头检查,交通运输监察大队主要负责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路面检查。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及安全管理制度建设。(1)企业《营业执照》与道路经营许可的法人、名称、经营范围、地址一致,安全标准化达标并在有效期内,企业评级评价为“中”级以上。(2)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有相应资格证书,做到一人一档。驾押人员从业资格证在有效期内。(3)停车场地面积符合规定并封闭管理,产权证明或三年以上租赁合同齐全,设置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警示标志,有安全、环保、消防评估机构出具的符合要求的评估报告,并按规定要求配备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是否与清单一致)。(4)按规定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等管理机构,并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5)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落实上级文件,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运管所负责)
(二)道路危险物运输车辆管理。车辆管理档案和车技档案内容齐全有效,实行一车一档管理,包括行驶证、登记证书、营运证复印件,车辆公告、燃料消耗证明、入网材料、应急处置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清单、标志标识、承运人保单、罐检报告、介质为汽油的提供油气回收装置材料,近三年的年审、变更材料, 车辆出入库实行安全检查。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存储单位内部及周边运输车辆按照安全规范停放管理。(运管所负责)
(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法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基本档案齐全,内容包括档案表、身份证、学历、资格证复印件,任职文件。专职安全员职数按标准配备,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相关材料完备。驾押人员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及操作方法,规范使用行车日志。(运管所负责)
(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年辆动态监管。车辆按规定安装4G视频监控系统,配备足额的监控人员,有任职证明和专职监控人员培训和考核记录,企业车辆在线率、轨迹完整率符合要求,对车辆运营进行实时监控,记录齐全,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处理,处理材料健全。(运管所负责)
(五)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风险管控。建立企业风险管控“一企一册”,根据企业许可承运介质逐车逐介质制定风险管控方案,并根据方案内容对驾押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根据相关要求建立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安全隐患日常、定期、专项排查机制,完善隐患排查、整改清单。按照规范要求编制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企业、场地、车辆按照实际情况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质,并保持状况良好。(运管所负责)
(六)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使用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运输危险化学品,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其他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监察大队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各行管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并于2019年1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报局安全监督科。各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并将名单报送局安全监督科。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道路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局安委会将对专项检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在系统内通报。
(三)各行管单位要对口衔接上下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到统一标准、同步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执法效果。
联系电话:4396100邮箱:aqjtjaqk@wf.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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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解读】安丘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项检查行动方案》解读
安丘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