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010F/2023-07491
  • 分  类:主要负责人解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
  • 发文日期:2023-05-12
  • 标  题:【主要负责人解读】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宝解读《安丘市牟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保护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010F/2023-07491 分  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 发文日期: 2023-05-12
标  题: 【主要负责人解读】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宝解读《安丘市牟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保护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主要负责人解读】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宝解读《安丘市牟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保护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12

一、制定背景

牟山水库是大(Ⅱ)型水库,是我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其保护区范围涉及凌河街道、兴安街道、新安街道、郚山镇、大盛镇、辉渠镇6个镇街。1-4月,水源地总氮数值偏高且呈现逐月增加趋势,对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造成了影响。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三、出台目的

水源地是一个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和战略饮用水源地,进一步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的环境问题,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有效防范水源环境风险,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既是水源地辐射地区老百姓的福音和期盼,也是主管部门不可逾越的责任。

四、制定过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等法律法规要求,由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牵头,先后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本部门合法性初审、本部门集体讨论、司法部门合法性审核、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等程序。5月10日提报市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5月11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

  五、重要举措

一是确定工作目标。牟山水库水源地水质目标为地表水Ⅲ类标准,通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降低管网溢流风险、打击企业偷排行为、保障河道清洁、确保水体达标,有效降低水源地的总氮浓度,确保牟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水质安全。

二是分解细化任务。联合各镇街区,水利、农业农村、牟山水库运营维护中心等部门全面排查问题,集中力量整治。其中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相关镇街区排查整治雨污混流、溢流问题;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加大对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河流断面加密监测涉水企业违法查处;农业农村局规范畜禽粪污监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利局要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做好河道垃圾清理整治;各镇街区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纠,对能够立即清理整治的问题,立即完成清理整治,并验收销号。

三是高效组织排查。5月10日起利用40天的时间开展排查整治,梳理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6月20日后利用10天时间对成果进行总结汇报。

四是加强协作联动。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河湖水质保障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最大程度减小各方面因素对河湖水质的影响。

五是强化督导调度各市直部门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加强对各镇街区工作指导帮扶力度,统筹推进行动方案落实落地,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现场抽查督导,从相关单位抽调2-3人组成3个督导组,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每个组督导2个镇街的工作。

六、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

解读顾问:李明

咨询电话:0536-8025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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