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30807Y/2023-01658
- 分 类:主要负责人解读 ; 土地
-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2023-07-10
- 标 题:【主要负责人解读】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殷飞解读《安丘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具体实施方案》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230807Y/2023-01658 | 分 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土地 |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10 | ||
标 题: | 【主要负责人解读】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殷飞解读《安丘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具体实施方案》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主要负责人解读】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殷飞解读《安丘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具体实施方案》
《安丘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具体实施方案》(安政办〔2023〕26号)已于2023年7月7日由市政府印发施行。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23年3月1日,我市被确定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为规范安丘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行为,保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合法权益,试点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2]34号)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
三、出台目的
1. 规范入市试点行为,为全面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供更为完善的制度、政策和措施保障;
2. 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交易的入市制度体系;
3. 保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合法权益。
四、重要举措
1.按需编制,及时公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具体负责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具体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安丘实际,做好具体实施方案的编制,经市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2.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各有关镇街区、市直相关部门及相关科室协调做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前期土地摸底调查工作、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提供依据,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的开展。
3.建库入图,探索创新。为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和工作需要,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数据库,同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并定期更新,确保成果现势性。
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顾问:辛晓莉
咨询电话:0536-439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