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30807Y/2023-04888
- 分 类:主要负责人解读 ; 土地
-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2023-03-31
- 标 题:【主要负责人解读】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殷飞解读《安丘市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230807Y/2023-04888 | 分 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土地 |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31 | ||
标 题: | 【主要负责人解读】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殷飞解读《安丘市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主要负责人解读】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殷飞解读《安丘市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安丘市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安政发〔2023〕6号)已于2023年3月30日由市政府印发施行。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强土地调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范土地储备机构运作,科学开展土地储备工作,合理确定土地储备总量,统筹安排土地储备结构、布局、前期开发整理时序、供应规模、临时利用管护方案等工作,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促进安丘市经济和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编制《安丘市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
(5)结合前三年储备计划执行情况以及2023年土地供应计划等相关用地情况编制本计划。
三、出台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四、基本原则
(一)节约集约原则。纳入储备的土地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计划,控制增量土地的收储,加大存量土地的盘活力度,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优化收储土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
(二)动态平衡原则。综合考虑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土地储备开发潜力,结合年度土地需求及城市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土地储备总量指标,保持年度土地储备供需总量动态平衡,保障土地市场平衡发展。
(三)适度弹性原则。为保障土地市场的有效供给,应以土地供应为目标,按照以“供”定“储”安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同时,保留适当的弹性,做到滚动管理,实现“超前规划、提前运作、弹性管理”。
五、总体安排
2023年度计划储备土地总量为67公顷,合1005亩。主要区域分布及土地性质:兴安街道、新安街道、经济开发区、大汶河旅游开发区等城市建成区的存量建设用地。
六、重要举措
(1)储备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定期公布土地储备供应信息,完善土地储备工作流程,提高土地储备管理工作的科学性。
(2)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通过财政和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集土地储备资金。
(3)年底向市政府报告计划的执行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土地收储和供应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七、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顾问:李妍 储备经营科科长
咨询电话:0536-43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