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30807Y/2022-15095
  • 分  类:通知公告公示 ; 土地
  •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2022-10-26
  • 标  题:转载: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白浪河、丹河水流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30807Y/2022-15095 分  类: 通知公告公示 ; 土地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2-10-26
标  题: 转载: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白浪河、丹河水流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转载: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白浪河、丹河水流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0-26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山东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潍坊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潍坊市白浪河、丹河水流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2个水流登记单元,分别是:白浪河,流经昌乐县、潍城区、坊子区、奎文区、经济区、寒亭区、滨海区;丹河,流经临朐县、昌乐县、寿光市、寒亭区、滨海区。结合河道管理范围线、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河流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确权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43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四、其他事项

2020326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潍坊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明确建立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海渔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协调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具体工作中,自然资源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登记区域涉及县(市、区)名单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1024

 

 

 

 


附件

登记区域涉及区(县)名单

序号

预划登记单元名称

涉及县(市、区)

1

白浪河

昌乐县、潍城区、坊子区、奎文区、经济区、寒亭区、滨海区

2

丹河

临朐县、昌乐县、寿光市、寒亭区、滨海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