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6353/2024-06097
  • 分  类:办理情况 ; 公安
  •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2024-07-10
  • 标  题:安丘市公安局2024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6353/2024-06097 分  类: 办理情况 ; 公安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4-07-10
标  题: 安丘市公安局2024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安丘市公安局2024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

发布时间:2024-07-10

今年以来,我局受理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33件,采纳27件。主要涉及校园交通秩序、电动车管理、交通设施、停车管理、外卖骑手骑行安全、道路改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全部在规定时间内按流程办结,满意率100%。

    一、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方面。此类问题涉及32号、37号、61号、68号、80号、170号、175号、179号、184号提案。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是我市乃至全省、全国交通管理工作的一项难题,上放学时段,接送学生“大军”蜂拥而至,车辆乱停乱放,极易造成拥堵。对此,我大队一是根据辖区学校规模、地理位置,因地制宜,对管理难度大的学校,设立护学岗,每天上下学时段,执勤交警提前上岗、延后下岗,携手学校值班教师、保安、家长志愿者护送学生过马路,指挥、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对交通压力不大的学校,加强对学校老师、保安、家长志愿者教育培训,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同时加强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二是积极与学校负责人进行协商沟通,由学校负责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的停放地点,引导学生家长在学校100米范围内不得停车,合理选择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临时停放,学生上下车后立即驶离。三是联合教体局深入开展“我是家庭交通安全管理员”活动,加大对学校师生及家长的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师生及家长的安全交通意识。四是组织警力对学校周边标志标牌、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隐患立即通报责任单位整改。五是深挖停车资源,开放公共场所供市民限时免费停车,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施划“小蓝框”,配套标志标牌。六是建议园林绿化部门清除学校门口和平路南北两侧绿化带,最大化为接送学生的家长车辆停放提供方便,并有利于和平路车辆通行。另,61号、175号提案中提出的和平路、联谊街设置单行道问题,经综合考量不适宜设置单行道。37号提案中提出的景芝镇职工子弟小学路口安装信号灯问题,因路口呈现为不规则十字路口,文圣街道路入口处狭窄、路况差,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安装与设置规范》,目前尚不符合设置交通信号灯的条件。下步,我大队将持续关注该路口、路段的交通流量变化,在符合设置条件时及时设置信号灯。

二、电动车管理方面。此类问题涉及41号、44号、79号、153号、169号提案。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低速电动车应当归属机动车范畴,但是当前市场销售的绝大多数低速电动车,打着“新能源汽车”的旗号,并不符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相关标准要求,产品制动、转向、碰撞、电池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生产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不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之内,不具备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法定条件。对不能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的低速电动车,国家、省、市均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因此,低速电动车的登记、挂牌、上路等环节均缺乏法律依据,没有给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管理手段和执法依据。为进一步推进该类车辆的管理,下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此类车辆的清理和整治力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协调经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三轮、四轮、老年代步车生产、销售市场进行全面清理,从生产、销售源头上整治,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二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经信部门公告的电动三轮、四轮、老年代步车纳入机动车管理,到车管所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注册登记,取得车辆牌照和行驶证,并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规定驾驶员需参照机动车驾驶证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后才可以驾驶车辆上路行驶。三是加强路面整治。加强对该类车辆乱闯信号灯、逆向行驶、争道抢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及时劝导、查纠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同时,协调交通部门加大该类车辆非法营运的查处力度。四是强化宣传教育。依托交安委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各镇街区组织各村委利用交警部门制作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大喇叭宣传音频等宣传素材,对“一老一少”、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等重点群体进行针对性宣传教育。

三、交通设施方面。此类问题涉及24号、31号、39号、63号、150号、156号、158号、162号、185号提案。24号提案提出的优化城区路况提高交通便利问题因金融街与顺河西路呈现弧形路口,南北方向停止线后移将导致被绿化遮挡视线,无法观测到交通信号灯,将造成更大交通安全隐患,因此综合考虑道路现状维持当前标线设置。因乐源大道与新安路路口向西道路狭窄,西方向停止线后移将导致观测信号灯视距变远,右转盲区增大,绿灯通过路口距离变长,影响路口通行效率和交通安全,下步,市公安局将积极对接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路口改建过程中提出优化建议,为左转车辆设置更大的转弯半径。对于治理僵尸车长时间占用停车资源,已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了良好的协作机制,持续强化对“僵尸车”霸占车位的治理,严管停车秩序,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停车秩序,提高停车位使用效率;31号提案提出的进一步提升优化新安路青云湖路口等信号灯问题,市公安局在2023年着力打造了新安路云湖路以北和青云大街两条路段的绿波带建设,大幅减少了机动车停车次数。绿波带受季节变化、通勤时间变更和信号控制机校时等因素影响效果随之发生变化,出现绿波通行减弱的情况,下步,将持续关注交通流量变化,进一步分析绿波带影响因素,加大提高绿波优化频率,并安排警力强化易拥堵路段的交通管控力度,保障道路更加安全畅通;39号提案提出的对部分路口实行借道左转问题,新安路与青云山路路口、永安路与潍徐路路口、永安路与商场路路口、永安路与人民路路口等作为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借道左转后形成两车道左转,入口处车道数量少,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同时借道左转会减小转弯半径,增大视野盲区,提高交通事故发生率。下步,市公安局将加快智慧交通建设,对城区车流量较为集中的主要路段强化绿波带建设,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63号提案提出的在206国道甘泉岭路口(南临路与206国道交叉口)设置信号指示灯问题,206国道甘泉岭路口呈丁字路形状路口,加之206国道作为一条主要交通要道,交通流量较大,目前单向设置有两条机动车道,如果在该交叉口设置红绿灯,必须在两侧各设置一条左转或者右转入村车道,剩余一条直行车道,必然造成拥堵现象。南临路出入通道为村级道路,设置后绿灯后,道路宽度不足以满足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道双向通行条件,造成交叉口出入冲突,并且南临路交通流量相对较小,设置红绿灯后无人流、车流通行时将造成红绿灯时间严重空放。综合分析,该交叉口暂不符合设置红绿灯的条件。150号提案提出的纳税人去安丘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机动车出入问题,经实地查看,新安路与拥翠街交叉口西侧为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为减少因机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市公安局在非机动车道上方安装了禁止逆行违法抓拍设备。同时,为提醒机动车驾驶员不要逆行及提示违法抓拍,还在非机动车道上游路口安装了禁止逆行违法抓拍标志牌。下步,市公安局将加强对该路段的交通管理和交通法律知识宣传力度,教育引导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保障交通安全。156号提案提出的缓解当前交通压力的问题,为进一步缓解当前交通压力,市公安局实行“高峰站点、平峰巡线”机制,常态化落实“高峰岗”“助学岗”,对全市信号灯配时进行优化,将78处路口信号灯进行联网控制,并投资130万元,对新安路和青云大街两条主干道进行双向“绿波”协调优化,通行效率提升25%-30%,停车次数减少30%-50%。下步,将继续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实施智慧交通提升工程,升级智能信号机,增设电子监控和流量检测设备。同时,将兴安北路、永安北路、双丰大道、文化路、华安路、青云山路打通“绿波”,提高通行效率。158号提案提出的加强文源路等新命名道路交通管理的问题,经实地查看,文源路等新命名道路因前期未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建设,道路狭窄、路面状况差,无法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要求施划标线。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安装与设置规范》,以上新命名道路目前尚不符合设置交通信号灯的条件。下步,将持续关注以上路口、路段的交通流量变化,在符合设置条件时及时设置信号灯。同时,加强对新命名道路的管控力度,加大对不按规定停车的管理,保障以上路段良好的交通秩序。162号提案提出的双丰大道向西行至兴安路口最右侧机动车道改为右转专用车道问题,双丰大道作为贯穿城区东西方向主要干道,车流量较大,为保障通行效率未单独施划右转专用导向道。且涉及双丰大道的各交叉路口处,存在村庄、小区、工厂等小出入口,如若将直行加右转更改为右转专用导向道,从小出口行驶出的车辆将至少跨越两车道后方可直行,将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下步,将加快智慧交通建设,对双丰大道等主要交通路段强化绿波带建设,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减少直行车辆停留时间的同时提升右转车辆的通行效率。185号提案提出的加强城区道路路口“礼让行人”管理的问题,灯控路口作为城市交通网络中的关键节点,通过信号灯的指示来有序地分配行人和车辆的通行权利。通常情况下,这些灯控路口已经具备了一套相对完善的交通规则和管理体系。然而,当我们考虑在此类路口安装不礼让行人的抓拍设备时,一些实际的因素便凸显出来。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该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灯控路口的信号灯本身就是一种明确的指示信号。行人根据绿灯指示过马路,车辆则按照信号灯的变化来决定何时行驶、停止或转弯。其次,灯控路口的交通流量往往较大且情况复杂。在高峰期,车辆和行人的通行需求都十分紧迫。如果此时过于依赖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来规范行为,可能会导致交通拥堵的加剧。而且,在这种繁忙的路口,要准确判断车辆是否真正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取证争议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244-2015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3.1机动车违反人行横道让行规定行为:“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车身任何部位没有进入横道区域,遇已进入人行横道且未闯红灯的行人即将通过机动车前方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3.7违法捕获条件规定:“用来判定机动车违反人行横道让行规定行为的信息内容,包括人行横道线、停止线、行人及通行方向等,灯控人行横道还应包括信号灯绿灯”。而现有的违法取证设备只具备抓拍单方向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功能,无法认证垂直方向的人行横道信号灯状态。故正常的由信号灯控制的的路口,执法取证电子监控技术设备无法实现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取证。灯控路口不适合安装不礼让行人的抓拍设备,但我们不能忽视行人在交通中的重要地位。下步,在保障交通顺畅的同时,充分考虑到行人的安全和权益,通过多种渠道对行人通过路口时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根据信号灯的秒显提示留有足够通行时间通过路口。针对单独设有右转渠划专用道机动车不礼让正在按照信号通行的行人,加大现场执法力度,教育机动车养成良好礼让行人的驾驶习惯。

四、停车管理方面。此类问题涉及27号、29号、38号、94号、139号、154号提案。27号、94号提案提出的进一步改善沿街商店门前停车环境问题,道路两侧路沿石开口,应当符合《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及《潍坊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等相关规定,当前,对于沿街店铺符合路沿石开口条件的,在道路修建设计时已合理设置了出入通道,方便车辆出入,对于新增开口需求,交警部门将积极联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地论证,在保证交通安全、符合设置规范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为沿街商铺提供交通便利。商业路段沿街商铺比较集中,此前,为解决停车难问题和服务沿街商铺,根据统一规划在路侧施划了停车位。下步,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市政府关于停车位管理的统一规划,积极优化停车位设置和停车秩序管理,强化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为沿街商铺货物运输提供交通便利。29号提案提出的推动“12345”和“110”电话对接联动缓解“挪车难”问题,非警务警情既接警内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不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非紧急求助、纠纷等警情。多年来,部分群众受“万能110”“有事找警察”“公安兜底”等思想的误导,致使非警务警情大幅增长,大量挤占、浪费警力资源。为进一步解放警力,高质量开展警务活动。已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搭建了网上联动平台和联动机制,对挪车等非警务警情可实现线上流转,初步实现了非警务警情的源头分流。下步,将依托与12345的网上联动分流平台,进一步优化分流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方便市民出行。38号、154号提案提出的取消道路两旁停车位、加强城区公共区域停车位管理问题,为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方便市民停车,根据潍坊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导意见和安丘市委市政府“全市开放公共场所限时免费供市民停车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城市道路、镇街区驻地道路根据不同路段、不同季节、不同交通流量,科学合理的确定准停时间段,施划停车泊位,并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位方便市民停车。同时,与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了良好的协作机制,常态治理僵尸车,提高停车位使用效率。下步,将根据委员的提案建议加强组织论证,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停车泊位的统一规划,进一步优化停车泊位设置,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市民停车需求。同时,持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停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139号提出加强南苑路(3马路到4马路之间)人行道被占管理问题,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办法及治理的长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占道经营和人行道停车被占用问题的出现。占道经营反复性强,安排相关交警中队对您反应的位置进行清理,对不服从管理的业户进行处罚。下步,将加强对占道经营和车辆占用人行道停车的管理,重点对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占道经营和乱停车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形成长效管控机制。鉴于此类占用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时效性强、流动性大、容易反弹的问题特点,号召广大市民进行共同监督,积极参与反馈,共同营造良好的环境,便民利民。

五、外卖骑手安全骑行管理方面。此类问题涉及97号提案。    目前,我市已有“美团、饿了么”两家比较大的外卖平台。为切实加强外卖群体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引导外卖群体遵纪守法,保障道路安全,一是建立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通报制度。接到提案后,我队随即对网络订餐平台美团、饿了么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外卖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外卖配送员的管理培训制度,严格要求外卖平台对新上岗员工进行完善的交通安全岗前培训,加强对“骑手”的关心、关爱,建议集团总部对系统送餐限时时间延长10分钟,对于顾客投诉降低罚款额度减轻“骑手”的经济压力,不能把扣钱作为激励机制和创收的财源,因非人为订单超时,公司对延时订单容缺处理;同时要求对于日常管理中发现的外卖骑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惩戒,违法骑手会在站点先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设置安全交通整改期对整改期内仍有违法行为,且无正当原因的,再做处理。二是宣贯法律法规知识。5月20日,美团开办交通法律法规知识讲座,邀请宣教民警重点讲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演示安全头盔佩戴规范,杜绝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超速行驶宣讲违法事实的惨痛教训,并组织“党员骑手”先锋队参与文明城市创建,让党员骑手带领先锋骑手参加部分交通岗义务执勤;根据预约车管所为骑手提供电动车免费上牌服务。三是开展外卖骑手违法违规专项监督管理。交警大队车管所已正式成立“外卖骑手”源头监管工作小组,由外卖企业发挥源管主体责任,车管所加强监管责任,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开展驾驶人驾考拿证安全教育、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等方式,加强对“外卖骑手”的源头监管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协助企业加强监管,对“外卖骑手”的违法行为建立积分制度进行考核,切实承担起“外卖骑手”源管工作。两家外卖单位已切实实行“四统一”,即统一标志标识、统一戴头盔、统一上牌、统一编号;交警大队已联合外卖单位建立外卖骑手红黑榜制度,每月通报外卖骑手交通违法情况、交通事故情况等,进一步规范外卖骑手交通行为;在城区加大查处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不带头盔,加强对外卖骑手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四是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及微信公众号开展外卖餐饮服务领域正面宣传,呼吁市民通过各类平台对外卖群体出现的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等进行举报投诉,形成网民广泛参与监督合力;同时鼓励市民关注骑手安全,在遇到骑手延时送单时理性评价。下步,将联合市场监管、司法等部门持续加强对骑手的安全规范管理,逐步形成政企间常态化共治、动态化监督、系统化管理的工作机制,全力保障骑手安全、行业运行和道路畅通。

六、道路改造方面。此类问题涉及180号提案。经调研发现,该路为安阳路,该道路只有双向两车道,企业、学校、沿街商铺、村庄居民区密集,特别是在每天上、放学时段,接送孩子的家长众多,交通工具有机动车、也有电动四轮、三轮及电动自行车,车辆都聚集在学校门口,且该道路两侧全天有小商小贩摆摊,严重造成该道路的交通拥堵。针对该提案的反映及现场的调查研究,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大货车闯禁行的治理力度;二是对该路段乱停放车辆加大治理力度;三是联合辖区行政执法部门对小商小贩占道摆摊、沿街商铺的路面店外经营行为进行清理,让他们所有的经营行为不能延伸到路面,防止造成拥堵;四是警力充足后为职工子弟学校选配专职助学岗执勤人员,在上、放学时间段疏导交通,指挥车辆有序停放、通行。至于覆盖霸王沟、拓宽道路,该项目属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改造部分,经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接了解,该路段的改造工程包括道路拓宽、霸王沟覆盖等施工内容已办理规划调整,具体开工时间日期待定。下步,待达到开工条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积极推进潍徐至央赣路段改造建设。

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此类问题涉及42号、157号提案。经调研,近年来,未成年违法犯罪嫌疑人占比急速上升,且呈现出低龄化、组织化、反复化、暴力化特点。安丘市公安局立足公安职能,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加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警防范、源头治理、帮扶救助工作力度,今年以来,涉未成年人警情同比下降10.3%、案件同比下降17.2%。(一)聚焦校内学生,教育引导到位。做实“一校一警”工程,重新定义法治副校长职责,将原来的照本宣科教育改为包靠学校一切不稳定因素,重点做好老师教育、矛盾搜集、安全检查、问题学生单独法治教育等工作。区分高、中、小3个层次,科学编制涵盖法律法规、案例警示等内容的5个专题宣讲手册,安排59名法治副校长放寒假前对中小学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145次,开学前对学校安保力量系统培训24场,覆盖师生12万余人次。针对初二、高二两个学生易发生问题的时期,指导教育部门在课程中增加成长规划教育,提前干预,有效降低在校生辍学和向问题少年转变概率。(二)聚焦重复作案人员,预测预警到位。依托我市全息感知平台,搭建数据预警模型,把113名重点前科未成年建库布控,3人以上同行或聚集时,精准推送预警信息,由派出所和巡逻警力跟进核查、落地打击。今年以来,超前处置违法行为9起,批评教育42人,没收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21把,约架滋事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三)严厉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秉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工作思路,在未成年内部广泛物建信息员,加强线索摸排串并,依法严打团队挑头人物、幕后组织者,形成震慑和威慑。先后打击教育未成年人团伙5个,刑事拘留11人,治安拘留21人。前期在侦办我市多个沿街门市被盗案件过程中,组织民警三赴江苏省涟水县,将1个集教唆、盗窃、销赃于一体,形成完整犯罪链条的涉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成员9人全部抓获。(四)“定岗、设点、巡线”三位一体巡防。设置派出所“学校门前护学岗”、交警“路口交通护学岗”、特警“中心辐射驻勤岗”,同时,在学校设置校园欺凌举报箱,组织学校安保人员外跨一步,对放学时校园周边的公园、背街小巷、公厕进行不定期巡逻,严防闲散人员在学校周边滋事,阻断不良社会青年滋扰在校学生渠道。根据警情和不良青少年易聚集场所,动态调整巡逻路线;根据不良青少年活动作息习惯,把巡防时间延长至凌晨3点半,加强对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区域的关注,最大限度挤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空间。(五)精准开展前科未成年帮教转化。对482名轻微前科未成年人全部落实“一人一档”管理措施,组织街道、乡镇、司法、民政等定期上门走访,共同引导涉案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三观,防止其重复违法犯罪,已帮助3名问题少年(6月底增加1名)联系专门教育学校继续学习,正在联系有入校继续学习意向的有16名。研发“安馨家园”手机APP,每天签到打卡,针对性开展法治教育,并实现动态关注,现已覆盖安装重点前科未成年人113人,正在进一步扩展推广。虽然通过开展系列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当前工作仍面临困境。一是综合治理合力不足。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教育、民政等部门联合协同,发挥各自职能职责,才能有力有效实施综合治理。但因部分职能部门缺乏有效落实措施,导致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教育矫治。二是法律惩戒难度较大。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绝大多数16周岁以下的犯罪嫌疑人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予治安管理处罚,公安机关对此类人员难以形成有效的惩戒和威慑。过低的违法犯罪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未成年人无所畏惧的心理,导致部分未成年人反复作案。三是网络信息管控不强。互联网短视频、游戏、直播等新生娱乐项目在很大程度上占据了青少年的课余时间,他们很容易受到暴力文化的影响,模仿暴力行为。而大环境下针对大量负面信息传播的监管存在一定漏洞,未成年人为逃避监管,多用快手、小红书等社交平台,仅需手机号就可以注册,不需要实名验证,落查管控有困难。下步,我局将一是积极选树社会面优秀青年,弘扬正确思想精神和观念,强化正能量宣传。二是选址东关派出所,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协同配合打造协作育人基地,通过心理疏导、兴趣培养、技能培训等方式引导和关怀不良行为未成年,全方位做好帮扶转化“后半篇文章”。三是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精神”,全面摸排“年少失管”“家庭失和”等未成年人,矛盾化解更前一步。四是加强未成年人违法成因、规律、对策研究分析,问题解决更深一步。五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同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保护,社会治理更广一步。六是协调教育、民政等部门,积极推动问题少年复学、就业,帮扶救助更远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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