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6353/2023-04671
  • 分  类:政务动态;治安管理 ; 公安
  •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2023-03-31
  • 标  题:安丘一村民种植这种植物被拘留!举报最高奖1万元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6353/2023-04671 分  类: 政务动态;治安管理 ; 公安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3-03-31
标  题: 安丘一村民种植这种植物被拘留!举报最高奖1万元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安丘一村民种植这种植物被拘留!举报最高奖1万元

发布时间:2023-03-31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私自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但总有部分人仍抱有侥幸心理,认为种植一些罂粟“无伤大雅”,有的觉得“罂粟入药”有“奇效”,有的用罂粟壳炖汤喝,有的把罂粟苗当“菜”吃,殊不知已经触犯了法律。

真实案例

330日,安丘市公安局景芝派出所民警在景芝镇某村进行排查时,发现村民季某在自家菜园内非法种植罂粟,民警依法进行查处,当场铲除并收缴其种植的罂粟幼苗78株。

目前,季某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依法行政拘留。

 

安丘公安提醒

 

罂粟再美,美不过生命之花;诱惑再大,大不过幸福之家。无论出于何种动机,种植数量多少,私自种植罂粟都是违法行为。

处罚不是目的,现在正值罂粟生长旺盛期,请广大市民坚决禁种罂粟,若家中种有罂粟必须立即铲除。如发现有人种植、买卖罂粟,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110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从禁种罂粟做起

 

 

安丘市禁种铲毒告知书

 

为预防和惩治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违者不论数量多少,均属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予以行政处罚。

二、公民对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有检举、揭发的义务。对举报的线索,经查证核实,依照有关规定给与奖励,并严格保密。

三、《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粟壳的,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数量和缴获罂粟壳数量进行奖励。

1、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下或大麻5000株以下的,每案奖励500-1000元;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上或大麻5000株以上的,每案奖励1000-5000元。

2、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缴获量不满50千克的,每案奖励1000-2000元;缴获量在50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1万元。

举报电话:110

特此告知。

 

安丘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安丘市公安局      

20233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