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6353/2020-14957
- 分 类: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2020-05-20
- 标 题: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7号《交警违停自动抓拍处罚过重》提案的答复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2956353/2020-14957 | 分 类: | 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0-05-20 |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7号《交警违停自动抓拍处罚过重》提案的答复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7号《交警违停自动抓拍处罚过重》提案的答复
王兆星、张晓东、王军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交警违停自动抓拍处罚过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机动车对停车场的需求越来越大,与机动车的迅猛增长不相适应,特别在商业区、学校、行政机关等公共区域停车难的矛盾日益突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已经成为阻碍交通秩序和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大顽症,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同时,也损害了城市交通形象。
一直以来,我市城区由于停车供需矛盾突出、驾驶员文明意识差、停车规划不科学等原因,导致车辆“乱停”现象严重,成为城区问题一大病根,群众反响很大。为此,大队高度重视,并成立专班,开展对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深入摸底调研,梳理群众反映强烈和问题主要突出路段及区域:主要涉及城区主次干道及主要通道、新建住宅集中区和老旧居民集中区周边、大型超市、医院、农贸市场等主要集贸市场周边以及主要学校周边,这些路段和区域的车辆乱停乱放已经严重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引发社会问题。
我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对城区有关道路、路沿石以上施划了大量停车泊位,极大缓解了停车难问题。同时,综合采取宣传教育、联合执法、人工贴条、巡逻车抓拍等措施,加大对乱停乱放治理力度,规范停车秩序,积极为群众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然而,在治理机动车乱停乱放中,有近五成违法停车者是因为混淆了“违规停车”与“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两个概念受罚而不理解。违规停车是指在施划停车泊位的路段,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条款:《法》第56条第1款、《条例》第63条、《办法》第49条第1款;处罚依据:《法》第93条第2款、《办法》第71条;罚款100元,记0分)。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是指在没有施划停车泊位,全路段禁止停车的道路,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停放车辆(违法条款:《法》38条;处罚依据:《法》第90条;罚款200元,记3分)。这两项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是依据《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标准》作出,县市级没有处罚自由裁量权。针对你们的提案,我局积极向上反映。
最后,欢迎您们对城市停车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悉心学习,认真领会,在措施制定、工作落实中吸收借鉴,不断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2020年5月10日
联系单位: 安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联系人:文连明
联系电话:18615089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