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4295635/2015-00071
- 分 类: ; 公安
-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2015-05-08
- 标 题:青海省海西州公安机关民警来安丘市学习锻炼
- 文 号:
- 公开方式: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索 引 号: | 004295635/2015-00071 | 分 类: | ; 公安 |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15-05-08 | ||
标 题: | 青海省海西州公安机关民警来安丘市学习锻炼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青海省海西州公安机关民警来安丘市学习锻炼
5月6日下午,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旭召集会议,欢迎青海省海西州公安机关3名民警来我市学习锻炼。政工室、警务督察室、警务保障室、交警大队、监管大队有关负责同志出席欢迎会。
陈政委首先代表局党委和全体民警,对青海省海西州冷湖行委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轩俭学、大柴旦行委公安局看守所所长李生芳、都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中队长王义东等3名同志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希望3名同志与我市公安机关加强交流、互通有无,积极为我局传经送宝。
陈政委指出,青海公安机关民警来我市学习锻炼,是根据《鲁桂滇青四省区公安厅素质强警交流合作框架协议》精神,以及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开展的,按照潍坊市局要求和3名同志的专业情况,本着对口学习原则,我局分别确定警务督察室、监管大队和交警大队和作为其跟班学习的单位,各有关单位要合理安排好岗位,认真搞好后勤保障等工作,在吃、住、行等方面充分考虑、妥善安排,切实关心爱护跟班学习人员,尽最大可能为他们提供较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陈政委要求,各跟班学习的单位要认真负责、加强管理,严格请销假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要加强与政工部门的沟通,有情况及时报告,同时要掌握跟班学习人员的学习动态和工作成效,及时宣传推介先进经验做法,确保学习锻炼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