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4296136/2013-00003
- 分 类:价格收费 ; 物价
- 发布机构:市物价局
- 发文日期:2013-08-31
- 标 题:转发潍坊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文 号:安价字[2013]37号
- 公开方式: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索 引 号: | 004296136/2013-00003 | 分 类: | 价格收费 ; 物价 | ||
发布机构: | 市物价局 | 发文日期: | 2013-08-31 | ||
标 题: | 转发潍坊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文 号: | 安价字[2013]37号 | ||
公开方式: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转发潍坊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安丘市各幼儿园:
现将潍坊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潍价费发[2013]1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按照潍价费发[2013]19号文件制定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执行。
二、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收费标准为同等办园水平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在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当地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并公示后执行。
二0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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