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4296136/2008-00001
  • 分  类: ; 物价
  • 发布机构:市物价局
  • 发文日期:2008-11-28
  • 标  题:关于调整蒸汽价格的通知
  • 文  号:安价字[2008]29号
  • 公开方式: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索 引 号: 004296136/2008-00001 分  类:  ; 物价
发布机构: 市物价局 发文日期: 2008-11-28
标  题: 关于调整蒸汽价格的通知 文  号: 安价字[2008]29号
公开方式: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关于调整蒸汽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28

安丘盛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市供热工作,确保群众采暖的意见》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冬季采暖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按有关价格法规程序进行了蒸汽成本监审和调整价格公开听证,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蒸汽价格调整如下:

  一、居民(含中小学)采暖用蒸汽价格157元/吨,按建筑面积为25元/平方米(采暖周期为120天;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在正常条件下不得低于16℃;低于16℃的,供热企业应当减收或者免收热费;因用户原因导致室内供热温度低于16℃的,由用户承担责任)。此价格自2008年冬季供暖始执行。

  二、非居民用蒸汽中准价格220元/吨,上下浮动幅度为10%,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并报我局备案。此价格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