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开展安丘市石堆镇石堆产业园(富东工业园、步云岭工业园、南环工业园和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园区概况
1、项目名称
安丘市石堆镇石堆产业园(富东工业园、步云岭工业园、南环工业园和新材料产业园)
2、项目概要
2020年5月27日,安丘市人民政府以《安丘市人民政府关于石堆镇设立产业园区有关事项的批复》(安政复字[2020]21号)同意石堆镇设立产业园1个——石碓产业园。该批复中,石碓产业园分为宿家埠工业园、富东工业园、步云岭工业园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南环工业园、甘泉工业园、新材料产业园6个板块:,其中宿家埠工业园、甘泉工业园于2021年2月已经进行规划环评,本次规划环评包括富东工业园、步云岭工业园、南环工业园、新材料产业园4个板块。
(1).富东工业园板块,东至大亭子村,西至大亭子村西界,南至镇界,北至马亭子村,占地750亩,重点发展以木器加工为主的制造业。
(2).步云岭工业园和现代农业产业园板块,东至兵石路,西至岳家官庄村,南至镇界及阿洛村村,北至邵家庄村,占地4000亩,其中工业园面积500亩,其他为现代农业发展项目。
(3).南环工业园板块,东至岳家官庄村,西至镇界,南至镇界,北至镇界,占地480亩,重点发展食品加工和制造业。
(4).新材料产业园,东至桃园官庄村居民点,西至东外环,南至石沟村居民点,北至沟渠,占地800亩,重点发展新型建筑材料。
二、园区开发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是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二是园区内的设备噪声排放;三是园区内的生产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气以及道路车辆尾气。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和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家和山东省有关园区建设管理规定,进行安丘市石堆镇石堆产业园(富东工业园、步云岭工业园、南环工业园和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评价的目的和任务是:依据国家产业和环保法规政策、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评价园区产业结构和布局合理性,评价园区及周边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园区对区内及周边地区环境和生态的影响,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对园区未来规划建设方案调整及入园项目筛选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此为区域可持续发展、环境管理、环境规划提供决策依据。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这是第一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
级,编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这是第二阶段,主要工作为环境现状调查和工业区区域规划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3)报告书编制阶段:这是第三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1)进行园区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分析区域环境影响源,并对园区区域发展进行回顾性评价,以确定区域发展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区域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
(3)对园区的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发展措施;
(4)对园区规划方案进行分析;
(5)分析园区生态环境影响,提出生态建设措施;
(6)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7)进行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8)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五、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事项、表达方式及起止时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管理规定,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开征求园区周围广大公众意见,已采纳的,应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明确说明修改的具体内容,以便有关部门审批采纳;对于未采纳的,应说明理由。公众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向安丘市石堆镇人民政府反映。公众反映意见和建议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反馈信息。
六、反映意见的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潍坊一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3361458130
2、委托单位:安丘市石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0536-4705866
安丘市石堆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