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2802/2024-04397
  • 分  类: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财政
  •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2024-06-18
  • 标  题:对市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号《关于加强中小型企业经济扶持力度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13707840042952802/2024-04397 分  类: 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财政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6-18
标  题: 对市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号《关于加强中小型企业经济扶持力度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对市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号《关于加强中小型企业经济扶持力度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18
 
一、我市金融支持中小企业情况
全市紧紧围绕“一一五四一”工作思路和“751”工作目标,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强化政策引领,加强制度保障,不断深化政银企合作,引导撬动金融资本流入实体经济,助力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全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强化银企对接服务,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力度持续加大。开展“惠企畅融”行动,建立“1+N”银企对接服务机制:开展综合性、特色化对接活动。今年以来,市金融监管局与市科技局联合举办科技金融银企对接会,帮助4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融资5600万元;举办行长项目行专场银企对接会,为9个市重点突破项目实现资金支持14亿元;市金融监管局与市农业农村局、省农担举办银农对接会,6家涉农企业与银行机构达成融资意向。
(二)搭建服务平台,行政服务质效不断提升。一是搭建小微企业“融资桥”。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应急转贷等政策,进一步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2023年,市财政通过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帮助我市多家企业获得贷款511笔,共计5.78亿元:通过入股设立国坤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为80余家企业发放应急转贷1.3亿元;发放企业政策性奖补资金1396.76万元二是深挖金融资金“蓄水池”。市金融监管局与交通银行潍坊分行、潍坊银行总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未来5年向我市提供不低于60亿元、100亿元综合金融服务支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持续资金支持。积极协助齐鲁银行做好落户安丘筹备工作壮大区域金融实力。完善银行支持地方考核办法,聚焦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成效,强化激励措施,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三是打造服务民营企业新模式。率先开展“金融+商会”“金融+协会”、“金融机构进社团”等活动,通过整体授信、信贷绿色通道等方式,为社会团体内企业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截至目前,共为28家商会会员企业及37名新生代企业家发放贷款4.53亿元,为43家兴农协会会员企业发放贷款 4.04 亿元。
(三)创新金融产品供给,金融服务模式不断改进。鼓励辖区内金融机构立足企业融资需求,优化金融产品申办流程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等,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针对中小企业抵质押物匮乏短板,引导辖区银行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和信贷模、“人才贷”、“应收账款质押式创新,加大“知识产权贷”贷”等信用贷款业务。截至2024年5月末,潍坊银行安丘支行“知识产权质押贷”余额0.8亿元、应收账款质押贷余额0.6亿元。安丘农商银行“人才贷”余额 2.01 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贷”余额1.07亿元、应收账款质押贷余额5.58亿元。另外,安丘农商银行通过“抵押+信用”组合贷款模式,进一步放大抵押物评估价值倍数,授信额度最高可至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倍,启动“生态环保金融项目库”,2023年累计发放“安芯碳惠贷”0.72 亿元。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信贷资源投入,提升金融服务民营经济质效一是提升信贷精准服务水平。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分级分类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引导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贷”“债权贷”“专利贷”等产品服务模式,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对接精准性和资金直达性。二是加大信贷续贷短期支持。健全企业应急转贷服务体系,对暂时遇到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发展前景、技术有市场竞争力的民营企业,综合使用延期还本付息、无还本续贷和应急转贷等金融扶持政策,为企业无缝续贷提供支持,更好满足企业“过桥”资金需求。三是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鼓励银行机构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同时,严厉打击骗贷、恶意逃债行为,为企业发展提供持续资金支持。
(二)优化融资政策机制,畅通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一是优化融资支持政策。整合各类融资政策,建立惠企政策库,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加强政策协调,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融资,依托应收账款、融资租赁等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融资。健全银行、保险、担保、券商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二是加强平台数据支撑。发挥市财政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作用,扩大平台数据接入范围,加大公安、税务、法院等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提升政务数据在民营企业融资、银行授信等方面应用。三是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完善内控体系,加强现代公司制度管理,完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信用修复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
(三)加强担保协同,推动产业政策与担保工具融合。是加强政策与担保工具的协同联动。聚焦我市民营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汇集财政金融合力,整合现有贴息、奖补等财政政策,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工具运用,更好地支持民营企业融资。二是进一步发挥融资担保增信作用。自上而下打通融资担保政策落地堵点,推动银行机构开发推出标准化银担合作产品,营造良好银担合作环境。出台相应的考核、监管办法提升银担合作指标考核比重,激发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积极性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授信准入门槛,再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三是鼓励引导银行配套应急转贷政策。更多送用应急转贷续贷工具,为民营企业缓解还贷续贷压力。科学合理调配资金确保政策性担保与应急转贷支小支农定位,向民营经济释放更多的金融资源。
(四)完善办贷流程,优化民营企业办贷环境。一是进一步简化办贷手续。积极引导和促进银行机构在合理规避风险的情况下,实施便捷办贷提升行动,全力提升办贷服务质效。二是进一步规范办贷行为。针对银行部分业务人员存在人为增加限制条件、不规范办贷等现象,加强银行业务人员培训,推动转变思想认识和工作作风,加强业务人员业务流程管理和控制,规范办贷行为,提升办贷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清除限制门槛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动解决银行贷款条件高的问题,清除法律未规定的办贷限制条件,让民营企业家安心创业。四是探索实施民营企业“白名单”制度。对行业前景好,市场竞争力强,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进行梳理,制定“白名单”印发银行机构,打消基层业务人员的顾虑,激发普惠金融发展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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