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707840042952802/2021-09293
- 分 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文件 ; 财政
-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2021-07-16
- 标 题:关于调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13707840042952802/2021-09293 | 分 类: | 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文件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7-16 | ||
标 题: | 关于调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调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各口笔译考试机构、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结合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际情况,并报国家相关部门备案,现就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口译
三级口译每人每科90元;
二级口译交替传译每人每科100元;
一级口译每人每科300元;
同声传译每人每科400元;
二、笔译
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每人11元;
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每人15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翻译资格考试收费分为考务费和考试费,考务费由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向各口笔译考试机构收取,并上缴国库,用于补偿中央考试单位考务成本支出;考试费由各口笔译考试机构向考生收取,用于上缴考务费和补偿考试机构组织考试所产生的成本。考试费收费标准由各口笔译考试机构根据国家和各地相关部门规定制定,并报各省级价格、财政部门核定。
特此通知
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文件
外文考办字[2016]6号
(来源:中国外文出版发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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