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4295280/2015-00166
- 分 类:通知公告公示 ; 财政
-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2015-05-12
- 标 题:关于做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和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 公开方式: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索 引 号: | 004295280/2015-00166 | 分 类: | 通知公告公示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5-05-12 | ||
标 题: | 关于做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和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关于做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和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区财政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推动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及时统计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果,根据中央、省和潍坊市统一部署,现就填报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填报说明附后),做好相关统计汇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统计表分两类共6张。第一类是报送表,主要用于统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及成果,便于了解掌握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镇级预算安排涉农资金情况统计,以镇街区为单位汇总此类表并报送市级协调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对县级以上安排的资金,包括上级专款,由负责分配和安排使用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统一汇总上报,镇级不需统计和报送。报送表共3张,分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摸底情况汇总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汇总表、整改情况汇总表。第二类是参考表,主要用于有关单位记录统计基础数据,为反映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及成果提供相对统一的模板。参考表共3张,分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摸底情况表、自查自纠登记表、项目分类参考表。
二、填报要求
(一)工作要求。各镇街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统计工作,并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以统计结果反映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效。各镇街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尽快组织实施。
(二)填报方式。统计工作遵循分级填列、逐级要求的原则。市协调小组办公室主要对各镇街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报送表提出明确统一的要求,并规定表格的指标说明。各镇街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级明确重点项目基础上,据实际扩大范围,对参考表有针对性地增减项目。
(三)表格格式
1、表格数据涉及小数点后的,保留两位。
2、报送表需报送1份纸质表和电子表格,纸质表请统一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电子表格用Excel格式,文件名分别简化命名为***摸底汇总表、***自查汇总表、***整改汇总表。
(四)报送时间
1、报送表(1-2)请于2015年4月28日前,随同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送。
2.报送表(3)请于2015年7月31日前,随同整改工作报告报送。
附件:1.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撰写提纲
2.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填报说明
安丘市财政局
2015年4月23日
附件1:安丘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撰写提纲
一、组织领导
1、启动部署情况。
2、成立组织机构情况。
3、实施方案制定情况,包括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自查自纠主要措施、专项整治行动时间安排等。
二、自查自纠涉及的专项资金情况
1、专项整治行动涉及的资金类别、数量和总体规模。
2、分别说明中央、省、市、县及县级以下涉农资金的类别、数量和规模。
三、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
1、2010年以来,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此次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
3、通过核实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发现的问题。
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分类进行说明。
四、整改措施和下一步打算
1、2010年以来,对涉农资金各种检查发现的问题中,目前尚未整改问题的原因、整改措施及下一步打算。
2、此次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及下一步打算。
3、通过核实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及下一步打算。
整改措施和下一步打算要具体详实,科学可行,并要列出具体的时间表和责任分工,切忌空话套话,不切实际。
附件2:
安丘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填报说明
现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填报口径及相关指标说明如下,各表间内容相同的指标,不重复说明。
一、报送表1“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摸底情况汇总表”
1、“预算安排数”是指各级预算安排的资金数额,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含年初预算安排数和执行中调整数。为避免交叉重复,各级财政只填列本级安排数,不汇总收到上级安排数。
2、该表可根据参考表1“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摸底情况表”逐级汇总填列。
二、报送表2“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汇总表”
1、“发现违法违纪违规案件数”以各级在整治工作中按有关财经纪律及检查规定程序认定的案件数为准。
2、“发现违法违纪违规金额”涉及资金来源层次不能分开的,本着方便统计的原则,可按资金来源的比例分担。
3、“按具体项目分”可按参考表3“涉农资金项目分类参考表”的项目及顺序统计填列,表外项目能归类在表中所列前五项类别的,统计在相应类别下反映;不能归类在表中所列前五项类别的,统计在“其他项目”大类中反映。
4、该表根据参考表2“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逐级汇总填列。
5、该表中“按资金来源层级分”=“按问题的类别分”=“按项目资金性质分”=“按具体项目分”。
三、报送表3“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情况汇总表”
1、“行政处罚人数”按财政、审计等行政执法机关处罚的人数填列。
2、“组织处理人数”按组织人事部门或有人事处理权的单位处理的人数填列。
3、“党纪政纪处理人数”按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人数填列。
4、在填写处理处罚人员4类具体情况时,如与其他处理处罚人员情况重复,应在相应备注栏中注明,与其他哪种处理处罚人员情况重复多少人。同时,在汇总“处理处罚人员”时,要剔除重复部分。
5、“其他整改措施”中填写内容的,需另附说明整改的具体举措、整改时限等。
6、“处理地厅级人数”包括正、副厅级实职和对应的非领导职务(巡视员、副巡视员)以及对应按地厅级干部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职务,可在备注中注明具体属于哪一类。县处级和乡科级同理。
四、参考表1“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摸底情况表”
1、“专项名称”主要以本级人代会审议通过的专项或本级预算安排的专项名称填列。本级安排用于上级项目配套或兑现竞争承诺投入的资金,作为本级预算安排的项目单独反映,在项目名称后用括号注明预算级次,如表述为××项目(县级配套)、××项目(市级投入)。
2、“项目性质分类”按以下六项分类填写:①农民补贴、补偿;②农业生产发展;③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④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⑤扶贫开发;⑥其他类。
3、“专项设立时间”指本级第一次安排资金的年份。各地在填写上级安排的项目时,不填写该栏。
4、“管理部门”是指资金项目的所有主管部门,排名第一的为牵头部门。
5、“项目支持对象”可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情况摘要填列,优先填写***站所、符合***条件的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组织或个人,其次填写符合***条件的地区、事业单位等。
6、“资金使用环节”可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情况摘要填列,结合实际,可以填写***的购买环节、***的种植环节、***的养殖环节、***的生产环节、***的流通环节、***的销售环节、***工程建设环节、***工程建成后验收兑付、***工程建成后以奖代补、***工作后用现金或银行转账发放给农民等。
7、“管理制度名称”填写已制定的管理制度名称及文号(主要填本级政府、财政和涉农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
五、参考表2“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1、“资金预算级次”填写中央、省、市、县级及以下。项目为上级要求配套或上下级共同承担的,应当根据预算级次视为不同项目,分行填写,便于统计。若涉及资金来源层次不能分开的,本着方便统计的原则,可按资金来源的比例分担。
2、“发现的问题归类”按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整治检查的内容”中列举的九类问题对应填写。如一个项目涉及多个问题,应当分行填写,便于统计。
3、“问题主要情况简述” 填写违纪违规违法事项的发生时间、主体、行为、涉及金额等,应简要表述。
4、“有关处理意见”简要表述对涉及单位、个人的整改和处理处罚的情况,包括单位和个人归还资金、调账处理和行政处罚、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涉及归还资金和调账应有具体的金额数据,组织处理应写明调离岗位、责令辞职等具体处理的方式,党纪政纪处理应写明警告、记过、降级、开除党籍等具体的种类。
5、“合计”行只对“预算安排数”和“问题涉及金额”进行汇总。
六、参考表3“安丘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项目分类参考表”
1、该表主要是根据中央涉农资金项目及省、市级涉农项目(含基金)列示的,仅供各地各级填列有关表格时参考。表中提供的为2013、2014年中央和省、市财政涉农专项资金,请各县(市、区)自行补充县级及以下安排的涉农专项资金。
2、各县(市、区)在填列时应按照省级实施方案关于资金范围的要求,将2013、2014年所有涉农资金统计在内。表中所列项目涉及整合、前后年度名称变化,而未能完全列举的项目,各地均应纳入统计范围。如省级2013年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经费、林业保护补助资金、林业补贴试点资金、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等四项资金在2014年被整合为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表中只列示了2013年项目,但各地应将2014年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计入统计范围。
附表:安丘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6张)
(附表另行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