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2370784310316545j/2022-12105
- 分 类:主要负责人解读 ;
- 发布机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2022-08-06
- 标 题:【主要负责人解读】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党组书记、局长董永照解读《安丘市国家园林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 12370784310316545j/2022-12105 | 分 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 ||
发布机构: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2-08-06 | ||
标 题: | 【主要负责人解读】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党组书记、局长董永照解读《安丘市国家园林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主要负责人解读】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党组书记、局长董永照解读《安丘市国家园林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
2022年8月5日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安丘市国家园林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围绕政策背景、制定依据、实施目标、重要举措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对该文件进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
安丘市于2017年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我市一项重要荣誉,更是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成功的坚实基础,是我市在城市建设与管理、贯彻和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对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动态管理等工作做出了较大调整,将按照《办法》对已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进行复审,标准更高,审核更严格,且有一定比例的淘汰率。为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审,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及复查工作的通知》(鲁建城管函〔202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出台目的
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成果,以项目建设为重点,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发挥国家园林建设在建设宜居、绿色、韧性、人文城市中的作用,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四、重要举措
一是我市国家园林城市迎查工作进入临战状态,时间紧、任务重,对照职责分工,根据制定的迎查工作方案,倒排工期,迅速开展工作,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全力以赴。
二是落实措施、强化督导。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新标准要求,逐项逐条指标核算、核查、落实,对不达标项目,采取针对性措施,限期限时完成整改。市政府督查室、市迎查办要成立专项督导组,将迎查工作列入近期督办重点。
三是广泛宣传、引导氛围。各级新闻宣传责任部门要结合迎查工作内容和市迎查办公室有关要求,制订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台、电台、户外广告、公交车车身等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宣传。
四是全力整改、提升工作。对照复查新标准,将存在差距的问题根本解决,通过迎检,使我市的园林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解读单位及咨询方式
1.解读单位: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解读顾问:封培波
3.联系方式:0536-429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