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2370784310316545j/2022-12815
  • 分  类: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 发布机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2022-06-10
  • 标  题: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76号《关于提升沿街商业店铺招牌文化内涵》提案的答复
  • 文  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 引 号: 12370784310316545j/2022-12815 分  类: 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2-06-10
标  题: 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76号《关于提升沿街商业店铺招牌文化内涵》提案的答复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76号《关于提升沿街商业店铺招牌文化内涵》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10
 薛兆东等5位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关于提升沿街商业店铺招牌文化内涵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在规范城区门头招牌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已基本做到规范统一,出台相关规定。

一、对城区户外广告的设置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

要求户外广告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突出“一店一牌”。城区的门头牌匾总体要求为上不挡窗、下不挡门。明确了设置户外广告的申请条件和禁止设置的情形以及设置前后的监督管理。

二、制定门头招牌设置标准

我局结合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要求,对临街建筑物从门头牌匾的材质、大小、位置、色调等方面,拟定设置标准,并通过下发通知,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引导商户按照要求规范设置。要求商户设置牌匾前履行报备手续,提供设计效果图,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标准进行报备。

三、加强常态化巡查整治

我局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开展了多次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拆除城区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设计要求设置的门头招牌。

四、升级改造城区门头招牌

1、前期,我局争取市政府出资统一对商场路、青云山路的商户门头牌进行升级改造,实行“一店一牌”。要求同一底版,铝塑板材质,高档发光字,不允许使用简易喷绘布广告。

2、拆除不规范招牌。关于提升沿街商业店铺招牌文化内涵的提案,我局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符合我市沿街店铺招牌的总体规划、旅游规划方案。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对我市文明创建工作的关注。

 

 

                           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