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370784310316545j/2019-65000 分  类: 政务动态;通知公告公示 ; 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19-05-17
标  题: 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非接触性”执法经典案例的通知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非接触性”执法经典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7

 

各科室、中队:

经研究同意,现将上海市奉贤区城管执法局关于对乱贴小广告行为行政处罚的案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局当前开展的“非接触性”执法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5月17日

 

 

 

 

案例:乱张贴被罚10万元,奉贤城管严执法广普法

案情简介:

2017年9月12日,上海市奉贤区城管执法局机动中队接群众举报,有人在南桥镇乐康苑小区楼道内张贴了大量某宽带公司的小广告。

接报后,执法人员快速到达现场,经现场取证,仅该小区内就张贴有300张广告,内容为“看大片 装宽带 购手机 我只选xx......快速安装电话xxxxx ”。执法人员当即开展调查。

根据广告内容、涉及的电话和地址,执法人员锁定了当事人系某宽带公司。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来到该宽带公司的奉贤分公司,要求其配合执法,提供营业执照并接受调查。

对方拒绝提供相关材料,并且辩称张贴广告是员工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执法人员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次日早上8时前清除奉贤区域内所有相同内容的广告。

9月13日,执法人员进行复查验收,发现张贴的广告并未清除干净,整改不符合要求。

9月14日,执法人员对该小区物业、居委相关负责人分别进行询问,均表示小区楼道内该广告数量巨大,志愿者清理过一批,过一段时间又会出现,居民不胜其扰。

9月14日,执法人员再次前往某宽带公司奉贤分公司对案件进行相关询问,对方承认宣传单页是他们公司提供的,但张贴是公司员工个人行为,执法人员制作《询问笔录》一份,并全程摄像取证,对方拒绝签字确认。

9月18日,执法人员至该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询问相关情况,对方承认奉贤分公司系其下属机构,且有独立的营业执照。

9月19日,执法人员至奉贤区行政服务中心调取该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奉贤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9月22日,奉贤区城管执法局对该宽带公司奉贤分公司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当事人拟罚款10万元。

10月19日,应当事人的申请,奉贤区城管局举行听证会,邀请各方代表近百人参加。

10月30日,结合案件乱张贴影响范围、舆论监督反馈情况,经集体讨论,最终作出罚款10万元的严厉处罚。

当事人于11月10日缴纳了罚款。

案件分析

(一)证据收集

全面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奉贤区城管执法局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依法行政责任制重点联系单位、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单位,为全区每一名执法队员配备执法记录设备,制定并实施《奉贤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奉贤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视音频材料保管与储存的相关规定》等多项配套制度,对取证适用范围、音视频材料保管操作标准及流程进行统一规范,要求做到“一案、一档、一光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本案中承办人员严格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材料,将执法过程中所有文字、音视频资料全部刻录至光盘,随案卷一并归档,为行政执法提供有力依据。

取证照片、视频、笔录等数据多达5个G。

(二)当事人认定

听证会上,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在举证、质证时提出本案中张贴人为公司员工,应当认定是员工个人行为,而不应认定为公司行为。

奉贤区城管执法局认为本案中虽然证人和公司负责人均表示张贴物由员工个人张贴,但是张贴内容属于单位信息,获益方是公司,而且宣传品为公司统一印制,按照法律规定,利用张贴等形式发布单位信息的,均可以视为单位行为。

(三)处罚裁量

《上海市查处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悬挂乱散发规定》第五条第三款:禁止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张贴、悬挂宣传品或者标语。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临时张贴、悬挂宣传品或者标语的,应当经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张贴或者悬挂,并在期满后及时清除。

第八条第一款:对利用或者组织张贴、涂写、刻画、悬挂、散发等形式发布宣传品、标语的单位和个人,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四)》规定,违法行为发生在快速路或主干路,或者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首先,当事人张贴广告的数量巨大,仅乐康苑一个居民小区就有300张,随着调查的深入,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乱张贴现象在本区内广泛存在;其次,当事人整改不符合要求,调查期间其违法张贴物仍被连续发现,听证会后依然存在较多未清除的宣传品;再其次,相对人不配合执法工作,拒绝在文书上签字并且故意隐瞒重要案件事实,也未按期来城管执法局接受询问;最后,案发时间正值奉贤区创建文明城区复查迎检关键期间,全区上下众志成城,党员、志愿者义务清小广告、捡垃圾,当事人乱张贴广告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城区市容环境,村居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结合案件乱张贴影响范围、舆论监督反馈情况,经集体讨论,最终对违法当事方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

案件亮点

——快速反应,依法办理

投诉举报响应快。奉贤区城管执法局接举报后第一时间派单至机动中队,执法人员迅速至现场查处。经合法性调查后,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即予以立案查处。

案件调查取证快。为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完善证据链,奉贤区城管执法局第一时间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区14个城管中队共同联动,在日常巡查时高度关注相同内容的乱张贴广告,一经发现立刻取证并告知承办中队,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重拳打击顶风作案、屡教不改者。对于当事人故意隐瞒有关违法主体认定的重要案件事实,承办人员克服困难,快速作为、认真履职,当日往返市中心调取证据。本案从接报至案情调查完毕仅用时7天。

案件审批流程快。案发时间正值奉贤区创建精神文明城区复查迎检期间,为快速应对此类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群众反映强烈、媒体高度关注的重大案件,奉贤区城管执法局缩短内部审批时限,做到“当天上报、当天审核、当天批复”。

——公众参与,监督执法

百人公开旁听。主动邀请村居干部、行业专家、两代表一委员、大学生、离退休老干部等关心社会事业的各界人士参加典型案件的听证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客观公正行使行政权力,增强案件办理的透明度,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使广大市民了解城管执法工作、参与城市治理的同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把权力关在笼子里,把执法晒在阳光下。

通过召开听证会,特别是听到了市民群众的心声,当事人逐渐认识到乱张贴广告的行为对市民群众生活以及市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承诺下一步将积极整改,尽快清除还未清除的宣传广告,并最终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  

——多方联动,齐抓共治

近年来,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和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等工作要求,奉贤区城管执法局主动作为,探索建立“房屋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协同联动机制,切实改善小区公共管理秩序。

充分利用城管社区工作室、村级联络点等宣传阵地开展“城管面对面”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四方”集中培训,积极发动市容协管员、社区居委、物业、居民和志愿者一同参与,指导他们配合做好对“五乱”行为的信息收集和协助取证工作,及时消除“五乱”小广告,做到发现一处、取证一处、清除一处,形成全民参与治理城市“牛皮癣”、共同抵制不文明行为的良好氛围,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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