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78449441558X4/2019-76545 | 分 类: | 市直部门;常规检查执法 ; 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9-10-25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全市冬季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 号: | 安安委字〔2019〕12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失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印发《全市冬季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冬季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有关单位:
《全市冬季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安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丘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10月25日
全市冬季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
实 施 方 案
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部署安排,为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决定从现在开始到1月底,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左右的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任务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和提升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水平为主要内容,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镇街区属地管理责任和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全面完成今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为明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内容
针对冬季气候干燥、低温、雾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增多的特点,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重点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一)精心组织开展冬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按照“严、细、实”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冬季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整治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对发现的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协调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要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工序和重点环节,对重点监管对象的数量有多少、位置在哪里、危险因素有哪些、防范措施是什么、应对突发事件的办法有哪些,都要逐一落实,建立档案。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掌握本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带队定期到一线检查、调研和督导安全生产工作,听取意见,解决问题。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要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现场带班规定,到现场、到车间、到班组,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工序和重点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规作业。
(二)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规律,认真分析形势,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燃气及餐饮场所领域:住建部门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管道燃气用户要重点检查阀门、报警器、自动切断装置、连接胶管等,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住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液化气站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证照不全等违法行为,要加强液化气钢瓶灌装、使用、周转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流动充装液化气等违法行为。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单位和各镇街区,要共同抓好对液化气站和餐饮场所等燃气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通过组织开展联合检查等方式,对餐饮场所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全面集中整治,凡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各镇街区)
2.建筑施工领域:住建、水利、交通运输、供电等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本行业、领域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冬季施工安全检查。要加强对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严禁年底赶工期突击施工。要严格企业施工资质审查,严禁违法违规承包、转包行为。要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在建的工地,要严格落实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冬季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已停工的工地,要加强工地留守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停工期间安全。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要及时检查危房、高空作业、电力通讯设施等安全状况,严防坠落、倒塌事件发生。要加大对易燃彩钢板板房的整治,坚决杜绝使用易燃彩钢板搭建板房,对使用易燃彩钢板搭建的,坚决予以拆除。(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供电公司等,各镇街区)
3.交通运输领域: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客运车辆的检查,严格路面巡查管控,严查超速和酒后驾驶等交通违章行为。要加强对接送学生校车的安全管理,严禁无牌、无证及超员、超载现象的发生。对查处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要强化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排查整治危险交通路段。要对货运和客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挂靠经营车辆管理不到位,以包代管,发生严重违章行为或事故的运输公司和客运单位,要坚决停业整顿;对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营运车辆,要坚决取缔。要依法从严查处发生事故的运输企业,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和企业的经济处罚力度。(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教体局、市农业农村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旅游产业发展中心等,各镇街区)
4.消防领域:冬季用火用电用气增加,历来是火灾的高发季节。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工作,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对人员密集场所、商场、超市、学校、医院、影院、网吧、歌舞厅和“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治,确保消防设施齐备、有效,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林业部门要加强对山场、林场的检查和管理,适时组织防火演练,定期进行安全巡查。(牵头单位: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教体局、卫健局、民政局、文化执法局、林业发展中心等,各镇街区)
5.特种设备领域: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认真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等安全检测工作。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必须严格执行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每一个工艺环节的技术要求。特别是要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安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工信局、商务局、卫健局、教体局、交通运输局、旅游产业发展中心等,各镇街区)
6.非煤矿山领域:要强化非煤矿山企业秩序整顿,严厉打击超层越界、私采滥挖行为和突击生产、超核定能力生产行为。要认真开展好“查隐患、纠违章”集中整治活动,集中精力对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治理,对职工存在的“三违”现象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增强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及时解决企业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设施、设备安全运行,规范企业生产秩序,消除事故隐患,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各镇街区)
7.烟花爆竹领域:进入秋冬季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活跃。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及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建立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及早制定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早部署、早落实,始终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各类隐患。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村(居)委会和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逐村逐户进行排查,从源头上杜绝非法生产、销售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个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减少烟花爆竹燃放。(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教体局等,各镇街区)
8.危险化学品及化工领域: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要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装卸、使用、废弃物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结合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要督促企业加快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进度,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切实提升设备自动控制、自动报警、自动切断工艺,严防泄漏、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要监督化工企业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组织专家对露天设备、管道的防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及早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因冻裂阀门、管道等设施,引发泄漏和爆炸事故。(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等,各镇街区)
9.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涉有限空间等重点工商贸企业:应急管理、工信、商务、畜牧产业发展中心等部门单位和各镇街区,要紧盯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涉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工贸企业,督促企业持续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到位、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要督促企业落实重大风险隐患和特殊作业公示制度,扎实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核”专项行动,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畜牧产业发展中心等单位,各镇街区)
三、整治时间与步骤
全市冬季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从10月下旬开始,到2020年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10月下旬)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及各镇街区尽快召开会议、下发通知、印发方案,组织辖区或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集中整治。
(二)自查自纠阶段(自安排部署至活动结束)
各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安排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力量,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认真进行整改。期间,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做好相关督查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督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0月下旬-2020年1月)
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各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各镇街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督促企业全面抓好整改,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月)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集中整治中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等问题逐一进行复查,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要从严处罚,巩固整治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冬季历来是事故多发期,开展好冬季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于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至关重要。各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针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工作重点、薄弱环节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更加严格、更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的整治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隐患问题切实得到解决。
(二)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各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集中整治的进展情况,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好落实,督促解决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排查和整改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对集中整治工作不重视,方案和措施不具体,检查和督查不细致,隐患整改不及时,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狠抓整改,确保实效。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必须当场解决;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解决。各镇街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安全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业安全检查组,深入基层,帮助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查找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设备、工艺上的事故隐患,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全面发动,广造声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移动通信设备等新闻媒体,并通过张贴、悬挂安全宣传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冬季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冬季防火、防爆、防中毒、防交通事故、防工伤事故的安全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开展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期间,各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并于2020年1月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邮箱:aqsawhbgs@wf.shandong.cn)。
【主要负责人解读】链接:解读《全市冬季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