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784004296208R/2017-00340 | 分 类: | 办事指南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凌河镇 | 发文日期: | 2017-12-31 | ||
标 题: | 凌河镇独生子女证明办事指南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凌河镇独生子女证明办事指南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要求 |
必要性描述 |
备注 |
1 |
居民身份证 |
原件 |
1份 |
必要 |
|
2 |
村开具的独生子女证明 |
原件 |
1份 |
必要 |
|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
辖区内独生子女家庭
(二)数量限制
无
(三)禁止性要求
无
二、办理流程
在村(居)申请—村开具的证明—大厅受理—现场核准—办结
三、设定依据
1、《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1月22日修改)第二十六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山东省计划生育基层统计管理意见》(鲁卫指导发[2016]3号)第三条:村(居)和实行法人责任制单位为统计信息采集单位,乡(镇、街道)为实施具体统计管理的主体。
四、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五、申请材料样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