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4296208/2012-00006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凌河镇 发文日期: 2012-05-20
标  题: 2012年凌河镇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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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凌河镇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2-05-20

2012年 凌河镇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六城联创”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的精神要求,全面整治镇村环境卫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全覆盖,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新农村为目标,建立健全“统一收集、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镇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体系,逐步把镇村环境卫生纳入规范化、专业化、长效化发展轨道,从根本上改善镇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有效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加快生态秀美、宜居宜业新凌河建设,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建立垃圾处理“村收集、镇运输、市处理”的三级运行管理体制,做到户垃圾袋装,村设点收集,镇建中转站,配备运输车,市集中处理。到今年年底,实现所有村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和管理体系

  1、设立镇环卫所。负责镇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运作及辖区内生活垃圾清运、道路保洁;

  2、按每100户配备1人的标准配备村(社区)保洁员,负责村(社区)保洁;

  3、按每30名保洁员配备1人的标准配备管理员,划片负责对保洁人员的日常管理。

  (二)配套完善城乡环卫基础设施

  1、根据市里要求,今年我镇建成运转能力不低于50吨的压缩式中转站一座;

  2、按每1万人1辆的标准,配备密闭式垃圾收集车10辆,用于将村居垃圾收集至中转站,压缩后运往市无害化垃圾处理厂;

  3、按村(社区)每15户设1个垃圾桶或垃圾箱(240L)的标准,配备垃圾箱,用于垃圾收集。

  (三)职责分工

  1、清扫保洁:各村在做好前期垃圾清理并经镇验收合格后,统一交给保洁员负责日常清理;除生活垃圾以外的其他新产生建筑垃圾、“三大堆”等,仍由各村负责清理。

  2、垃圾清运:镇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统一清运到市垃圾处理厂。按照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的原则,由清运人员每日将各村垃圾箱内垃圾统一运至镇中转站,经统一压缩后运往市垃圾处理厂。

  (四)资金筹集与使用

  城乡环卫一体化保障运行资金(以下简称环境卫生管理费)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农村人口,按每人每年40元筹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按每人每月4元筹集;各沿街门店、加工企业的生产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处理费根据物价部门文件规定执行。剩余不足部分由镇财政承担。环境卫生管理费由镇上统一安排收取,交镇财政代管,全部用于村居保洁、垃圾收集、购置垃圾桶或设置垃圾箱等。

  四、具体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5月20日- 5月31日)

  组织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按照“村庄设保洁员、镇建管理机构”的标准要求,落实镇组织机构、垃圾收集清运转运人员配置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同时,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目标要求,各相关单位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全面推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6月1日-7月20日)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工作片组织各村具体实施。具体分两步走:

  第一步,彻底开展卫生大扫除。在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之前,集中利用一段时间,彻底清理村区内外及道路两侧积存的垃圾堆、粪堆、柴草堆等“三大堆”以及“三边一线一头”(三边:池塘边、沟边、河边;一线:公路沿线;一头:村头)的垃圾和漂浮物,对垃圾实行统一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对柴草、杂物等,根据各村实际,合理划定区域,有序规范放置。垃圾处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安丘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12]3号)要求实施。

  第二步,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的村庄采取压茬交接的原则,每完成一个村由镇环卫所与之进行交接,纳入环卫一体化管理。具体要求为:

  1、无暴露垃圾。对路面、路边、河边、桥边、墙边、公共地段、村庄内的垃圾彻底清除,路面保持平顺整洁,见不到暴露的生活垃圾、农业垃圾和建筑垃圾;

  2、无散养家禽畜。农户饲养的鸡、鸭、鹅、猪、羊、牛等都要实行圈养,做到不散放;

  3、无乱堆乱放。主要道路两侧和农户家前屋后的乱堆乱放要全部清理,对柴草、杂物、基建剩余的砖、瓦、石子、沙子都要在划定的区域内堆放整齐;

  4、无污水横流。对所有阴沟、下水道要进行疏通,农户灶间、禽畜圈的污水要有排放管道和沟渠,严禁任意流淌;

  5、绿化带内无杂草垃圾。所有绿化带中的杂草要拔除,杂物要清除;

  6、无水面漂浮物。对所有河道、水塘、水沟的漂浮物彻底打捞;

  7、主要街道两侧电力电话等线路整齐顺畅无阻碍;

  8、街巷两侧无违章建筑及残垣断壁,村庄主要道路两侧房屋用防水涂料粉刷一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 年7月21日-8月31日)

  镇上成立考核验收小组,对各村、各单位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阶段性验收,逐村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并将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对在考核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限期整改。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是建设秀美安丘、打造生态宜居环境的必然要求,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各工作片、村、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镇上成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并定期召开现场调度会,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督导。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是一项重大的工作体制改革,覆盖城乡,牵涉面广,任务量大,各村、各单位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把城乡环卫一体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任务,落实相关措施,阶段突破,常态推进牢牢抓在手上。

  (三)强化考核,推进落实。研究制定《凌河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对各片、各村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导考核,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与各片驻片补助、村干部年终绩效考核相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选树先进典型,激励鞭策后进,为城乡环卫一体化发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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