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78400433442XX/2021-05363 分  类: 政务动态;通知公告公示 ; 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 金冢子镇 发文日期: 2021-10-27
标  题: 金冢子镇关于有奖举报自日照及其他风险地区返金人员的通告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金冢子镇关于有奖举报自日照及其他风险地区返金人员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0-27

为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即日起在全镇开展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工作,对积极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近期内有去过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区,有疫情地区旅居史,特别是日照五莲县来(返)金人员,刻意隐瞒相关信息且隐瞒不报的;

2.与确诊病例密接者、次密接者等需要主动申报而未申报的;

3.居家医学观察未能1人1居,观察期间不自觉履行居家观察要求随意外出的;

4.私自接纳、容留境外、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区域人员居住(包括宾馆等),故意隐瞒不报的。

二、举报奖励标准

1.凡举报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金隐瞒信息人员线索,一经查实,每例奖励1000元。

2.凡举报与确诊病例密接者、次密接者等需要主动申报而未申报的线索,一经查实,每例奖励200元。

3.凡举报居家隔离人员私自外出线索,一经查实,每例奖励200元。

4.凡举报私自接纳、容留境外、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区域人员居住线索,一经查实,每例奖励200元。

5.同一线索涉及多人举报,以第一举报人为主给予奖励。

三、举报线索处理方式

1.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详细居住地址、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等情况,以及本人姓名、身份信息等详细信息。

2.我镇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奖励办法即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金冢子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四、举报电话

0536-4791001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巩固来之不易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果,有效防范疫情输入,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特此通告。


金冢子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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