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4336003/2015-00049 分  类: 办事指南 ;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辉渠镇 发文日期: 2015-03-14
标  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审批登记流程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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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审批登记流程

发布时间:2015-03-14

农民专业合作社审批登记流程

  1、办理人提报预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到工商局预先核准名称。

  2、提供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以上农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提供行政村出具的农村户口原件证明2份。

  4、提供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场所占地面积和建筑房屋间数、面积的原件证明2份。

  5、提供经营场所权属行政村证明原件2份。

  6、提供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和执行监事名单。

  7、提供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手机(或电话)号码。

  8、提供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出资额明细。

  9、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整齐相关材料,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在有关材料上签字。

  10、带齐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材料到工商局备核。

  11、到工商局领取核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

  12、将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送经管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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