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管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拓展农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探索推进乡村有效治理新途径,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就在全镇农村开展“清理村级合同、清理集体尾欠、清理闲置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清”)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紧紧围绕全镇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强化群众需求和问题导向,结合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聚焦当前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通过集中排查、清理、整治,使基层组织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不断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全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增收,为农村全面进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坚持“因地制宜、尊重民意、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摸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债权债务底数,通过清收债权、清偿债务、完善和规范经济合同,明晰产权权属,化解纠纷矛盾,逐步建立底数清晰、权属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有力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重点
结合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对村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查清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1.清理村级合同。对村级集体土地(机动地)承包、出租、流转,房屋出租,“四荒地”承包,机械设备租赁等合同进行全面清查,建立村级合同管理台账。通过补签、重新招标、协商完善、督促履行等工作,消除口头合同,规范完善不合理合同。
2.清理集体尾欠。对村级内部往来、承包费、社会抚养费、水电费、借款、抵押担保等进行全面清查,查清原始底子和凭证,建立村集体尾欠登记簿,依法依规进行征收,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3.清理闲置资产资源。对村级闲置的学校、厂房、宅基地、机械设备等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运营,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中旬)
召开农村“三清”工作动员会议,专题安排部署。社区书记、主任要亲自带头组织各村召开“阳光议事日”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认真学习农村“三清”工作的政策规定、总体要求、业务知识、法律法规,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全体机关、社区干部要签订农村“三清”工作“五带头、九不为”承诺书,防止插手、干扰“三清”工作推进。同时,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公开信、公开栏公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在全市农村开展“三清”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和方法步骤。
(二)全面清查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
组织对辖区内各村进行全面摸排、分析研判,按要求对村级合同、集体尾欠、闲置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清理,逐村列出清单,逐项核实确认,建立工作台账,并通过“阳光议事日”会议宣读、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开公示。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
对照村级“三清”问题清单,按照“一村一策”原则制定整治方案,抽调纪检、司法、公安、信访、经管等单位人员组成工作组,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政策以及教育、协商、疏导等方式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各类问题。
(四)验收总结阶段(12月中旬至12月底)
对农村“三清”工作进行评估验收,总结经验做法,查摆问题不足,修订完善农村“三资”管理规章制度,巩固扩大成果,推动提升村级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开展农村“三清”工作涉及面广,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全镇上下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全镇农村“三清”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抓好统筹协调、部署推进、具体落实等工作,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市里领导、部门指导、镇街主抓、村社主体”的责任分工体系,拧紧责任链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政办负责牵头抓总,搞好协调指导;经管站具体负责,统筹工作力量,加强政策研究和检查指导,全力抓好推进落实;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干扰阻挠“三清”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研究室要搞好跟踪报道,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着力化解矛盾。各部门、各社区、各村要严格落实政策规定,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强化全面公开,积极稳妥处置相关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切实维护好农村和谐稳定。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及时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干扰、阻碍、破坏农村“三清”工作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四)强化督导考核。镇党委、政府将把开展农村“三清”工作纳入各社区、各村年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工作的协调指导,切实履行好职责,深入社区、村搞好督查核查,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加快工作推进实施,保障全镇“三清”工作成效。
附件:1.官庄镇农村“三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关于在全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
附件1:
官庄镇农村“三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郭 伟 党委书记
副组长:孙海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崔勇建 党委副书记
李成效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马 敏 主任科员,朱家庄社区党总支书记
闫学成 党委委员、副镇长,官庄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清华 副镇长
李成华 人大副主席
黄敬宝 副镇长,坡庄社区党总支书记
刘 燕 副镇长,寨庄社区党总支书记
杜 晓 挂职副镇长,安丘农村商业银行官庄支行行长
纪慧美 挂职副镇长
额日和木图 挂职副镇长
陈安同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杜树广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鹿文萍 党委组织委员,河洼社区党总支书记
孙垂杰 党委委员,管公社区党总支书记
于丽丽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王秀玲 党政办副主任
郭德仕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李干楚 财经中心主任、招商统计办主任
别怀宝 经管站站长
杨连梅 文体中心主任
何子光 民政办主任
王天相 党建办主任
高贵英 工会副主席
李景芳 劳保所所长
郑明星 综治办主任
张培迎 计生办主任
孟庆东 水利站副站长
尹昆明 司法所所长
张国文 派出所所长
杜向华 市场监管所所长
于清池 环卫所所长
李绪文 教管办主任
王守勋 国土分局局长
高云宝 交管所所长
张建成 卫生院院长
曹学军 供电所所长
张学福 管公法庭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崔勇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清华、李成华、杜树广、王秀玲、郭德仕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关于在全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开展一轮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利益和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热点、难点和突出犯罪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依法严惩”的工作原则,以各类破坏重点项目建设、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基层政权建设的黑恶霸痞分子为打击重点,瞄准“违法乱政、暴力抗法、欺行霸市、行凶犯罪”等典型行为,打防并举、综合施策,全面加强对各类黑恶势力的打击整治工作,强力整治涉黑涉恶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切实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组织领导
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郭伟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孙海升,党委副书记崔勇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成效任副组长,其余科级干部及综治办、派出所、国土分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扫黑办”),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统筹协调专项斗争工作,由综治办主任郑明星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任务目标
按照“黑恶必打、霸痞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通过专项斗争,集中摧毁一批黑恶霸痞势力,集中破获一批大案要案,集中严惩一批黑恶霸痞势力犯罪分子,坚决铲除黑恶霸痞势力“保护伞”,坚决斩断黑恶霸痞势力非法敛财的“利益链”,彻底摧毁各类黑恶霸痞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新的霸痞势力形成,防止黑恶霸痞势力坐大蔓延;努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实现社会持续稳定,社会治安状况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政法队伍服务群众、执法为民的意识和业务能力明显提高。
四、打击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蔬菜交易市场、劳务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菜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
10.采取过激方式,缠访、闹访、串联上访、非正常上访、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以及通过不实举报诬告陷害、要挟报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的违法信访人员。利用信息、网络,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或者造谣传谣、煽动滋事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五、方法步骤
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分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
召开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分解责任,部署工作,推动专项斗争顺利开展。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政法部门以及各村“两委”、警务助理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全面掌握情报信息和黑恶霸痞势力底数,为接下来的工作开展奠定基础。摸排结束后,要形成报告,及时报送至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打击,除恶务尽
对已经摸清的黑恶霸痞分子进行集中打击,发起凌厉攻势,强化打击力度,力争短期内打出成效、打出声威、震慑犯罪。
一是保持高压态势,严打严治。要针对当前黑恶霸痞势力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采取针对性措施,依法开展专项打击。要从已破获的涉黑恶霸痞犯罪案件和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入手,认真梳理重要案件线索,顺藤摸瓜、深挖余恶,严防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和重大案犯。对黑恶霸痞势力的组织者和骨干成员,坚持依法从严惩处,严格掌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措施。
二是深挖黑恶霸痞组织的经济来源和“利益链”。要深入查证黑恶霸痞势力通过违法犯罪和其它非法手段聚敛财富的证据,依法收缴全部违法所得,取缔其用于非法敛财的经济实体,深挖打掉其“利益链”,防止死灰复燃。对涉黑资产要及时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依法妥善处置。
(三)标本兼治,巩固提高
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结合起来,把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构建专项斗争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黑恶霸痞势力滋生蔓延。
一是建立信息研判机制。要建立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分析研判制度,在容易滋生黑恶霸痞势力的重点领域进行滚动排查,派出所及时对黑恶犯罪警情、线索、人员、案件、场所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及案件情况,动态预警,精确制导,不断提高主动发现和精确打击黑恶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公安机关为主体,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对黑恶霸痞势力积极防范、主动进攻的态势。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要认真总结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经验和教训,加强对新形势下黑恶霸痞犯罪特点规律的研究,把在“扫黑除恶”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总结,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不断提高专项整治工作能力。
六、职责分工
“扫黑除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力量参与,形成整体合力。各主要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如下:
镇综治办:负责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的核心作用,加强对派出所、司法所等政法部门的协调督促,统一执法思想和执法标准,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镇派出所:负责全镇黑恶霸痞案件的发现、掌握和打击。要坚决打击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治安、破坏经济秩序、危害基层政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坚决打击欺压群众、祸害百姓、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黑恶霸痞势力;坚决深挖“保护伞”,摧毁其经济基础。
镇司法所:负责组织司法行政干部积极参与专项斗争,注意从调解矛盾纠纷等日常工作中发现黑恶霸痞犯罪线索。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行动。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黑恶霸痞势力的严重危害性,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控制社会治安大局的重要举措来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紧抓好专项斗争,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督导、检查作用,有效整合各方面力量,特别要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
(三)健全机制,提升效能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充实调整人员力量,集中精力,理顺机构,激发活力。要把专项斗争与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治理行动结合起来,把专项斗争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做好综治信息平台和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建设,推动综治主题创建活动,努力维护全镇社会治安稳定和谐。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宣传政法机关打击黑恶霸痞的成效,大力表彰专项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向全社会释放打击黑恶霸痞的正能量,彰显党委、政府铲除黑恶霸痞势力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