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4295774/2017-00174 分  类: 办事指南 ; 电子政务
发布机构: 官庄镇 发文日期: 2017-12-31
标  题: 官庄镇对家庭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办事指南 文  号:
公开方式: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

官庄镇对家庭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7-12-31

 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要求

必要性描述

备注

1

潍坊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原件

一式二份

必要

样表见表第6页

2

村委的家庭情况贫困证明及意见

原件

一份

必要

 

3

银行低保费领取明细(最近半年)

原件及复印件

各一份

非必要

 

4

近两年大病及其他大额费用结算凭证

原件及复印件

各一份

非必要

 

5

户口本(索引页和学生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复印件

一份

必要

5、6两样只要求其中之一即可

6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学生须提供,正反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纸质

一份

非必要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

  1、镇扶贫办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2、孤儿、残疾,因家庭成员重大疾病致贫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

  3、由其它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数量限制

  根据文件规定,按寄宿生比例的30%确定救助名额。

  (三)禁止性要求

  无

  二、办理流程

  1、学生书面申请,提报相关困难证明材料

  2、班主任、学校核查材料,确定救助名单,公示

  3、学校将材料报教管办审核,公示

  4、教管办将困难学生名单报教育局审批。

  5、发放资助款。

  三、设定依据

  根据潍政办字(2016)27号文件规定。

  四、其他说明事项

  1、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按学期上报审批。

  2、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会因为学生经济条件的变化每学期结束进行调整变动。

  4、资助金发放后,学校、教管办、教育局将对发放情况进行核查,学生家长须配合回访工作。

  五、申请材料样表

  附:潍坊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样表)。

 

潍坊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学 校

 

年 级

 

班级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监护人姓名

关系

年龄

工作单位及职业

 

 

 

 

 

 

 

 

家庭经济情况(家庭人口、收入及来源等)

 

申请资助 理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     

村委会或居委会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班级评议小组意见

评 议 意 见

签 字 确 认

时 间

 

班主任:

年 月 日

 

教师1:

年 月 日

 

教师2:

年 月 日

 

学生代表: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教管办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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