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4295790/2018-00006 | 分 类: | 办事指南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大汶河旅游开发区 | 发文日期: | 2018-01-25 | ||
标 题: | 独生子女证明办事指南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独生子女证明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独生子女证明
二、办理依据
1、《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1月22日修改)第二十六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山东省计划生育基层统计管理意见》(鲁卫指导发[2016]3号)第三条:村(居)和实行法人责任制单位为统计信息采集单位,乡(镇、街道)为实施具体统计管理的主体。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安丘市大汶河旅游开发区计划生育办公室
四、办理条件
辖区内独生子女家庭
五、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村开具的独生子女证明原件1份
六、基本流程
在村(居)申请—村开具的证明—大厅受理—现场核准—办结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一天
承诺时限:即办
九、咨询方式
电话查询:0536-43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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