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784004318833J/2017-00163 分  类: 通知公告公示 ; 其他
发布机构: 大盛镇 发文日期: 2017-04-18
标  题: 殡葬改革宣传提纲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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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宣传提纲

发布时间:2017-04-18

  殡葬改革宣传提纲

  我市是全国最早实行殡葬改革的地区之一。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法规,大力推行以废除土葬,实行火葬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丧葬陋俗得到较为彻底的改观,取得明显成效。但近年来,部分镇、村出现了村民违规土葬,私埋乱葬,无证无牌及报废车辆违规运输尸体回潮现象,有的地方还相当严重。这些行为不仅造成了土地浪费和环境污染,助长了丧事大操大办的陋习风气,更是触犯《殡葬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殡葬管理办法》的违法行为,必须坚决制止。

  废除土葬,实行火葬,进行殡葬改革是老一辈革命家首先倡导并身体力行的一项社会工程。敬爱的周总理和改革总设计师邓小平,死后都实行火葬,且骨灰也撒入江河和大海,为后人树立了榜样。推行殡葬改革,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不仅是节约土地和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更对净化社会风气,减轻群众负担,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和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山东省殡葬管理办法》第二条也明确规定“殡葬管理工作应坚持国家殡葬改革方针,全面实行火葬,革除丧葬陋俗”。因此,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实行火葬的重要性和土葬陋俗的危害性,澄清模糊思想,破除侥幸心理,本着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自觉参与丧俗改革,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一、健全殡葬服务体系。各镇街区要积极配合推动殡葬改革,宣传殡葬文明新风,在市民政局的帮助指导下,依法加强对辖区遗体运输车辆的管理,督促其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强化对遗体运输车辆的监管,不得乱拉乱运和跨区域运输遗体,不准向丧户推销丧葬用品和封建迷信用品。对顶风而上,搞搭车收费、强买强卖,强行高价销售殡葬用品的运尸车辆,一经发现,要采取措施坚决制止,直至取消其遗体运输资格。要全面加强对辖区内运尸车辆手续的审批,及时报市民政局备案。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从事遗体运输业务。要健全完善村(居)红白理事会机构,充分发挥其在群众丧葬活动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

  二、树立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百善孝为先,老人在世晚辈多关心,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树立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倡导文明科学的丧葬礼仪的优良传统,从俭办丧事,死后不搞假孝敬,不借丧葬活动之机摆阔气、讲排场。

  三、倡导文明科学的丧葬礼仪。村(居)红白理事会要积极宣传殡葬惠民政策,倡树厚养薄葬、惜福珍重、慎终追远理念。移风易俗,倡导丧葬新风尚;崇尚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乱搭灵堂灵棚,不吹吹打打,不污染环境,不堵塞交通,不在出殡沿线燃放爆竹、散撒纸钱花圈,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产、生活,自觉维护人居环境,用安静、生态、环保的方式进行丧葬活动。

  四、推进绿色生态的安葬方式。实行火葬,严禁土葬。大力推行公墓内集中埋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提倡将骨灰撒散、深埋,不留坟头,安置地不设纪念性标志;提倡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严禁乱埋乱葬和违规建墓,积极配合乱埋乱葬整治工作。

  五、树立健康文明的祭祀新风。积极改变传统祭扫习惯,实行文明安全祭扫方式。不在公墓、林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焚烧低俗纸扎祭品等。在祭扫方式上,推行用鲜花祭祀、植树祭祀、无烟上坟等现代祭祀方式缅怀先辈追念故人,积极参与公祭、共祭等追思活动。

  六、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党员干部要自觉抵制丧葬陋习和大操大办之风,以倡导宣传丧葬文明新风为己任,坚持文明节俭办丧事,做殡葬改革实践者、组织者和推动者。在操办直系亲属的葬礼时,坚持节俭简朴的原则,不大操大办,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丧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模范带头,实行火葬和生态安葬,争做文明科学的倡导者和传播者,用实际行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讲文明,树新风,移风易俗,自觉实行文明丧葬,自觉遵守殡葬管理的规定,传承优秀殡葬文化,倡导厚养薄葬理念,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为建设实力安丘、活力安丘、魅力安丘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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