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十二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财政局联系(电话:4398323;传真:4398325;电子邮箱:aqczj@wf.shandong.cn)。

  一、概述

  2014年,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部署,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全面推行了信息公开制度,并收到了较好的成效。2014年,财政局通过各类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60条,发布财政简报24期。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贺成波任组长,党组成员、工会主任周复军具体负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研究室。局机关各科室按照职能分工要求,各负其责地开展有关信息公开的资料交流、信息更新维护、咨询答复、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的重大问题的解决等工作。

  2014年,我局继续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沿着健康有序的方向上良性发展的一项重要保证,要求各科室要从思想上真正对政府信息公开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所各自分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了保证各科室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安丘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安丘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安丘市财政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安丘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及《安丘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及违纪责任追究办法》,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评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追究等制度建设情况,并对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规范,从而为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供了有效保证。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妥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加快指南目录编制更新、推进工作、深化丰富公开内容,完善查阅服务场所建设,积极推进政府门户网站财政板块建设,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解疑释惑。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摆到工作重要位置,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一是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切实加强网站建设,强化信息发布制度,增强了网络平台的正规化建设。二是认真做好社会关注的回应工作。强化了舆情的收集和回应工作主动性,针对政府门户网站及行风在线栏目中公众关切的问题,积极联系帮助,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妥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加快指南目录编制更新、推进工作、深化丰富公开内容,完善查阅服务场所建设,积极推进政府门户网站财政板块建设,主动公开了市本级及我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以及我市年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了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解疑释惑。

  (一)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推进财政总预决算全面公开

  2014年,我市已全面公开市级财政总预决算,其中:2014年财政总预算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市财政于3月10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了公开。2013年财政总决算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于7月28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决算报告、公共财政收支决算表及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表。

  2015年,市财政将在市人代会审议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当年财政总预算,公开的内容包括政府预算报告、报表及相关说明,其中报表包括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表、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及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表。2014年财政总决算公开也参照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具体公开时间根据上级安排确定。

  2.加快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财政部门负责公开财政总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并指导各单位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工作,并负责对社会各界的关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2014年6月,市财政局组织下发了《关于转发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安财[2014]31号),对全市各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8月29日,市财政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了2014年度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并指导市直各单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或单位网站上公开本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本次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范围为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共包括75个部门的预算(含下属单位)。本次预算公开包括三项内容:一是部门单位概况,包括单位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二是2014年部门预算表,包括部门收支预算表、财政拨款预算表及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等3张表,支出功能科目全部细化到项级;三是部门预算情况说明。9月29日,21个市政府组成部门将公开201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下步,市财政将对各镇街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并选择1-2处乡镇开展财政预决算和“三公” 经费公开试点。

  2015年,市财政将根据上级统一的时间安排,指导各部门及时全面的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二)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

  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推进“阳光财政”服务品牌建设,我局将从三个方面入手加强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管理。

  一是完善平台功能。在发布采购信息、刊载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提供采购信息在线查阅功能,确保信息畅通、资源共享,方便供应商及时获取政府信息。

  二是加强日常考核。将信息公开纳入政府采购中心日常考核内容,对采购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准确、工作不落实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三是拓宽公开内容。突破以往信息公开侧重于招标采购的思路,对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邀请招标采购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五种采购形式,全部实行信息公开,提高采购透明度,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效益。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4年,财政局通过各类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60条,发布财政简报24期。公开信息主要内容包括机构设置、办事指南、财经动态、财政信息、政策法规、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会计管理、政府采购、涉企服务信息及经济动态分析等。

  1.机构设置

  主动公开了我局内设机构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2.财政预决算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主动公开了2014年市本级及我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以及我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主动公开了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3.惠民政策

  主动公开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小麦良种补贴政策》、《城市义务教育补助政策》等61条。

  4. 财政信息

  在安丘市政府门户网站与信息公开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各类财政信息70条。

  5.政府采购、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

  政府采购方面,主动公开了2014年本级政府采购目录、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政府采购信息共23条。

  六、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无)

  (二)申请办理情况:(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向公众收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安丘市财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安丘市财政局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对保密职责、保密范围、保密措施做出具体规定,将制定的制度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个人,从制度上保证保密工作务实高效。二是有重点地开展对保密干部、涉密人员、和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教育,将学习《保密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的重要学习内容,按要求上报总结材料,定期组织保密兼职人员开展保密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保密业务管理和业务指导能力。三是坚持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保密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不断强化保密意识。我局加强对涉密信息传输保密管理和涉密载体保密管理。一是加强“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对“三密”文件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责任到人,无有丢失文件现象。二是建立健全财政信息上报审核制度,严格遵守了"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了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过程中每个人员的具体责任。政府信息在公开前,经分管领导保密审查批准后才进行公开。对单位信息设有专人报送,严格网上保密报送制度,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了单位信息工作的万无一失。三是提高计算机保密维护。目前我局所有科室和局领导办公室都配备了计算机,共有计算机90余台,其中涉密计算机17台,互联网的计算机与局域网物理隔离,上互联网的计算机无涉密信息资料,每台电脑上都安装了网络防火墙,对每台电脑的软件进行清理,删除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和软件,防止信息流失或遭受外界恶意攻击。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下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税督查办公室、政府采购中心、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基层财政管理处、投资评审中心、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等七个事业单位,均由我局统一公开其相关信息。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规范工作制度,加强工作沟通交流等方面做了有益探索,提升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发挥了财政信息的服务作用,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同时,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主动公开信息不够全面,依申请公开工作仍需细化,信息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优化提升等。

  2015年,我局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一是继续深化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扩大主动公开内容,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解释力度,尤其是对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民生保障政策等公众关注度较高且又不易理解或容易产生认识偏差的问题给予形象、详细、深入、正面的解释和宣传。强化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夯实财政政务网站平台建设,拓宽财政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大众媒体作用,依托财政法制宣传月、送政策信息下乡等活动开展宣传,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财政信息。

  二是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尚存在部分科室人员认为“信息公开是信息部门的事”这种现象,我们将继续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提高认识,从而主动支持和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由于各科室产生的信息往往不能准确地把握发布时机,而以往由信息部门集中发布信息的模式,又使各部门过分强调其保密性,依赖于信息部门,从而导致了信息不对称性,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当前这种模式,制定相关信息公开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强制度的约束力。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填写)

序号

统 计 指 标

单 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260

1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60

2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0

3

非规范性文件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0

4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32

5

其中: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232

6

本部门、单位网站信息公开数

28

7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1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0

11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

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争读的情况

0

12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1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1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1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16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1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1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0

19

(一)收到申请数

0

20

1.当面申请数

0

21

2.传真申请数

0

22

3.网络申请数

0

23

4.信函申请数

0

24

5.其他形式

0

25

(二)申请办结数

0

26

1.按时办结数

0

27

2.延期办结数

0

28

(三)申请答复数

0

2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3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2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3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34

涉及商业秘密

0

35

涉及个人隐私

0

36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37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3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39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4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4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4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43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4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45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46

(三)其他情形数

0

47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48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49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50

(三)其他情形数

0

51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5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53

(二)被纠错数

0

54

(三)其他情形数

0

55

七、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56

(一)纸质文件数

0

57

(二)电子文件数

0

58

八、开通部门、单位门户网站数

1

59

九、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博数

0

60

十、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信数

0

61

十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6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63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6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65

2.兼职人员数

3

66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

方面的经费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67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68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69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

  安丘市财政局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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