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等待 市政府办公室 签收、处理 | 2021-08-09 |
2 | 市政府办公室 已签收,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查回复 | 2021-08-12 |
3 | 市政府办公室 已回复 | 2021-08-12 |
您好,在商场路佳乐家前有几个人在引导电动车停放,每辆电动车收费一元,现场没有收费标准,缴费给个人并且无任何收据,请问,这种收费是否合规合法,收费标准是什么,收费单位是哪里?是个人还是单位?收费收据凭证为什么不提供?
市政府办公室 于2021-08-12 16:18:20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如下:经查阅相关档案材料,该停车场已办理相关收费手续,为经营性停车场,产权单位为安丘市商贸城一楼管理服务中心,执行市场调节价,并在北侧、东侧停车区域进行了收费公示。该停车场收费备案内容为计次收费,备案价格二轮自行车、二轮电动车、二轮摩托车、助力车白天收费1元/次,相关收费行为合规。感谢您的留言。